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771|回复: 0

清湖渔夫:市场信息论(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26 0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场信息论(二)

清湖渔夫

  私人或者社会组织对信息的占有与控制

  某个人的认知域的封闭性、作为信息附着的主体是否有传递信息的意愿以及信息传递者和接收者之间的关系或者联系的现实性——或断或续,实际上为信息的个人占有与控制开辟了道路。这种信息个人占有与控制,在个体生存优先的意识出现、甚至私有化社会形成后,因为信息的个人占有与控制,因为可能会关乎自身的生存条件与质量的改变而显得重要,比如众多的猎人中的某一个会对他新发现的猎场缄口不言,以便自己在未来的狩猎中多多收获,手工业者会对加工某个产品过程中的新发现和操作诀窍对其他人秘而不宣,他加工的产品质量会更好和消费者用得更方便,这些是信息占有的个人原因。在这里,这些人作为单个的认知主体,他们不仅没有向身边的或者周边其他人传递信息的意愿,而且还在与周边的其他人的认知域交叠过程中力图封闭自己的认知域而保持秘密。

  某种信息的流动因为可能对其他人提供生存的改进和帮助,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这些信息的流动可能取决于相应的社会条件,主要是信息流动的手段或者途径的建立。比如两个处于不同地区的人们的信息流动通过其他人进行而又不为传递信息的人所知,在古代就通过信使或者驿站传递封装好的信件,在现代则采用加密的电报…等等,而且这种传递途径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打断,同样造成不同地区的两个人音讯隔绝。

  社会组织,不过是单个个体的人因为某种行为目的而形成的行为联合体。在私有化前提下,因为某些信息的流动,会引发其他人或者组织的行为对组织目的的实现或者组织的存续及发展产生有害或者有利的影响,从而会导致信息流动的断续。这种社会组织在这个联合体中单个人有他们各自的认知域,并且联合体之中人们的认知域,因为它们的组织目标的实现、通过他们的日常行为而认知域相互交叠,形成一个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认知域体系;同时这个认知域体系整体上又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特定的关系或者联系相互交叠。这些组织,比如家庭、家族和企业,所获得信息的向外封闭或者释放,实际上取决于这个组织内获得信息的一个或者几个人是否有意传递信息、他们对组织外的人们的信息流动方式或者途径的现实建立与否等等。

  因为人们处于一个社会性的生存体系中,信息的生成与流动是为了人的生存服务的,而不是相反。单个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因为其生存质量与条件的改进或者恶化的考虑而产生的相关行为,还会反过来试图建立人际信息流动的途径或者多向维度,并且冲破认知域的封闭性。比如警察通过审讯迫使小偷交代其犯罪事实,审讯本身就是建立信息交流的过程。 “囚徒困境”本身也是一种特定的信息-行为互动反应模式,囚犯的信息流动是间接的,因为审讯的警察介入其中,形成信息交流的“甲囚徒——警察——乙囚徒”的模式,从而审讯的警察在这种特定的信息交流情境中居于信息交流的控制与操纵地位,警察通过有意识地信息传递,引发两个囚徒的行为反应并且向警察逐步开放他们的认知域和传递警察希望获得的信息。社会组织对特定信息的占有与控制又反过来导致认知域体系的封闭性,常常引起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对组织秘密的觊觎,比如古代的“间”和近现代情报活动的产生。

  信息与商品交易关系

  市场是人、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商品交易关系或者借贷关系体系、而交易关系却是人、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的相向选择的行为过程。在商品交易关系或者借贷关系的形成、确立与完结过程之中,信息本来就是这个过程的要素之一,不可或缺。我们以商品交易关系为例进行讨论,对借贷关系中的信息流动的理解类同。

  在笔者以前的文章中,我们讨论过商品交易关系形成的三大障碍,买方与卖方均作为各自货币或者商品的占有者,他们或者是单个自然人或者多个自然人的联合体,或者是单个的社会组织或者多个社会组织的联合体,首先在空间上隔离,即他们处于不同的地点,其次在时间上隔离,即他们的一方可能不得不等待另一方,再次在信息传递上存在障碍,即他们之间无法建立信息交流的方式与途径。

  显然,潜在商品买卖双方为了达成自身的生存目的,不得不寻找对方,或者一方向另一方所在的位置移动,或者双方共同向某个地点移动,在空间上他们可能会到达同一个地点。在他们到达同一个地点的过程中,他们的时间隔离也会在等待和寻找过程中相互消失,他们最终在某个时点相遇。不仅如此,在他们找到对方之前,他们都可能处于信息传递者或者信息接收者的角色,可能通过不断地向不同的人询问(发起信息交流过程),去寻找另一方;每一次向陌生人询问的发起,视他们的询问技巧、意愿表达和传递方式以及被询问人的合作程度,他们可能得到潜在另一方的信息,也可能一无所获。如果被询问者提供相关的信息,他会对这些信息进行评估,继而决定按获得信息的指引行动或者不行动。在寻找过程中,可能经过对遇到的很多人的很多次的询问之后,终于得到某个潜在的另一方的积极回应,从而双方开始信息交流过程,寻找过程因此暂时结束。潜在的买卖双方历经寻找过程之后找到对方,开始向对方表达自身的买或者卖商品的意愿,如果他们就商品与货币交换达成一致性的意见,那么他们之间的商品交易关系(合同或者契约)就确立,就各自的行为进行约定。

