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658|回复: 4

丁丁:对贪官情妇穷追猛打是落井下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8 21: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关于澳亚卫视副台长、澳亚卫视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悦君的话题成为媒体的焦点,而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有人发现李悦君原来就是原广东卫视的女播音员李泳。2009年,她曾因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案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并于2011年初被重庆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传说中李泳就是陈绍基的情妇。

  但是,李泳出狱之后出任某电视台的副台长之所以引起关注,而且被无数网友穷追猛打,根本原因在于她曾经有污点,现在出狱就成为某电视台高管,这不正常,是不是有什么后台,走了什么捷径。丁丁认为,对于李泳的工作和生活我们真不应该再去打扰,虽然她曾经是陈绍基的情妇,而且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但是,对于她来说,她已经因此而付出了三年生命的代价,国家对她进行了相应的惩罚,现在已经出狱,我们如果再以她过去的污点去看待她,对她进行人生攻击, 是很不人道的,甚至也是触犯法律的。她过去触犯法律,那是她过去的人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是对她过去人生污点的正确评判,现在出狱了,以后的人生与她过去已经没有关系,但我们以过去的眼光去评判她,是对她的侮辱,更是对人生的玷污。

  即使她过去是高官的情妇,但依照中国的法律,这只是道德方面的事情,与她现在无关。何况,每个人都有可能犯错误,但只要能够改正就可以了,如果永远因为这件事情纠缠下去,那是对她人格的侮辱,同样需要付法律责任,至少是不道德的。所以,我们不只是需要积点口德,需要的是我们要有法律意识,同样要有正确的道德观。

  李泳,改名李悦君,其实她只是想通过改姓名与过去划清界限,不想再回首往事,从此过上新的正常的生活,现在,却因为媒体和网友对她的过去进行无限的放大,你叫她如何生活下去?这不是将人往死里逼吗?为什么坐过牢的人出狱之后往往会再去犯罪,根本原因是什么?其实,许多坐过牢的人经过教育改造之后,他们内心想重新做人,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活出真正的自我,可是,当他们回归社会之后,他们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要想做好人,要想走正道,要想以自己的劳动获得尊重,那是多么的不容易,因为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都在悄悄的议论他,躲着他,用人单位听说他坐过牢就不用他,你叫他如何生活下去?所以,许多坐过牢的人往往是自暴自弃,重操旧业,既危害了社会,又害了自己的一生,但根源在哪里?根源恐怕与我们没有将他当作正常人和普通人来看待有很大的关系。

  其实,现在的李悦君能够成为企业高管,我们应该为她高兴,而且她成为企业高管,对于她来说应该很正常,因为她曾经在广东卫视工作过,而且是全国知名的播音员,而且她就业的单位是澳门的卫视。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澳门与内地真不同,澳门重视的是人才,并不关注她曾经是否有过污点,这其实值得我们大陆的企业和用人单位学习,港澳许多电视台现在的当家花旦,知名主持人,其实都曾经有过在大陆工作过的经历,所以,以李悦君的知名度和过去的成绩,成为高管其实很正常,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能力是很重要的,所谓的关系倒是其次,所以,大陆的用人单位真应该学习澳亚卫视。

  推而广之,我们经常看到不少网友要深究与高官通奸的人是谁?情妇是谁?这正说明了我们大陆人的素质有问题,体现了大陆人丑陋的一个方面,既然通奸和包二奶属于道德问题,与法律无关,那么,有关部门不公布通奸的对象,这其实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如果对方触犯了法律,自然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如果对方没有触犯法律,如果公布对方的姓名和工作情况,那就属于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是知法犯法。所以,对于没有触犯法律的贪官情妇不进行公布,确实是体现了法制的进步,而我们的广大网友如果去人肉贪官情妇,既不道德,也有触犯法律之嫌。所以,我们不宜对贪官的情妇去穷追猛打,既是给别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也是给别人一条生路,她们其实也是很普通的人,她们同样需要尊严。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9 10: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奇葩,如果这样的人需要尊严,那么置靠自己努力进步的人的尊严于何地?这些人就是隐形妓女而已。
就是要靠社会舆论来让这些人明白,干不要脸的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否则真的就要风气大乱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9 11: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狗屁逻辑?人不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吗?一个好好的女人为什么要做人家情妇,无法使贪图人家的富贵、人家的钱财。理应法律的惩罚吗?难道法律惩罚一个人还要来问问小鸡鸡(丁丁)先生“您看这个人的名字我该不该曝光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9 11: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的价值观真是不敢苟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9 22: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位是借其名,媒体炒作,向来如此。不管是李泳还是李悦君,其污点不会因受过惩罚而消失,也不应因受过惩罚而消失,作为用人者的商业行为,无可厚非,但此上位大肆炒作,还是有需要反思的地方。楼主说是网友放大,我不赞同,真正放大这件事和这个人的未必就是网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GMT+8, 2026-4-8 12:56 , Processed in 0.40851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