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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松:陕西的红头文件为何在河北讨不到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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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6 1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到半年时间,陕西岚皋县由多个职能部门组成、拿着县委县政府“红头文件”的讨薪工作组,已经是第四次赶到河北青龙县委县政府门口,为本县民工讨薪了。第一次,回复说书记县长不在。第二次退而求次,希望有相关部门接洽,回复说办公室主任不在、各级主管领导都开会。第三次终于受到了人社局副局长和治安大队大队长的“接见”,人社局说,没欠1500万,只欠350万至500万;治安大队说,不是本地公司欠岚皋农民工的钱,而是农民工欠矿业公司的钱。后来的一次,岚皋县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带着4名农民工证人赴青龙县法院开庭审理的这起讨薪案时,其中的2名证人干脆被从法庭被直接带走刑拘了。

  青龙县没把陕西岚皋县讨薪工作组的“缠访人员”怎么的,应该是给足了法治的面子了。因常年讨要薪资无果,承包人陈守延及部分民工在向青龙县人民政府表达诉求时就被刑事拘留,之后,陈守延等4人被青龙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至4年。一场欠薪引发的风波,用这样的方式了结,也是醉了。

  从河北青龙县对于究竟谁欠谁的钱、欠多少钱的一笔糊涂账来看,当地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对于法治的账,能够弄得灵清的程度也是有限的。陕西岚皋县讨薪工作组成员、县司法局副局长聂斌没法理解的是:工人们在青龙县政府门口讨薪,既没干扰政府正常工作,也没阻塞交通,怎么就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怎么就被判刑了。而且工作组带到法院庭审的证人,当庭就被拘走了2人,这让这位在法院曾经长时间担任过法院执行局局长的老法官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按照河北青龙县当地执法机构的“法律尺度”,到县委县政府连访这么多次的陕西岚皋县手持“红头文件”的这些官员,把他们拘起来也是分分钟的事情。书记县长以及这么多主管部门的领导日理万机、倒欠了本地矿业的钱还没找你们算账,竟然还来缠着访、找证人来访,究竟是你的讨薪程序重要,还是以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为主的“社会秩序”重要?

  好在陕西岚皋县讨薪工作组成员们,是在帮自己县里的民工在讨薪;好在他们身上还有着干部的身份或法律工作的背景。所以讨薪工作组,没像那些把身家性命都搭在讨回薪水的所有希望上的民工一样,表现出无路可走的绝望与冲动。但农民工讨之难,民工们自己感受到了,社会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也感受到了。然而在这个案例当中可以看出,青龙县委县政府以及当地职能部门,似乎并没有感受到。从这个判例来看,当地职能部门眼里,欠薪不影响“社会秩序”,以公开的、带着情绪的方式讨薪却是“社会秩序”所不能容忍的。这种本末倒置的法治观念,实际上是以找没找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为“社会秩序”有没有受影响的定性标准,进而由此作为法治的标准。在这样的标准之下,导致的结果只有一个:欠薪的岿然不动,讨薪的动都不准动。

  青龙当地的法治标准,为领导干部们的上班秩序护驾不足为奇,但是,可以为当地涉事的江成矿业公司如此护航,这是难以让每一个讨薪成员内心服帖的。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急急令”下,河北青龙县处理欠薪问题的态度与做法,仅仅是习惯性的地域保护、还是有着权力与企业利益的复杂关系,这些都是需要与当地这本究竟谁欠谁、欠多少的糊涂账,一并查清楚了的。农民工的血汗与心情伤不起,同样伤不起的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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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6 10: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邓三科的社会里,你能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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