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659|回复: 0

周蓬安:呼吁规范辅(协)警管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11 08: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几年,有关辅警执法遭遇尴尬的事件不断见诸媒体,比如神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4名辅警,去榆林市榆阳区抓捕横山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上网追逃的村民,结果1人被扣留;去年年底成都一名私家车主涉嫌交通违法被“交警”执法,车主要求“交警”出示警官证,“执法交警”一边称证件需喊人送过来,一边转身离去。原来他只是一名辅警,该名协警因违规使用警械被辞退。
  网上为这名被辞退协警“鸣不平”的声音还相当强烈,但成都警方做出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妥。当然,谁给这名协警配备警械更该被追究责任。这些辅警之所以遭遇种种尴尬,就因为他们实际上处于执法岗位,但法律却并未赋予他们单独执法权,更没有赋予他们警械使用权,一旦碰到具备法律保护意识的公民较真,辅警们只能自动回避,否则就会吃亏。

  既然辅警(又称“协警”)没有单独执法权,为何又长期活跃在执法第一线?这和“警力不足”但扩编受限有关。

  因为辅警拥有与警察高度相似的服装和工作内容,一些基层组织放纵甚至鼓励辅警代替警察执法。因为待遇偏低,辅警不太惧怕被处理,因此频频出现辅警违法处罚事件,甚者借用警察之名狐假虎威干起违法勾当,败坏了警察形象。为此,2004年公安部出台措施要逐步取消协警。

  但是,辅警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社会应该正视并加以充分利用,同时要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来规范辅警的行为规范,使辅警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年初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相关改革方案,就专门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推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就此,笔者建议公安部应尽快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出台辅警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包括:

  一是统一辅警名称。将目前的辅警、协警、协勤、协管员、联防队员、治安队员等统一称为“辅警”。

  二是严格辅警人事管理。明确规定辅警招聘条件、程序,在现有基础上抬高辅警进入“门槛”,同时细化辅警日常管理、职务晋升、解聘、辞退程序,建立一套“易进易出”的管理机制。建立与警察类似的表彰奖励制度和针对因公受伤、牺牲等辅警的抚恤制度。

  三是适当提高辅警薪酬。恰当的待遇可以让辅警具有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让辅警珍惜工作岗位,以减少人员流失率,保障队伍稳定性。建立一套科学易操作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奖惩制度促进辅警“争先创优”。

  四是在一定范围内赋予辅警执法权。明确辅警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做好辅警的业务培训,细化对辅警执法行为的跟踪考核。

  五是明确规定辅警可以使用的警械、防卫器械。

  六是统一辅警服装样式、标识和证件,并与警察保持明显的区别。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GMT+8, 2025-7-8 21:57 , Processed in 0.20318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