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277|回复: 0

皮海洲:注册制“抢跑”如何加强事后监管是关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11 08: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制的推出终于还是要走“先推出后修法”的“非常道”。在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会议同时还指出,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意味着注册制真的有可能在明年三月会有一个结果。

  该消息的出台在市场上引起震动。好在很快就有证监会的“解读”出台。证监会表示,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当前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正是这四个“不会”让投资者对注册制的恐慌情绪得以缓解。

  但尽管如此,对于加速出台的注册制投资者还是充满了担忧。担心新股发行的节奏会加快,更担心在降低新股发行门槛的情况下,更多的垃圾公司以及造假上市的公司会涌进市场,并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实际上,国务院、证监会也预计到了投资者的这种担心。所以,不论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是证监会的“解读”,都特别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比如证监会表示,将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应该说,在推出注册制的背景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尤其是如何加强事后监管,确实是事关注册制成败的一个关键。对于这一点,国务院、证监会也形成了共识。但如何加强事中事后(尤其是事后)监管,却是注册制加速推出所需要面对的一个难题。比如,在先修改《证券法》后推出注册制的情况下,可以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难题交给《证券法》的修改来完成。但在抢先推出注册制的背景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就无法可依,或没有严厉的法律可依。

  比如,注册制的精髓之一就是加强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管,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的真实准确。但如何做到这一点,现行的《证券法》显然不能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如对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监管部门所能给出的顶格处罚也就是六十万元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又如何能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呢?

  所以,在取得全国人大常委员授权的情况下,注册制的加速推出并不是难事。但困难的是,如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尤其是如何加大事后监管的力度,切实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这是注册制成败的关键,也是注册制加速推出需要直面的一个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

GMT+8, 2024-5-19 23:41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