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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杰:“断绝师生关系”的教授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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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7: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家洲日前公开宣布与今年新招硕士生郝相赫断绝师生关系。在公开信中,孙家洲称由于郝相赫在微信上对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阎步克及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韩树峰“无端嘲讽”,违背其本人“师生之交首重道义”的重要原则,因此公开声明称“郝相赫从现在起已经不是我的弟子”。(9月21日澎湃新闻)

  “断绝师生关系”这个词笔者听来十分刺耳,因为这个逻辑是停留在封建时期的传统伦理上,那个时候,师者父也,学生不听话,那么,老师自然有权与其说拜拜。但问题是,在如今这种“无端嘲讽”——犯上的行为还不认可吗?更何况,这个学生所犯为他人。这就让人追问,道德与教育权哪个更重要?

  人大的这位教授没有交代,这位学生“无端嘲讽”的具体内容,以笔者猜测也不过是人生攻击或者嘲笑,恐怕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条例都很难说,就凭着以上问题,就要和学生断绝关系,这样的教授到底也是很任性的。和他口中所言的自己学生一样都有些“狂徒”的感觉。

  而从法律上说,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合同制关系,人大既然已经录取了这位学生,那就意味着双方产生了既定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是否终止,一者不是教授能够说着算,二者,也不是学校说这算。归根结底要看法律,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第6款规定: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给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5条的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从法律来看,且不说,对学生的惩处就没有“断绝师生关系”这条,就算对学生进行惩戒,也得法有所依,而这位学生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于是,笔者在此,不得不请教这位教授,“断绝师生关系”在当下当地是什么“鬼”。

  作为学生自然应该有学生的样子,但学生猖狂,在休养上欠缺,恰恰是教师应该主动去帮助的。《教师法》明确规定,“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如今,这位教授,对于学生不进行管教,只想着解除师生关系,这样的老师是好老师吗?钱钟书,二十岁不狂是没有志气,三十岁犹狂是没有头脑。学生猖狂并不是原罪。其实,正如很多网友所言,学生年轻狂一点没有什么,老师不应该因言治罪。此言甚是。

  最后,笔者想到的是,鲁迅当年的话,鲁迅曾写道:“中国一般的趋势,却只在向驯良之类静的一方面发展,低眉顺眼,唯唯诺诺,才算一个好孩子,名之曰有趣。活泼、健康、顽强、挺胸抬头……凡属动的,那就未免有人摇头了。”又说:“驯良之类并不是恶德,但发展下去,对一切事情无不驯良,却决不是美德,也许简直是没出息。”鲁迅先生认为把“听话”“驯良”作为对孩子的首要要求,只能造成孩子的奴才性格。在此这位老师却拿着“师生之交首重道义”来压人,这样的教授脾气是谁惯得——难不成如今的教授真成了传说中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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