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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人:小产权房问题的症结在土地制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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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08: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产权房问题闹了一段时间了。

  不久前有媒体说,国家将放开小产权房上市。这对于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们,无异于打了一针兴奋剂。要知道,这个政策一放开,许多人一夜之间就可以增值百万。

  可是没过几天,一个准确的消息播发了,北京开始对昌平区阳坊镇的13栋小产权房进行强拆。据悉,此次拆除面积约 4万平方米。

  消息是播了,但估计斗争会很激烈,弄不好还会流血。因为,牵涉的利益太大了。

  我们不要去看拆毁的场面,那不好看,我们还是来聊聊小产权房的前世今生。

  什么叫小产权房?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

  我们中国的房子种类繁多,小产权房是新兴的一种。这种房子很有特色。

  首先它是违法的。国家规定,商品房必须建在国家的土地上。国家的土地不够了,就由政府向农民集体征用,给农民土地补偿之后,转变为国家建设用地,然后挂牌拍卖,谁出价高,就给谁去建商品房。农民只能在经批准的宅基地上建造自己居住的房子,不能利用集体土地建造房子出售。这是法律规定,不需要说明为什么。

  其次它是廉价的。这里面的道理很简单。如今大城市的房价那么高,多半是土地价格太高的缘故。开发商从土地市场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一亩的价格把土地拿到手,他算来算去总要有赚才会这么干,不会做亏本生意。这样一来房价自然就上去了。而小产权房是建在农民自己的土地上,没有政府征收再拍卖赚取差价这个环节,土地的价格就便宜许多,常常不到相近地段国家供应土地的十分之一,因而房子的价格自然就是白菜价。以北京郊区为例,如果商品房要三万,小产权房就可能只要一万。

  一个违法的东西如果包含的利益很大,而且唾手可得,就难免有人铤而走险。人们明明知道建造这种房子是违法的,购买这种房子其产权是没有保障的,但遵循风险越大收益也越大的规律,还是觉得值得一试。据说全国各种大小城市的郊区,都有这样的房子。大家盼着能够转正。这种期盼也不是没有道理。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违法的事情干的人多了,成了法不责众,最后总是能变为合法。再说了,即便不能转正,许多人家把自己的全部积蓄变为了这样一套小产权房,你要拆,也难。

  可以肯定,这是令当局很感头痛的诸多社会问题中的一个。拆吧,老百姓要跟你拼命,说早干嘛去啦,你硬朗一点不让建不就什么事也没有吗?不拆吧,大家都比着来,全国的土地政策就乱套,土地财政就破产,城市的高价房地产业也玩完。

  造成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各级各地政府不作为,根本的原因是国家的土地政策不合理。

  我们的土地政策是两级所有,一是国家所有,二是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不论,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香港都是实行这个制度。而集体所有就很有中国特点。

  特点之一,它不是私有的。

  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我们的领导英明,不把土改分给农民的土地收归国有,而是叫大家入社,搞集体所有制。农民伯伯刚开始可能有点舍不得,土地刚分到手那股高兴劲新鲜劲还没过哩。但形势比人强,于是想,都是左邻右舍的,在一起干就在一起干吧,再说,你不干也不行呀,于是就牵着耕牛拿着地契集体化了。

  入社以后呢,国家又说了,土地集体化了,农民集体可以自主耕种自己的土地,但国家要征用时,集体必须无条件服从,不管是公益征用还是商业征用,农民集体都要服从国家建设事业的需要。

  这个政策很奇妙,国家要土地时,可以向老百姓征用。我们的老一辈领导人真是具有先见之明,在半个世纪前就为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发展埋下了伏笔。

  这三十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大片农民的土地被政府以很低廉的价格征走了。一方面,大量的土地供应保证了各项建设事业的建设用地,另一方面政府从中赚到了大量的差价,形成所谓的土地财政,支撑着经济发展,也支撑着造城运动,支撑着三公消费,支撑着财政供养队伍的日益庞大。

  要是土地私有,征地就没有那么方便了。听说西方国家建一条铁路,从规划拆迁到建成投产,常常要十几年。是何缘故呢?就是征地拆迁难呵。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优就优在这里。

  特点之二,它不是国家的。

  朋友们要问了,当初为什么要搞这么一个两级所有的土地制呢?干脆像苏联一样全民所有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要不怎么说我们的老一代领导英明,英明就英明在这里。搞土地集体所有,可以将80%以上的公民排除在国家福利之外。国家可以集中财力发展工业,发展城市的各项建设事业。朋友们想想看,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在以往的半个多世纪里,农民享受了什么国家福利呢?几乎没有。学校自己办,医院自己开,连五保户都是农民自己赡养。如果土地全部国有,像苏联那样搞全民所有的农庄,农民也像工人一样拿工资,享受国民待遇,国家财政钱何以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这里又有了充分体现。

  这个特色的土地制度,是一个有利于国家不利于农民的制度。需要土地的时候,就说要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要农民把土地贡献出来,然后你们进城吧,享受城里人的待遇;而不需要土地的时候,面对全国千千万万想进城的贫困农民,就说你们有土地,好好耕种吧,别想着享受国家的福利,国家养不起。运用这个制度,国家可以随时向农民征用土地,确保经济发展;又可以甩掉几亿农民这个沉重的包袱,减轻国家负担。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的见识也逐渐增长了,这样的不公平也感觉出来了。一些农民想一个问题:要么我们做土地的主人,要么我们做城里的主人,总不能什么都不是吧?既然我们不能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国家的福利,那我们就做自己土地的主人,于是就盖房子卖了。

  小产权房的矛盾凸显出土地制度的弊端,是改革土地制度的时候了。

  今年以来,全国农村进行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呢?是承包权。过去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因为人口经常变化,过几年就要调整一次,叫生增死减。如今不了,承包土地一签合同,就几十年不变,让农民放心投入,好好经营。要是哪家哪户有更好的营生,也可以流转给别人耕种,自己吃地租就是。但这种改革,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因而上述的矛盾依然存在。

  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不知更多的是什么,怎么个赋予法。据说以后农村的一些名为经营性土地,不是种粮食的那一部分,可以拿出来上市交易,与国家的土地同权同价。大概这是更多财产权利的一部分。

  依在下陋见,农村的根本问题还是土地问题。土地制度如何改革,要是问问打赤脚的农民,他们可能会说,要么实行全民所有制,我们农民也和城里人一样都享受国民待遇;要么实行真正的集体所有制,让我们自己处置自己的土地。如果再来一次土改,把土地分了,我们也同意。集体土地私有化,至少有一个好处,政府不能拿一纸文件就廉价征走我们的土地了,也不会产生这么多的富翁村官和村官富翁。

  这是俺的学习体会。小组长说,太罗嗦了。俺不服,贴在这里,想证明啰嗦是啰嗦,但还有朋友愿意看。不过,真的要向有耐心的朋友致敬,难为您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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