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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高校严禁大学生“未婚同居”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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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 10: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大学生因未婚同居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已越来越受到关注

  近日,贵州凯里学院出台“十条禁令”,其中就包括“严禁校外留宿”、 “严禁恶意欠款”、 “严禁未婚同居”、 “严禁从事非法陪侍活动”, “十条禁令”最后注明,“若违反以上规定将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中的“严禁未婚同居”引来一片热议,有学生认为“十条禁令”“很不人性化”。而且有专家如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彭晓辉认为凯里学院的“十条禁令”涉嫌违法,理由是《婚姻法》里没有禁止大学生未婚同居的条款。他认为,大学生作为成年人群体,在都还没有法定伴侣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同居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校方无需过多干涉。但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社会学教授章友德则对校方制定这样一份禁令,更多表示理解。“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情侣同居的确会给校方的管理带来很大困难,我就看到过一对在外同居的大学生情侣,因为对感情问题处理不当而在校外出租屋内自杀身亡,面对此类事件,学校肯定也要出台相应的规定加强管理。”

  看到这里,丁丁认为,凯里学院出台“十条禁令”值得提倡,虽然有学生认为“严禁校外留宿”给在附近的学生带来不方便,这其实是一种曲解,与“严禁校外留宿”并不矛盾,如果你家确实就在学校附近,不需要在学校寄宿,可以到学校登记,学校当然会同意你的要求,从此,你在学习之外的安全就不需要学校来负责了,而且你住在家里与校外留宿有本质的区别。而“严禁恶意欠款”、“严禁从事非法陪侍活动”更是不需要说,这更需要明确。

  即使对于热议的“严禁未婚同居”这一禁令,丁丁同样认为值得提倡,根本不存在涉嫌违法的问题,某些专家称这样的禁令涉嫌违法完全是无稽之谈,存在误导之嫌,可以说是居心叵测,其动机可以说是肮脏的。大学生确实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婚姻法》也确实没有明确规定大学生不能未婚同居,但并不代表学校就不能有这样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制度肯定是严于法律的。法律具有社会普遍意义,是最低底线,而制度只针对小范围的群体进行约束,法律明确反对的,明确严禁的,制度不需要涉及,而法律未明确的,制度可以针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约定,正如工作作风,没有法律规定关于迟到早退方面的内容,但制度就必须明确,这并不能说制度就违反法律了。所以,虽然《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大学生不能未婚同居,现在,学校规定大学生不能未婚同居是针对学生群体的特殊要求,并不违反法律,因为法律也没有规定允许大学生未婚同居的条款。所以说制度是对法律没有明确的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明确和约定,在局部的范围内肯定是严于法律的,否则,在法律之外,那各单位、各部门、各地方要制度相应的制度干嘛?那不就以法律为规定就可以了?显然,法律的规定并不能满足各单位的实际需要,所以,必须制度相应的制度,既是补充,也是结合实际,更是对道德、社会风气的一种倡导。

  其次,严禁未婚同居是对中华道德的一种良性倡导,值得提倡。《婚姻法》保护的是婚姻内的同居,但婚姻之外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婚姻之外的同居行为虽然不能说违法,但是,婚姻之外的同居行为带来的伤害那就只能由个人来承担。当今社会,未婚同居带来的各种伤害甚至出现人命案件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所以,远离因不受法律保护的未婚同居带来的各种伤害,作为学校,禁止刚成年的大学生未婚同居,是对中华道德的一种良性倡导,值得提倡,以大学生为示范,给社会青年男女在没有结婚之前的行为规范能够起到示范性的榜样作用,也给未来走向社会的大学生的行为规范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这难道不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吗?更何况,大学生还依然是消费群体,他们没有承担因未婚同居而带来严重后果的能力,更需要学校正面引导。

  第三,禁止未婚同居并不是反对大学生恋爱。大学生是成年人,也是正值青春的年轻人,他们是恋爱的主体,但禁止未婚同居并不是反对大学生恋爱,只是告诉大学生,恋爱的本质不是未婚同居,而且大学生恋爱到结婚的成功率并不高,如果只恋爱,不同居,那未来一旦恋爱失败带来的伤害肯定要小许多,绝大多数的大学生会接受恋爱失败的结果,迎接下一段的恋情。如果恋爱有了同居行为,那恋爱失败带来的伤害肯定要大许多,许多大学生很有可能承受不起这种伤害而走极端,近看来,许多大学生自杀、未婚生子、人流甚至发生人命凶杀案,多是情感伤害带来的恶果,值得我们去警惕,而其中应该主要因为未婚同居带来的伤害让人无法承受。

  第四,绝大多数的家长都赞同学校的这条禁令。大家看看这条新闻后面的评论,可以说绝大部分的评论都认为学校出台这样的禁令是应该的,我们相信这些人应该都是有孩子的家长,他们送孩子去读书,肯定是希望孩子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即使是大学生子女,虽然绝大多数的家长不反对自己的孩子恋爱,但绝大多数的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未婚同居,而且大多数的家长认为如果专家认为严禁未婚同居涉嫌违法,那就让他的正在读书的孩子去未婚同居好了。可见,凯里学院出台这样的禁令,社会反响很好,得到了广大家长的响应,有很好的社会基础,所以值得提倡。

  第五,人性化、个性化的管理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平等对待更能让学生健康成长。近看来,有人提出人性化管理的理念,但事实证明,人性化的管理并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且给潜规则带来了滋生的土壤,法制化、一视同仁的对待才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因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同需求和个人想去,如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你都要去满足,最终是谁都不可能满足,也不可能管理好,尤其是学生,在家里得到了父母的宠爱,在学校,学校又实行人性人、个性化管理,那对他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会让他们的心理形成一种我与众不同,所以我要区别对待,这对他们的成长绝对是有伤害的,这更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尤其是让他们承受不了一点委屈,否则,就有可能因为一件极小的事而造成令人意想不到的伤害,为什么现在的孩子动不动就自杀,这与提倡人性化、个性化的理念有关。所以,凯里学院提出严禁“未婚同居”那是倡导的一种一视同仁的理念,让学生在平等的制度面前平等的对待,同样值得提倡。

  所以,凯里学院针对本校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提出的“十条禁令” 与是否涉嫌违反法律没有丁点关系,是对美德的一种良性倡导,更得到了广大家长的拥护,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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