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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农民告政府,副省长为何出庭当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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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2 09: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1日上午,一起由村民不服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4月11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在国外这是一种社会常态,但在中国却是新生事物,正因为如此,一位农民告政府,副省长出庭应诉,才成了全国首例。所以说,贵州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开了历史先河,起到非常好的示范作用。

  这样说,是一个农民打官司,站在法庭上应诉的却是副省长这样的大官儿,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对称的。现实社会中,群众“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而负有主要行政责任的领导却往往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肯出庭当面与老百姓解决争议,就是农民告乡政府,在庭上也见不到乡长。不去应诉,还是意识问题,农民是原告,政府是被告,那自己不是站在被告席上?觉得不是滋味,感觉别扭,甚至有的官员认为这有损于形象。

  其实,不出庭应诉,反而有损于地方政府的法治形象,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行政诉讼,政府部门首长理应出庭应诉,这才能真正体现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应该说,贵州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是带头落实新《行政诉讼法》,是对当事人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其意义非凡,让老百姓看到了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由此说来,未来官员出庭应诉应成为法治社会的常态。贵州省全部9个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的干部旁听了庭审,或许就是希望有这个“常态效应”。对那些仍然停留在长官意识中的基层官员,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人家副省长都能站在被告席上,你们为什么不能?

  贵州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网友的留言来看是一片叫好,这说明副省长陈鸣明站在被告席上,不但没有损害副省长的身份,也没有损害政府的形象,留言全是对陈鸣明赞美,这种赞美不是提高了政府形象吗?现实中不少官员缺失就是陈鸣明这种法制意识,不是尊重法律,而是干预法律,甚至是践踏法律,要不也不会有如此流行语:“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国情……”

  报道说,原告丁某强是贵州遵义县泮水镇村民,因遵义市规划修建高速公路占用其土地,他对此向遵义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但遭驳回。而后他将遵义市上级领导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告上法庭,由此副省长陈鸣明站在了被告席上。副省长站在被告席上固然可贵,但这种“站”只是一个过程,重要的还是法庭能不能做到依法公正判决,副省长的身份会不会影响公正判决?在这块国度上,真正官民“对簿公堂”的案件却并不多见,其中“民胜官败”更是十分罕见。数据显示,“民告官”案原告胜诉率从10年前的30%降到了近年的10%以下,有的地方对“民告官”不让立案,立了也赢不了,赢了也执行不了,于是老百姓干脆不告了,免了诉讼费、律师费去上访,而影响了社会稳定。

  按理不管你官有多大,站在被告席上,你就是被告或者被告人代表,法庭就应以法律为依据,公正判决,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这样才能更让人敬畏法律,从而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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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2 14:3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习大李总应有一人岀来响应这个事件,法制国家不应是一个空谈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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