  现场的小额简明即时交易在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后立即开始,交货过程和付款结算过程几乎同时相向进行,钱货两清,看起来似乎简单,但是买卖双方信息交流的充分仍然是前提。而需要时间的非现场非即时的交易则相对复杂,这是一个双方在某个时间段之内的行为相向互动过程,买卖双方按照他们的约定在开始一组行为的同时,也在向对方一次次地传递信息,行为互动和信息交流同时进行,直到他们双方通过信息互相确认交易活动可以终结,交易关系最终完成。

  在传统的商品交易理论中,人们将定价理解为讨价还价过程,并且想当然地认为讨价还价发生在交易活动之前,从而价格也就成为问题的中心,这种观念实际上是一种曲解。仅仅就合同与契约而言,价格仅仅是合同诸多条款中的一个,买卖双方还对商品的种类、质量、数量、运输与储存、结算方式、违约条款…等等都会进行详细约定,他们共同构成某个交易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很显然,信息交流对交易关系的确立不可或缺,实际的合同或者约定不过是双方的认知域相互交叠的结果,信息也是他们相互传递的对象,从而构成合同与约定的一个个条款。不过纸面的合同仅仅是对他们之间的相向行为进行约定,通过信息交流表达出各自的意愿。但是对于交易活动本身而言,意愿达成一致仅仅是开始;而实际交货过程与结算过程常常因为相应的行为环境变化,迫使双方在执行合同或者契约的基础上通过信息交流(持续的协商)对各自的行为方式、责任与义务进行对方认可的调整,调整交货批次、商品的数量与质量、交货时间、结算方式与分析付款的时间、双方对有关费用分担微调,直至双方相互确认整个合同的执行中途中止与最终完成。在双方这个持续变动的交易过程中,因为交货过程与结算过程的变化,双方讨价还价仍在继续,最终形成的交易价格与初始约定的合同价格仍然会存在差异。

  从潜在的买卖双方相互寻找对方开始,到整个交易活动的结束,信息交流几乎无处不在,这种信息交流过程,首先是这些人的认知域的相互交叠与开放,但是这种认知域的交叠与开放仅限于他们个人的认知域的一部分,而且因应交易活动本身的要求或者自然发展而逐步开放。其次认知域的交叠所对应的信息交流,是在偶然的人际联系和人与人的交易关系的维度或者途径上进行的;换言之,只要是一方或者双方愿意,他们的认知域仅对询问的人或者交易对手开放,而对其他不相干的人,可以处于封闭状态。通过观察对方的一组行为,或者接收对方传递的信息,并以获得信息为依据选择自己下一步的一组行为,同时向对方传递信息,由此实现他们之间的一轮轮信息交流和持续行为互动,形成作为交易关系内涵的一种行为模式或者范式。因此,交易关系是以买卖双方的信息交流和相向行为互动为基本内容的。

  然而,人们从日常联系存在到最终交易关系的确立,同样不是一蹴而就,更常见更普遍的是存在日常联系的人们在形成交易关系的尝试上无果而终,潜在的买卖双方更多地可能处于潜在状态。在寻找过程中,潜在双方因为时间与空间的隔离,其尝试可能一无所获,比如在某一个时点处于不同城市的双方,或者在不同的时点到达某一个地点的双方;双方人们即使咫尺之隔,因为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途径而交臂之失。这就是无数对的潜在的双方的通常情形,他们可能处于不断的寻找与尝试中。在寻找过程暂时结束之后,如果他们就交易活动的相关行为的细节和交易对象的意愿要求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双方未必会有实际的交易活动发生,或者因为商品品质,或者因为双方报价的差距难以弥合;这样潜在的买卖双方仍然是潜在的,可能未必能变成现实。从万千的联系中产生一组交易关系,可谓凤毛麟角。人们的目光倾向于追逐成功者,众多的交易活动的发生让人们得到交易遍布社会生活的表象,这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相互生存依赖的必然,另一方面人的行为与信息交流对这种相互生存依赖形成的不可或缺;而对人们更多的无果而终的尝试视而不见或者选择性忘却。在市场交易关系的体系中,就某个买方或者买方而言,他们因为生存的必要性,必然地处于社会交易关系链条与网络的节点上,与其相关的交易关系维度的确立和完成或许经历了无数的行为尝试或者信息交流,而且在某个节点上的信息交流-行为反应模式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可能引起差别迥异的后续过程。

