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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评天下:以“认罪协议”为杠杆,撬动中国体制改革,完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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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20: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中国,“反腐”呈现如下特点:

  1,“打虎团队”虽然将一个个贪腐份子捉拿归案,但并未从根本上制服贪腐集团——因为与整个系统性贪腐及既得利益集团相比,被处理的几十几百个贪腐份子,不过九牛一毛,丝毫无损于制造贪腐的整架体制机器;

  2,在现有体制框架内,打虎疲态已显,手段似已穷尽。所谓“核-心”、“权-威”等,已毫无号召力和威慑力,(甚至因是乞灵于陈旧统治模式的过时思维定势,与时代潮流向违背,而失去了道义正当性);

  3,囿于体制内的反腐,其结果必然以失败告终——因为在体制内,贪腐和既得利益势力,远强于打虎团队。这是现行体制的根本属性所决定的——这一体制,助长人的魔兽性(贪婪),而抹杀泯灭人的天使性(廉洁);

  4,而要取得反腐胜利,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唯一前提就是:宪政下的民主。只有民-主的土壤,才对腐败这一社会癌细胞天然免疫。在现行体制下反腐,人民无从参与,只能当看客:最初的兴奋劲过去后,人民甚至会有审“丑”疲劳;

  5,反腐不可能停止——如果停止,全国老百姓不同意,共产党内真正清廉正直的那一部分也不同意,打虎团队甚至会被反攻倒算的“老虎”们所“反噬”;

  6,因为反腐威胁其生存,所以,大小老虎苍蝇以及整个官僚体系,都必然与打虎团队殊死对抗并随时反扑。——以“合法”手段(如会议投票等)和非法手段(如政-变等),逼迫改革者、打虎者下台或消失,是有实力的大“老虎”们(即各种暴露或隐藏的“阴谋家”和“野心家”)对“反腐”的回应,而整个官僚体系,则以“不作为”,来绑架中国经济和全国人民利益,以对抗“反腐”。。。

  7,双方处于“胶着”状态,透出一种决战前的宁静气息。。。

  也就是说,中国的“反腐”,已经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或曰“死循环”的最后关头——实际上,这个“循环”,在中国历史上已经重复了2000多年,至今并无根本改变。而中国朝代更迭的漫长历史,也早就证明了这种“体制内”反腐,最终结果都无一例外——血淋淋的“其亡也忽焉”。

  如何吸取历史的教训,避免败亡的命运?当然只有民-主与法治。因是根本性的制度转型,所以必须周密设计,以尽可能减少转型成本、社会动荡、各种阻力和副作用。

  如此,作为过渡性步骤安排,借鉴英美司法体系中的“认罪协商”制度,参考清皇室逊位的先例,在全国范围内,相关贪腐官员签署“认罪协议”,或正当其时也。

  其主要内容是:

  1,颁布法令,官员财产必须公开;

  2,将政府官员财产,参考国民人均收入等因素,基本上分设三个等级:

  1)一定数额(比如300万或500万)之内的财产,视为“合法收入”,允其持有。这部分官员,应予以提拔,以资奖励;

  2)超出“合法收入”以上,至某一额度(比如5000万或1亿或10亿)为止部分,作为“灰色收入”充公,没入国库。但对拥有此等财产之官员,在其财产入库之后,不入刑,不歧视,不追究其他一应责任。且如其愿继续为官,得仍袭前职。这一档次的官员,占比应为大部分(如50%-70%左右)。这部分官员,是签署“认罪协议”的主体;

  3)超出“灰色收入”以上部分,按贪腐论处,追究刑责。这部分官员人数,占比可设定1%-5%。

  通过这种制度性安排,可以化解围绕反腐而进行的鱼死网破之争斗,可以将绝大部分官员从因体制而形成的贪腐“原罪”中解脱出来。从而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以最小成本和代价,顺利实施体制转型,达成民-主、自由、法治之公民社会。

  雷阳之死谜团未解,冤魂未远;而文-革的幽灵又在徘徊,沉渣又在泛起。。。不止是贪腐,一切的一切,都源于公权力不受制约;不止是贪腐,一切的一切,都在呼唤一个民-主、自由、法治的公民社会,早日到来!

