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取经路上的艳遇之“性”趣盎然的“三寸金莲”
如果说《西游记》的确是一部有关禁欲的神话小说,那么如此多的“情色”描写,如果仅仅以所谓的反面教材来加以诠释,实在牵强。
在我看来,《西游记》作为明代小说,的确如明清时期大部分小说一样,难逃情色之窠臼,此其一。
正如同前文《唐僧师徒偷窥风骚蜘蛛精“风流穴”之后》索引的那首艳诗,同时还提到了女人的“金莲三寸”。《西游记》其他章回,也屡屡写道“小脚”的变态审美趣味,如把本是男身的观音菩萨化为美丽的女子,而且是小足观音:“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第十二回《观音呈象化金蝉》)这也是明清小说的一贯路数,写女人的美往往总不忘记他的小脚。只有《红楼梦》例外,曹雪芹是满人,满族妇女不兴缠小脚。
如潘金莲就直接名为“金莲”一样,“三寸金莲”在明清小说中就是一个符号,极具隐喻效果:“性”趣盎然。几近明示。
有好事的现代学者通过某种“科学”的方式证明了缠小脚除了外观的审美效果之外,还有实质上功效,即妇女用缠过的畸形小脚走路,能够锻炼其某个部位的肌肉,提高性生活的质量。斯言前卫,有待进一步考察。
其二,作者吴承恩对于女色的认识似乎也很矛盾,或曰他也正在探索。
我认为,有时候,作者明明是冲着禁欲去的,写着写着,他自己都有点羡慕那些活生生的“男欢女爱”了,于是下意识地给了唐僧等男主角一些本不该有的“特色遭遇”——我们姑且称之为艳遇。
总之,不管是男人的“臊根”也好,还是妇人的“风流穴”和“三寸金莲”也罢,不管是吴承恩也好,还是唐僧、孙悟空和猪八戒也罢,似乎《西游记》中的男人,都无可避免地深陷无处不在亦无时不在的“情色”之中,虽然他们严于律己,把如来和观音的指示像“两个凡是”一样牢记在心。
也许有人会说,猪八戒是一个特例,他直到《西游记》全故事俨然行将结束的第九十五回,还抱住前来收服老鼠精的嫦娥,恋恋不忘旧“情”,欲行不轨。是的,猪八戒是不怎么把佛教的戒律清规放在心上,似乎大有深意,他在暗示唐僧和孙悟空:既然你们心中“无色”,干嘛一路上总碰到情色之事。
而且,何必装腔作势,像我老猪这般直抒胸臆,敢作敢为,岂不真诚厚道?
不管猪八戒是如何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待西去同伴的情欲问题,至少唐僧,甚至孙悟空,还有那些形形色色的男妖、女妖、男人、女人,都和猪八戒一样,逃不掉“情色”这个男女之大“防”。
防是防不住的,即便如《儒林外史》,虽主旨在于批判科举、讥讽士人,于是可以回避和远离“情色”,从而得到了钱玄同的好评,可我还是觉得“外史”略显单薄,有故意“大防”之嫌疑。毕竟,知识分子和花花世界的所有花样男女都一样,也需要性想象和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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