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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亟待破除知网构筑的“知识垄断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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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11: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到高校毕业季,毕业论文成热门话题。今年3月以来,有关学术数据库提供商中国知网涨价,包括北京大学等多家高校图书馆用不起知网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日前有律师质疑知网涉嫌垄断,触碰了《反垄断法》高压线。(《南方都市报》)

  高校常用的中文学术数据库有知网、维普、万方等,但从各方面来看,知网更有优势。而且知网还是我国唯一经国家批准正式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电子期刊。这让知网成了学子的“论文写作刚需”,但近年来,知网的价格却连续大幅上涨,而鉴于知网在学术资源的汇聚与服务中,确实形成了某种垄断地位,对于其连续大幅涨价,高校却缺乏议价能力。据公开报道,北京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很多高校都反映过知网涨价问题,如有媒体报道,2000年以来,知网每年对武汉理工大学报价的涨幅都超过10%,其中2010年到2 0 1 6年的报价涨幅为132.86%,翻了一倍多。

  对于知网报价连年快速上涨,知网方面曾回应,知网有很多独家资源和高成本的外文材料,导致其资源成本较高。加上近几年好的期刊资源价格也有所上涨,算上公司的其他成本,对高校的报价也就随之上涨。为了维持正常运行,正常涨价自然并无不可,但每年涨价10%甚至更高,显然并不仅只是为了填补成本。而更多是在利用自己在国内中文学术文章检索服务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来牟取暴利。这就有违《反垄断法》所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另外,如邓志松律师指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中国知网作为唯一能够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电子期刊,而广电总局官网等资料中却未能找到批准的标准和要求。 “国家广电总局作为行政机关,仅仅批准中国知网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独家出版电子期刊,”邓志松表示,该行为限制了博士学位论文的出版与传播,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知网一方面高价售卖收录的文章,一方面却又涉嫌低价购买版权,知网收录的文章,一部分是来自其购买版权的期刊,一部分则直接来自原作者。对于期刊的文章,知网并不会给作者支付费用,如对于直接从原作者处收录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知网向每篇论文的硕士、博士作者一次性支付几十元到一百元的现金稿酬及价值300元到400元的“C N K 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

  学术文章的提供者没有从中获取利润,可说当了“杨白劳”,学术文章的使用者则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才能使用,只有知网一家“上下通吃”。知网如同是学术传播领域的“霸主”、“东方不败”,颇有一些“唯我独尊”的感觉。学术数据库的设立,本来应该有利于学术资源的广泛传播,既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又能让公众便捷地获取学术资源,但从知网的这些所作所为来看,知网一方面没能充分尊重知识产权,没能充分尊重原作者权益;一方面,知网高价售卖收录的文章,也阻碍了学术资源被广泛传播,不利于满足社会对学术资源对知识的需求,知网如同营造了一个巨大的知识垄断堡垒,强拉壮丁来守卫,“强取豪夺”知识财富来充实“垄断堡垒”,只有愿意出高价的人才能买到他们“堡垒”里面的知识财富。

  不能任由这样的垄断行为继续下去,主管部门不能充当垄断者的豢养者,相关部门也需要主动作为,抑制知网垄断价格,并对这样的垄断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这种知识垄断,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易侵犯原创作者权益,也不利于知识的广泛传播,让处于垄断地位的知识数据库一家独享知识变现的利好,亟待破除类似“霸占知识”的“垄断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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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1 18: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知网的垄断,就连自己发的文章下载都要收费!文化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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