  让我们一起见证:一纸“认罪协议”,当是撬动中国体制转型最合适的杠杆。

  (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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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19: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律师说国际,头头是道。
刘律师说国内,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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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21:5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行得通的还是毛老人家的文革实践,那才是本来最有可能的出路。可惜...,现在回的了头吗?学好十年,学坏三天,人性坏起来快的很。靠宪政民主,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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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21:3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突然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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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0: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讼棍,你暴露了,速度的撤退!
你暴露了,就没有利用价值了,狗粮也就危险了
中国人谁不知道“华尔街”那个不贪腐?一般的高官年薪都在1000万美刀以上,2008年,一边拿着政府救济资金,一边发放高额奖金、分红!你傻逼啊,看不见?
你是不知道呢,还是知不道呢?
再说一遍,你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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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1: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要怎样的民主?中东阿拉伯之春、乌克兰街头革命、还是湾湾那样地?或者是美式民主,如果没钱还有美式民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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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须多 发表于 2016-5-17 22:45
纵观世界所谓的西式民主国家,哪个太平?人民的生活得到普遍提高。稳定?西式民主官府哪个是真正为人民的? ...

律师何尝不知道西式民主的来历,只是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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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7: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刘律师这篇文字的关键点
是在体制转型的难点上面
因为对腐败的本质的不同认识
所以关于难点为何物以及手段上都大不相同
刘律师的和解做法就是所谓中庸之道
不涉及根源的情况下通过改良来推动社会发展
而我认为私有制才是问题的核心
不过我说的私有制是一个与公有制亦此亦彼的同在,而不是分割开来的
就是说
我们要找一条公有化与私有化并行的路子
而刘律师按金额大小来上交公款其实就是一个妥协的公有化方式而已
这个事情我们搞了快一百年了
正反的教训都很多
刘律师不用在这个上面忧虑了
党的核心一直就这个问题做着思考
如果这个群体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不是这个世界上最高明的话
那么我们就证明了外星文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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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7: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律师的很多文章我非常欣赏啊
不过这盘文章里面关于腐败的根源问题以及解决手段上
我有不同的看法
腐败其实就是私有制的必然产物
自我享受和财产继承----后代享受
是私有物的主要特征
所谓腐败就是私有化公共财富
民主---现在中国的全球最大的也是最真实的民主国家
美国其实是个集权国家---与欧洲日本比它更集权些
刘律师看不懂这点也好理解,刘律师擅长的是事务观察记录分析
但是看不到美国严重得多的腐败以及无法解决的现状
这就是刘律师的严重问题了
理论思维需要专门的思维工具驾驭能力
但是美国国情这个应该是刘律师擅长的方面啊
民主---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能与最高效的实践手段结合---文革时代毫无疑问是人类历史上最民主的阶段了---没有之一。可是结果如何?欧洲的贵族民主制度日本的权力民主制度和美国的资本民主制度比较显然更为落后。但是资本的市场马太效应,带来了一个大循环后,反而不如欧洲日本的那些极为有限的民主制度了。而文革的全民民主制度,没有配套实施方案带来的恐怖结果有目共睹。这些都说明了民主的局限性。怎么还把腐败与民主混为一谈呢?难道刘律师会在互联网上文字输入是因为baby爱吃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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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02: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眼光还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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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20: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白毛和黑毛抢钱的结果。毛老人家说得好人民不能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打到官僚和利益集团才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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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22: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纵观世界所谓的西式民主国家,哪个太平?人民的生活得到普遍提高。稳定?西式民主官府哪个是真正为人民的?希望律师了解西方的民主来历。习大大去美国时已点破美国的所谓民主政治!
对律师的其他独到见解还是很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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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5: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认罪协议”为杠杆,撬动中国体制改革,完成转型,但照搬西式民主我只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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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5: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白天?这是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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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5: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民主是什么东东?  还没说就拿民主,民主可买东西吗,可以吃吗,可以满足哪些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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