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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狼:杜绝“权钱越狱”首先要遏制权利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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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07: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6日,最高检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这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是近些年被判刑的贪腐官员以及涉财犯罪的罪犯中,有许多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减刑、假释,从而使法律的惩罚形同虚设。

  据最高检相关人员介绍,在今年开展的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约占建议收监执行罪犯的10%;同时,全国检察机关共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428件,“从线索来源看,收到群众举报123件,自行发现274件,其他来源31件”,由此,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20人。据说,这一组查处数字“与往年相比明显上升”。

  不可否认,有些服刑人员认罪守法态度良好,理应获得减刑或假释,身体出现重大疾病的服刑人员,也理应依据人道原则获得就医机会。然而,由于在刑罚执行环节有纰漏、监督力量薄弱等因素,本来旨在维护司法公平的补充制度,反而成为一些罪犯变相践踏法治的特权。比如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本来被判死缓,却获得5次减刑,刑期缩短为15年6个月,从2006年起又连续7年获得保外就医。更有甚者,有人从一开始就没被收监,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人身自由压根无限制。

  减刑、假释中的违规裁量和司法腐败到底有多严重,据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截止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设计初衷原本良好的制度,在执行中却呈现如此偏颇,难怪公众对此反应强烈。如果刑罚执行的“后门”堵不上,任凭再怎样严格的侦查、起诉、审判的程序,司法公正也无从得到保障。

  “白袍点墨,终不可湔。”但凡有一起减刑假释违规违法事件出现,也是对司法公信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亵渎。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对这些非法勾当严查到底、严惩不贷。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司法部相继出台文件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并逐一筛查每个案件,显示出亡羊补牢的决心,让社会看到了实现法治昌明的希望。

  维护司法正义,永远没有终点,也永远离不开制度建设和革新。除了进行排查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之外,强化监督制约,用制度堵塞此类漏洞,也应是题中之义。要看到,无论是监狱方,还是医生方,亦或是法律监督方,只要任一环节掉了链子,就难保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不会出现问题。年初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和反馈,才能真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最高检也发布了最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严格减刑假释案件的审查,一是明确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逐案进行审查,实行统一案件管理和办案责任制;二是要求检察机关,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进行调查核实;三是首次规范了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减刑假释案件法庭的职责任务;四是强调检察机关发现不当减刑假释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五是要求严惩减刑假释中的司法腐败行为。

  对于发布的的新规定,笔者认为,要想真正得到落实和和有效的制约,就应该加大制约和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中饱私囊,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要做到面对违法案件让“钱无处可送,权无处可用”,还公众一个法治平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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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6: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司法正义,永远没有终点,也永远离不开制度建设和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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