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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人点评:擦亮眼睛与钢枪,绝不能让“混合制改革”演变成“混账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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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07: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时,一场被认为是“国有资产世纪大拍卖”的“混合制改造”却公然在群众的眼皮子底下潜行。某些人胆子还真大,把全国十三亿人民全做睁眼瞎来搞了。

  日前中信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在中国引起了广泛的质疑与非议。

  正如衡岳山人在去年12月19日也就是出台上海国资改革20条出台的次日就写了一篇博文《最后的饕餮盛宴已拉开大幕》,该文一针见血地提出过这两个观点,以警示世人:

  1、房地产行业的财富聚集效应及官商勾结与权钱交易,部分私有资本与家族资本已经开始完成了收购“大型国企”所需的原始积累。于是部分急于求成的人开始对“大型国企”虎视眈眈了。可是由于他们太急功近利了,以至于“明目张胆”的上演“蛇吞象”的一幕。

  2、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到今天,不但修建“栈道”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而且2008年以后持续大幅度的“灌水”使得财富的“聚集效应”更加高效,资本的规模空前膨胀,资本“暗度陈仓”的能力也显著的增强了。

  衡岳山人在那篇博文的最后是这样说的:最后的饕餮盛宴的序幕已经拉开了,虽然是“还羞欲遮”,但是透过被掀开的幕帘一角,已经隐隐约约的看到了幕帘背后正在张罗的繁忙景象。

  正如“观察者”网《中信混合制改革应直面质疑》(刘震)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改制和增资扩股后,中信集团从100%控股变为持股20.945%,其余股份将由5家民营战略投资者持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中信集团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而中信国安集团是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信集团是财政部全资子公司。借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名实则走私有化之路,中信集团的改革难免让人有这样的猜测。如果将混合所有制的目标定为私有化,显然违背了改革的初衷“。

  该文进一步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应符合‘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有利于形成现代化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以及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主义劳资关系“。

  山人非常认同上述观点,但同时不得不从另一个层面提出一个问题:混合制改革的初衷到底是什么?中信国安的混合制改革难道是真的违背了那些“混合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者的“改革初衷”呢?还是“正合它意”?

  其实,《最后的饕餮盛宴已拉开大幕》一文中把这一改革的“全部意图”已经揭示得非常透彻、非常明白了。当然,“全部意图”即包括了“初衷”,更包括了终极目的。

  所谓的“国企混合制改革”本质上而言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一场骗局而已。其目的有两层:

  1、象当初中国的股市就是为给国企“纾困”而量身定作的一样(所以中国的股市成为一个“大赌场”也就成了必然的结果,反倒是如果不是“大赌场”那才出人意料),这次抛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给国企纾困。

  为什么说抛出“混合所有制”的目的之一是为了给国企“纾困”呢?很多国企通过股份制改造与上市,通过资本市场异常低廉的“圈钱运动”确实过了几年逍遥是在的舒心日子,但是遇到经济走向“下降通道”的新常态以后,靠“圈钱”与“垄断”或者优先照顾的很多国企日子显然是越来越难过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显然,在股市低迷,资本市场几乎已经丧失“融资功能”的情况下,负责顶层设计的人不得不“另打主意”了,去年抛出了“优先股”政策。不过行业内人一看当时的那个文件就知道这个“优先股”是用来干什么的,说白了,就是为了弥补大量银行的资本金严重的问题,以修补银行财务报表。当时山人写了一篇文章指了“优先股”其中蕴含的意图。由于优先股目前缺乏可执行的法律依据,再加上很多普通投资人更没弄明白“优先股”为何物,所以用“优先股”来圈钱的效果并不明显。

  而“混合所有制”与“优先股”就不同了。“混合所有制”对那些已经具备一定资本实力,此前也很想涉足国企控制的垄断行业但是因为遇到“玻璃门”而无法进入的民营资本来说,无疑具有很大诱惑力的。某些不知深浅但又经不起诱惑的“土豪”很有可能就会一脚踏进去最后可能被吃得连“毛骨不剩“。

