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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基金管理费调整不能玩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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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07: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专业媒体报道,多项基金业改革创新的举措行将推出。这其中包括有备受市场关注的基金管理费计提办法的调整。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格局有望被打破,监管层拟将基金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挂钩,即按照“对称浮动”的方式调整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当基金业绩好于业绩管理目标上限时,管理费向上浮动;基金业绩低于目标下限时,管理费则同等水平向下浮动。

  改革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把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业绩挂钩,这是投资者多年来的呼声。毕竟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将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严重割裂,严重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且按基金规模提取基金管理费,也不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理财水平,使基金业陷入“大而不强”的困境之中,不利于基金业的健康发展。这一次,证监会能够顺应市场呼声,有意改革基金管理费提取方法,这是投资者所欢迎的。

  不过,改革基金管理费提取方法,必须“来实的”,而不是“玩虚的”。要切实解决现行基金管理费提取方法所存在的问题,使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持一致,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如果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的调整达不到这个目的,那么,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的改革就是玩虚的,若如此,这个改革的意义就非常有限。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基金管理费按“对称浮动”的方式收取,很难达到投资者所期望的结果。从形式上看,“对称浮动”收取基金管理费的方式很复杂,既要设置业绩管理目标,而且目标还有上下限之分;又要按上限与下限来浮动管理费率。表面看来程序设计很科学,但实际上只是在胡弄投资者而已。

  “对称浮动”计提基金管理费的方式存在两个明显的弊端。一是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并没有真正与基金业绩挂钩。与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办法一样,基金管理费还是按基金规模来计提,只不过是在确定基金管理费率时,参照一下基金业绩而已。这与真正意义上的按基金业绩来计提管理费有着很大的区别。并不利于将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二是“业绩管理目标”的确定存在人为操作的因素,其合理性无法确定。不排除基金公司甚至整个基金业都把“业绩管理目标”定得很低的可能。若如此,一旦行情大涨,基金管理费率还会进一步调高,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还会大幅增加。相反,即便行情大幅下挫,但由于“业绩管理目标”原本就定得很低,所以基金管理费率下调的幅度也很小,对基金管理费计提的影响不大。

  基于此,“对称浮动”计提基金管理费的方式仍然是一个保护基金公司利益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地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实际上,基金管理费的调整完全可以简单化,实行“固定费率+业绩提取”即可。一方面是把每年1.5%的固定费率将到0.5%;另一方面是按投资基金盈利的10%计提浮动管理费。这种“固定费率+业绩提取”的管理费提取模式,既保证基金公司能够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维持正常运转,也把基金公司的利益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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