  我们在这里可以考察工程招投标的例子。招投标阶段是业主和承包商信息交流和双向行为选择的过程。承包商向业主发送资质、业绩、报价的信息,业主则向承包商发送信誉、资金实力、手续是否齐全方面的信息。承包商为了使业主了解自己的技术、质量能力及信誉等,需要通过广告、质量认证等各种方式,将自己在营造方而的能力及信誉等信息传递给业主。另一方面,业主为了选择承包商,也需要调查、了解和评价承包商,如承包商能力、素质、技术、装备、管理、服务等信息。双方在信息交流相对充分与意愿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承包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他们同样会进入各自的下一轮寻找过程。如果双方携手进入入合同履行阶段。业主则通过自己的观察以及承包商的信息传递了解承包商的建造行为,如使用人员的素质、材料的质量、建造方法与技术等。而承包商则会关注业主对施工的的任何认证以及按照工程施工进度付款的是否足额与及时。双方的信息交流持续,双方也处于持续的行为互动之中,既可能导致合同基本履约完成,又可能造成争议纠纷、甚至一拍两散。

  在西方信息经济学中,信号传递理论是一种流传甚广的理论。迈克尔?斯宾塞研究了劳动力市场上的信号传递问题。实际上,关于学历与文凭的信号传递过程,实际上是企业与雇员双方的劳动雇佣关系能否确立以及完成过程中的一个片段,或者说是劳动雇佣关系中丰富的信息-行为互动反应情境中的一个简易单幕剧。即使求职者提供他的文凭,也是这个求职者向招聘者提供有关自己的一个方面的信息。求职者有可能得到招聘者的回应,从而进入面试过程,进行更加丰富的意愿询问和信息交流,也可能是求职者的信息仅限于向对方传递的层面,招聘者置若罔闻而不会导致双方新一轮的信息交流与行为响应。这种信号传递只是劳动雇佣关系形成的必要前提或者条件,而绝不是形成劳动雇佣关系的全部内容或者充分条件。直到劳动雇佣关系完成的节点,求职者与企业之间后续的信息交流与行为互动中或者合作,或者不合作,而只有在双方或者意愿充分的前提下,一轮轮的行为互动及其相应的信息交流才会保持下去。

  斯蒂格利茨的信息甄别理论则通过不拥有信息的人可以主动设计一个菜单,来甄别不同人的信息;也就是不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可以提供若干个交易合同,供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选择,后者根据自己的私人信息选择一个最适合于自己的合同。不具有私人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调整合同“筛选”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或者说诱使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显示其私人信息。他举的典型例子就是对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差别设置,从而对不同的投保者进行分类。在保险公司与众多投保者的信息-行为互动反应中,信息流动对应的是保险公司与不同类型人群的投保者的多维的保险关系。在这众多的保险关系维度中,保险公司处于一轮信息传递的传递者地位,因此具有主动性,有差别的合同条款也是向潜在投保者传递的一束信息,潜在的投保者们可能对保险公司的信息传递产生回应或者回馈,也可能不回应或者回馈;如果一些投保者回应或者回馈,也就形成他们各自与保险公司进行一轮信息交流的局面,并且有可能各自形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关系。保险公司处于一轮信息传递的节点上,对于不同的潜在投保者传递不同的信息内容,希望找到相应的潜在投保者并且引起他们的注意和响应。在日常的情形中,我们可以发现在某一种商品中,甲分别予以乙和丙分别签订买卖合同,他们各自的合同条款也是有差异的,继而构成两个交易关系,乙与丙之间并不发生信息交流。在斯蒂格利茨模型中即使两类保险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即使发生在保险公司与两类不同数目的投保者之间,不过是这种依关系维度而形成两个及两个以上保险关系的扩展形式,保险费率报价及相应条款作为信息被保险公司开始信息释放,投保者如果回应则形成两类多维的信息交流。

  在西方经济学中,因为受静态均衡观念的影响,有一种观点认为交易双方各自拥有他人所不知道的与交易有关的私人信息,亦即交易双方的信息非对称。比如在著名的“柠檬市场”(次品市场)上,卖主比买主拥有更多的关于产品的信息;在劳动市场上,存在工资、激励及逆向选择问题,老板不了解众多下属中谁最具有能力做经理,工程招投标问题中的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称等等。这种信息对称和不对称的思维不仅是静态的,而且是孤立的,实际上截取了信息交流和行为互动过程的一个瞬间片段,观察焦点集中在这个片段上而不及其余,所谓的信息对称和不对称,不过是对认知域及其体系的封闭性的一种片面描述。(待续)

参考文献:
《市场原理与西方经济学批判》,清湖渔夫;
《市场形成与商业渠道》,清湖渔夫;
《交易关系和市场过程》,清湖渔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

GMT+8, 2024-5-9 09:44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