  2、前面所讲的“为国企纾困”只不过是“混合所有制”的设计意图之一,但是绝对不是主要的意图。主要意图恐怕还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为那些已经具备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方式达到足以控制被混合后的原国有企业的权贵家族资本、具有某些背景的私有资本甚至西方资本创造一种借此获得垄断性经营权从而获取超额的垄断利润的条件与机会,从而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让全体国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国企及其名下资产与享有的垄断经营权置换给那些他们所青睐、或者今后需要仰仗与依靠的非国有资本。

  显然,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造”以后,原有国企名下的资产与资源就会以一种看似“温情脉脉”、“人不知鬼不觉”的方式给私有化了。为接下来的走“资本

  仅仅通过中信国安集团这次所谓的“混合制改革”,某些人的“狐狸尾巴”已经暴露于世人面前了,“混合制改革”的设计初衷也好,终极目标也罢也彻底被全体国民看得再清楚不过了。

  我国宪法《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这次中信国安集团的“混合制改造”是否涉嫌违宪?应该引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高度关注,如果全国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对这种行为视而不见的话,那么就应该展开一次全民大讨论。

  总之,在有关“混合制改造”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甚至可能涉嫌违宪的情况下,不应该匆忙仓促地推进,不能让“混合制改革”变成“混账式”改革,不能挂“混合制”羊头,卖“私有化”的狗肉,不能扯着“混合制改革”这张虎皮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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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4: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改革的目的就是私有化,那么请顶层设计的精英们先把宪法修改了,取消社会主义和公有制,把先前全国人民创造的财富分给全国人民。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是人民的国家,还不是精英们的国家,国家的事情应该通过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知晓和同意,如果无视民众的权利,仅仅凭一小撮精英们顶层设计,不依据国家的宪法和人民的意愿,所谓的混改是不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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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07: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有关“混合制改造”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甚至可能涉嫌违宪的情况下,不应该匆忙仓促地推进,不能让“混合制改革”变成“混账式”改革,不能挂“混合制”羊头,卖“私有化”的狗肉,不能扯着“混合制改革”这张虎皮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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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09:0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强强的家人必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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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09: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人忧国忧民,直言不讳,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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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0: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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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0: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设任何一个人做中信董事长,都会把一切相关利益分配做尽可能的妥当安排,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下的人之常情,没有办法控制啊!所以,这些改革有法可依吗?有公开的规则能帮中信董事长做一个善良的人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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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2: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坚持社会主义路线就不应该搞国企私有化,贪腐不是国企存在的过错,而是法制不健全的结果。要想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就应该加强司法改革(政法分离),同时大力发展国企,然后让国企创造的红利进入国库再来惠及民生,而不是让本就是国家的财产变为了私有,那国家几十年的努力都成了资本家的利益,而且再也没有办法让他去惠及百姓!搞国企私有化是拿政府改革做幌子而为少数财团资本家服务,是全盘资本化、西方化的前奏,也是国家空心化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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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3: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私有化已不可阻挡了。国有对全国人民好还是私有对全国人民的好,各抒己见莫衷一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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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3: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大势是资本主义潮流。着潮流不管是顺流还是逆流都无法阻挡了。是臭水流还是香水流都无法阻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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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3: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够窥探大型国有企业的资本其实是一目了然的:
官僚资本和洋买办引进来的西方资本大鳄
当今反腐大环境下,居然持续进行可见一定势力之强大

个人中庸观点是国有企业不是不可以私有化(混合所有制是中国特色的名字,就是私有化),但不是现在资产低估、在欧美资本水淹的前夕。应该在2017--2019年左右,资产泡沫时期出售。等资产价格下跌的时候,2023年左右再把他低价买回来。
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资本调控的抓手所在,是普通民众出现困难是国家支持的源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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