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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打人协管被辞退,不如改行当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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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08: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6日上午,甘肃省会宁县城管工作人员与商贩发生冲突。今天上午,会宁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官方微信公号“会宁发布”公布处理意见,辞退三位协管员,进行行政拘留多日并罚款。(8月7日《中青在线》)

  网上一片惊叹“又是临时工干的”,也有网友提醒城管“临时工”终于更名为“协管员”了。确实,无论城管的协管员,还是公安的协警,都因为准入门槛低,总体素质与执法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而因为他们普遍待遇较低,没有职业荣誉感,被辞退甚至主动辞职也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此这些没有执法权的“协”字群体,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失去应有的顾忌。另一方面,当今社会往往不顾现实,片面强调“以人为本”,加之社会“仇官”情绪加剧,导致部分小贩“理”直气壮甚至肆无忌惮地占道经营,这个年轻气盛的“协”字群体面临着恶劣的工作环境,也就更容易与小贩发生对抗,实际上一些领导也习惯于“以夷制夷”,鼓励他们以非正常手法解决问题,这就形成了城管“执法”与“打人”如影随形的怪象。笔者曾呼吁市民,应集体抵制无视他人行路权以及拿着高音喇叭叫卖的小贩,集体抵制那些将路面弄得污浊不堪的饮食摊点。对于城管对小贩采取没收货物等强制行政手段,公安机关应密切配合。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权的城管,尽量不要与商贩发生正面的肢体冲突。而远期,应该取消城管,由公安行使目前城管职能。

  就该案而言,笔者首先得为该县及时回应、处理热点舆情的做法点个大大的“赞”!因为该县没有使用此前一些地方政府惯用的“鸵鸟政策”,在这个信息时代无疑会给自己加分。其次,该县不仅及时辞退了涉事的三名协管员,还对他们实施行政拘留,也是处理得比较到位,我有理由再次给会宁县政府点个“赞”!

  此外,通报的措辞也未见“护犊子”的痕迹,未见“打太极”,这在官方通报中实属罕见,表现出了满满的“正能量”。如通报称“暂扣过程中,遭到当事人何某某的强烈反对,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出现撕打行为”,这里使用“撕打”而非“厮打”就十分准确。因为“厮打”的意思是指双方相互扭打,而“撕打”的意思则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该案中三名协管用暴力对付一名疑似进城卖土豆的商贩,这名商贩处于完全被动挨打局面,通报用“撕打”当然更为准确。

  通报内容唯一的不足,是没有提及究竟是谁指派这三名没有行政执法权的协管去执法。窃以为,这三名协管不大可能自作主张,擅自上街执法,而且直面这名商贩,集体撕打商贩。合理的解释是,他们是受组织的委派,独当一面上街执法,而且此前已经司空见惯。若我的判断准确,安排他们直接执法的领导,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即便如此,那三名被辞退并被行拘的协管仍是罪有应得。每日甘肃网7日报道称:视频中,三名城管试图控制该中年男子,其中一名男城管连续两次用膝盖冲顶中年男子上身,又发力冲撞其头部。之后,两城管合力抓住中年男子的双手,一名女城管从中年男子身后绕到前面,连续三次用拳头猛击其背部和头部。整个过程中,中年男子几无还手之力,最后被强行推上旁边一辆车牌号为甘D·K4161,印有“城管执法”字样的面包车。

  尤其是那名女协管施暴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人性弱点,让人质疑这该有多大的仇恨,才能激发这名女协管毫无母性、毫无人性的“内心”丑面?

  这三人拿着不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薪资,本身处于社会弱势地位,面对同样地位的弱势群体,且也未涉及自身多大利益,缘何会以强势对其大打出手?这不禁让我联想起某地区议员质问行政长官“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交到你们手上,就变成禽兽了呢!”

  原来权力失去制约,就犹如狼入羊群,可以肆意横行霸道,胡作非为,最终包括执法者在内的每一个百姓都可能成为不受约束的权力受害者。针对一段警察施暴视频,笔者下午还在苦口婆心地教育一名疑似警察,却为施暴警察“洗地”的本地网友:既然你这么年轻,假设你是警察,我再告诫你一句,坚持人性化执法是你不后悔选择这个职业的保障。像视频中的那名执法对象并无任何反抗举动,按程序带入警局即可,为何要有这些(施暴、凌辱)举动?现在视频公开了,他及家人总得承受压力吧?

  如今这三名被辞退的协管,在人生奇耻大辱的“行拘”结束后,也将面临重新寻找社会定位的问题。但凭他们的自身素质,恐怕很难找到体面的工作;一些稍具社会正义感的企业,恐怕也不愿意接受曾经利用公权力作恶的他们。那么,选择当小贩或许是他们正确的选项之一。笔者以为,当一个诚实守信的小贩也很体面,而且此前的同行也会对他们网开一面,收入肯定比当协管强。

  但这些此前粗暴对待小贩的城管协管,成为被城管粗暴对待的小贩后,心理上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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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14: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谁能证明他们真的被辞退和受到了处罚?有施暴人和被害人的确认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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