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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狼:新闻敲诈为何屡禁不绝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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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6 06: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谓敲诈,是用暴力、恐吓手段,或滥用法律或官方职权等,从一个不情愿的人手中索取财物。但是,新闻敲诈案在表现形式上,却往往是借助了法律的威慑力,在身份上也不属于“官方职权”。而当前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上的影响力,确实也不亚于法律或官方的力道。于是,这柄利器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如某些执法犯法的案例一样,这种犯罪的性质就更加恶劣了。

  上海警方日前侦破一起以舆论监督为幌子、通过有偿新闻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的特大新闻敲诈犯罪案。涉案的21世纪网主编和相关管理、采编、经营人员及两家财经公关公司上海润言和深圳鑫麒麟的负责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经初步查证,其对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数十家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进行了新闻敲诈。

  让股民们又恨又爱的上市公司成了被敲诈的对象。警方初步侦查发现,2013年11月以来,21世纪网通过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财经类公关公司,以21世纪网为主要平台,采取公关公司招揽介绍和业内新闻记者物色筛选等方式,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进行非法活动。对于愿意做“正面宣传”的企业,犯罪嫌疑人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在21世纪网等平台发布负面报道进行恶意攻击,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好处费。

  拟上市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对于媒体也是又恨又爱。正面报道能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能让公司的股价水涨船高,可一些负面新闻也会让公司的股价一落千丈,甚至直接让准备上市的公司失去过审资格。利好利空,翻云覆雨,通过在资本市场上掀起的风浪,媒体的权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对于这种权力,想IPO的企业一般是敢怒不敢言。可以说,一旦有企业想IPO上市,大量财经媒体的记者就会蜂拥而至,几成行业的惯性动作。企业无奈之下,大多会花钱消灾了事。或中国的股市在审批制下,上市指标还是稀缺资源,相对于上市后能够圈到的大好钱景,这么点钱也只能忍痛割爱了,要是真整出了些负面消息,哪怕最后证实是无中生有,可是也很可能因此被挤出了长长的等待IPO过会的队伍,代价太大。

  这一潭浑水今天终于被揭开,对资本市场和舆论监督而言,都是好事。当舆论监督的大棒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就已经走偏了。资本市场不是不需要舆论监督,恰恰相反,这其中的风吹草动牵涉到股民的真金白银,牵涉到企业的切身利益,风不能乱吹,草不能妄动。黑幕不能捂着盖着,欺诈与共谋不能不知不觉地遮掩过去。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权力,必须得到保护,以阻止部分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可监督权力也不能滥用,以防止干扰市场的正常秩序。当媒体手中的权力成了敲诈与利益交换的工具,为之买单的是股民,是媒体的声誉,是整个市场的公信力。

  因此,在打击新闻敲诈的同时,也要反思产生这种敲诈犯罪的土壤——毕竟,新闻敲诈不同于绑匪或地痞流氓的作案手段,其抓住的对方软肋,可能本来就是见不得人的。就如人们常见的用“不雅照”敲诈,不但“诈个正着”,甚至连用PS的照片虚晃一枪,也会有人乖乖就范。当然,敲诈是法律不能容忍的刑事犯罪。但当出现新闻敲诈时,不但要“通过专项行动,撤销一批违法违规记者站,吊销一批违法违规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处罚一批负有责任的新闻媒体及责任人”,也要让相关部门通过监督和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强化自身存在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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