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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彪: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新常态下 治国理政基本思路的重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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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9 10: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新常态下
治国理政基本思路的重大创新
——新常态下依法治国的基本思路再探讨
郑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理论和实践上做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与此同时,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接受社会检验和考验,出现的很多问题,上升到理论上,一个基本启示就是依法治国不能单打独斗,更不能脱离国情而照搬西方,必须以我国历史上以德治国的优秀传统为借鉴,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个问题是多年来的法制实践提出来的,“以德治国”在前些年的中央文献中也有所表述。这个治国理政的重大问题,理论上的深化和实践上的推动以及创新,基本上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事情。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是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并就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作出初步阐述,从而结束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关于未来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向和以德治国的种种错误观念,是一个治国理政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突破和创新,具有拨乱反正的性质。他同时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接受任何外国颐指气使的说教。”这两句话,是在党的十八习近平同志就任总书记之后首次阐述中国法制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分量很重,口气更是坚决,且颇有针对性和新意。首先,这是严肃批评了法学界长期以来盛行跟着西方跑的思潮,对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怎么改,他们实际上没有主张;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基本方针应是完善,而不是推倒重来,一些人不仅实际上没有正确主张,而且在各种错误思潮和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忽悠之下,没有定力,更失去中国立场。其次,我们绝不保守,且思维更加广阔、开放,要借鉴全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不独西方,还有东方,包括中国自己;人类文明,包括历史;不是啥都借鉴,是有选择有主张有定力的,只借鉴有益成果。再次,再次声明,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而且鉴于这句话多年来已经说了很多,有些人老是看不出眉眼高低,甚至有些外国老是要当中国教师爷,特别是还颐指气使,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回死了心吧。这两段话也是向国内外党内外宣告,十八大以后的治国理政的法治道路,就是这么个方向和方针。这回当然不是说完就完了,理论和实践上做了大量工作,虽然法律界也是积重难返,却是与全局一道在稳步扎实地推进。限于篇幅,本文难以更多涉及。

  党的十八大至今,中国的政治形势发生的重要的积极的变化,国内外有目共睹,超出预期,举世震动,刮目相看。法律界的变局,最为精彩,最有看点。最新的看点,就是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9日下午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学习也是看点,重点是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的讲话。他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这段话进一步阐述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及其各自的作用,表现出中国传统法学思想,思想和表述都具有鲜明的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实际上提出了创立中国法学派的纲领性思路。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思想和实践的精华所在,独创经验,宝贵遗产,其根本的治国思想是“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孔子),换言之,德为本,法为末,属九流之一。法者,刑名法术也。中国古代这套理论和实践,虽然有利有弊,总体上文明水平较高,且惠而不费,成本很低,几乎不需要多少军队警察和监狱,甚至不时出现几十年刑措不用的太平景象,为西方历史上闻所未闻,所不敢想。理论上,道德是法治的基础,法律是正义的化身,自古以先王圣人之道为法,故曰法正。又,法者,“圣人制裁其物而施用之,垂为模范,故曰法。”(《易·系辞(疏)》故法律不外乎人情,不能悖于人情,不能与道德相悖,这是中国传统法学理论和实践的一重要特征,也是与西方的一个重大区别。当然,中国古代的法律法制有阶级性,这个自不待言,但是也有鲜明的中国文化特色和民主性精华,需要站在21世纪历史的高点上正确地加以甄别和汲取。总之沿着习总书记讲话所指引的思路,创立中国法学派,必将独树一帜,弯道超车,走在世界法学前列,相信不会为时很久。

  “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

  这段话讲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正面讲经验,实际上包括教训,水平很高,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堪有一比,就是指出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使用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著名提法,确实是史经验的总结和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把握”,有着极其丰富的内容。

  “习近平指出,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努力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

  首段主要讲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及其各自的作用,将法律置于道德前面,与中国古代有传统思想有所不同,主要是基于现实情况,毕竟一百多年来中国的国情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基于理论和实践的需要,这段则反过来,强调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这就既回到中国传统思想上来,毫无疑问,又意味着开拓创新。依法治国在先,但以德治国的教化是基础,道德要体现法治,滋养法治,道德体系与法律体系要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这一段很必要,也讲得很好。

  “习近平强调,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要坚持严格执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要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

  这一段进一步讲道德与法治的关系,上段主要讲理论和教育,这段则主要着眼于法治实践,很有针对性,更强调方向性,特别是强调法制法规要有鲜明的道德导向,也是政治导向,首先是向善,其次是社会主义道德导向,建设良法善治,趋于至善。而不是相反。这个讲得太重要,太厉害,太好了。

  “习近平指出,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明确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要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这段又反过来讲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道德领域的问题,一般来说,原本无须法律介入,但是有些人太不自重,影响极坏,积重难返,问题太突出了,不得不出以重拳。乱世用重典,对有些太坏而透顶的人,民愤极大的人,不用重典,不开一点杀戒,不足以平民愤,也不足以威慑;而如何用重典,则是现实中法治的一个难点。

  “习近平强调,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道德要得到遵守,必须提高全体人民道德素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同时要加强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良好风尚的维护者。”

  这一段是讲全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根本还是一个全社会用何种价值观培育和引领的问题,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功,必须要做,却非一日之功。儒学是人学,也是仁学,根本是修齐治平之学。儒学是要每个人崇德向贤作好人,这是古代治国的基本思路,绝大多数作好人,坏人极少,依法惩治,成本低而效率高。毛泽东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靠养成习惯。”养成习惯,主要靠道德靠教化,其实与孔子是一个思路,只是不光要学习优秀传统文化,还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习近平指出,要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领导干部既应该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也应该做道德建设的积极倡导者、示范者。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是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全社会的道德楷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既是讲全民教育,就要领导干部带头,这里没有讲党员和普通干部带头,不是不需要他们带头,二是把担子压在领导干部肩上,压得对,压得好,再压一点会更好。领导干部,一般包括三个层级。在老百姓看来,副司局级以上的都算。可是知识分子怎么算?现实生活中教授一般说来最多算是处级,高校里的地位甚至不如一个科长,但对教授的道德要求毕竟不应等同于科处,所以教授,至少正教授无论哪个级(分四级),特别是一级和二级教授,都应在这个问题上视同领导干部,道与德不带头,不能为人师表的,不能上讲台。古义,道与德分言,道管方向、道路、路线,德是次于道的范畴,指修养。道德连称,是指有道之前提下的修养——儒学特别是孔学的本意,就是如此。

  笔者未能有幸读到讲话全文,但仅就以上新华社通稿的内容,是笔者第一次读到习近平总书记阐发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也是讲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站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高度,讲这个问题,本身就意味着创新,而且在依法治国问题上,四年来从突破到创新,再到本次讲话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是一个过程。

  一年以前,笔者发表过《新常态下依法治国基本思路的探讨》,本文则是笔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这个问题最新讲话的一点肤浅的体会,再次强调未能读到全文,理解或有偏差,文责自负,欢迎批评指正,特别期待法学专家垂教。

  (2016年12月15日于北京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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