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怅然叹息 于 2015-12-12 18:05 编辑
林森浩死了!可惜。 可惜的原因,是因为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到一个复旦大学即将毕业的研究生,无论是他本人所流的汗水付出的辛苦,还是他的智慧,都算可惜! 可惜的是老师的教导,国家的投入;更为可惜的原因,是他的父母从1986年到2015年养育他、教育他、培养他所付出的汗水、付出的感情。 更更可惜的原因,是因为他确实有可能不死!! 林森浩有可能不死,是因为他确实已经悔罪,是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他的死刑,是一次偿债;是他明白了投毒行为——恶劣而愚蠢;是因为他本身一旦意识到自己错误,以他能力,有生之年,是可以给社会作出贡献的;是因为,他的死,于黄洋之死于事无补;更是因为,从事实发展之势,他确实有可能不死,能够不死。 但林森浩却死了。 林森浩的死,虽然有可能避免,但却怨不得黄洋,怨不得黄洋的父母,更不能怨法官。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理所在,他本来就依律当诛,罪有应得,所以不能怨法官;他杀死了黄洋,给黄洋的父母,造成的伤痛,永远难以弥补,所以怎么能怨黄洋和其父母? 本来一个有可能不死的人,却死了,是谁杀死了他? 恕我直言,辩护人!! 林森浩的辩护人,让他活命的机会烟消云散,彻底丧失!! 黄洋死了,死于林森浩投毒,天下皆知,天下父母,都能理解,黄洋父母的伤痛!如果不严惩林森浩,如何给黄洋一个交代?怎么给黄洋父母一个交代?更何况,目前还有那么多大学生、研究生,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彼此之间有友谊,有矛盾,怎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所以,林森浩死与不死,取决于法官,更取决于黄洋父母。 既然天下人都知道黄洋死了,死于林森浩投毒;天下父母都能理解,黄洋父母的伤痛,林森浩要不死,唯有得到黄洋父母的谅解!舍此无他!! 但林森浩辩护人怎么说的?““没有杀人的动机”、检材被污染”、 “毒物含量难以致死”,这些话,有三个效果,一是给天下人感觉,辩护律师“有水平”,会找“理由”;二是给黄洋父母感觉是狡辩;三是如锥子锥在黄洋父母受伤的心上。 上面三个效果,会产生三个结果,第一个有助于律师扬名立万;第二个和三个,让黄洋父母绝对不会原谅林森浩! 天下人皆知的道理和事实,一定要矢口否认,动机只有两种,一种是确实自己掌握着真相;其二是哗众取宠,借此扬名! 但无论动机是哪一种,要推翻天下皆知的道理和事实,其成功的可能,都是微乎其微,低于百万分之一。 律师法规定律师三大维护职责,其中最首要的职责是“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人命关天的事情,怎么能够去搏百万分之一成功的事情??怎么能够为自己扬名天下,去哗众取宠,不顾他人死活???? 如果黄洋父母不谅解林森浩,林森浩就只有一条道可走:阴间路!!!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乞求黄洋父母谅解。 欲求生富贵,须下死工夫;要想鬼门关门前的人不死,也唯有下更大的死功夫。 林森浩这件事的正确作法是什么? 第一,第一时间,指导林森浩,对黄洋父母作出书面承诺,死,绝不怨;生,一定对其养老送终;用自己余生,弥补自己罪过。 第二,同时,指导林森浩父母变卖所有家产包括住房,将其中十分之九,双手呈奉给黄洋父母,以弥补其丧子之痛的万一;变卖家产的十分之一,在黄洋父母居所附近租房,每天负荆请罪,用完那十分之一,每天乞讨也去请罪,乞求谅解,直至得到谅解或林森浩被执行死刑。 第三,以上两点,绝不能让媒体知道,包括庭审,都要申请不公开审理,以避免有炒作之嫌。至于法院或黄洋父母要公开审理,是他们的事。但以上却要有相关材料作佐证。 第四,收集林森浩从小学到研究生的整个表现,包括各个阶段同学的证明、老师的证明、邻居的证明,以证明其主观恶性并不深。 第五,第一审和第二审的法庭上,唯一的辩护内容,是林森浩现实表现,主观恶性、以及悔罪言辞和悔罪行为,而不是聘请专家,重新鉴定,纠结于几成定论的案情事实。 第六,以上做完,就算悲伤欲绝的黄洋父母,依然不依不饶绝不谅解。在二审之后,报送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之时,将以上所做的点点滴滴,送交媒体,让天下舆论作出裁决。 如此,哪怕万一林森浩最终也难逃一死,但也无怨无悔。舆论也会作出公正的评价! 林森浩死了,不是被法官杀死的,不是被黄洋父母杀死的!!谁杀死在?谁的内心将不安?天知道! 黄洋死了,可惜!林森浩也死了,可惜!! 可惜了两个丧子的家庭。 九泉之下的林森浩,应该感谢他的父母,感谢父母小时养他,大时教他,东窗事发,奔波救他……;也应该感谢法官,因为从他事发到他伏法,前后历经三年,不能说,法官没有给他充足的时间,没有给他活命的机会;也应该对最后都不给他谅解书的黄洋父母表示深深的歉意,因为事情因他而起,并给黄洋父母造成了永远难以弥补的巨大伤痛。 但林森浩的死,却告诉我们,怎么处理天下事: 天下事:战略方面,应该始终讲理,亘古不变。无论怎么样,都要师出有名!就战术而言,当自己有绝对势力和实力时,讲拳头;当势均力敌或力量小于敌人,但理在自己这边时,讲道理;既无力又无理,唯一的办法是讲人情。 本人只是小民一个,不知道林森浩的辩护人是谁,只是就事论事,说说自己见解,再次申明,只是借此想阐明天下事的处理方略,战术层面,不外乎:有力,用力;无力但有理,就说理;无力且无理,就说情!仅此而已!!所以如果无意冒犯了谁,伤害了谁,再次致歉,尚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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