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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飞:茅于轼的“精英治国”论荒诞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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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1 12: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马西彦评论笔者的《精英治国秘籍:教化三部曲》说:“先生是不是先定义一下‘精英治国’这个概念?我觉着,‘精英治国’是没有错的,不是‘精英治国’,难不成还是‘臭皮匠治国’、‘菜农治国’、‘乞丐治国’?也就是说,‘治国’不是随便找一个人就能够胜任的事情。问题的关键是‘精英’从何而来?我赞同‘肯定是精英治国,但精英由人民选择。’的观点。经过人民的选择,臭皮匠、乞丐等只要具有治国才能,也可以治国,不过,这样的话,他们也就是‘精英’了。”

  笔者回复说:“我反对精英治国的理论。只能是民众治国。即使是资本主义,也是资本统治,本质上并不是精英治国。他们的总统和官员只是雇员。因而才会出现欧洲国家的公务员罢工。大众当了国家主人,替代了资本的位置,才能聘用雇员——公务员来为他们办事。”

  所谓“肯定是精英治国,但精英由人民选择”的“精英治国”理论由茅于轼“发明”。

  早在2009年10月17日凤凰网《茅于轼:国家需由精英而不是大众治理 党要控制住利益集团》就披露了茅于轼的观点:我对此的看法是,一个社会要想稳定,需要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国家需要由精英而不是由劳苦大众治理。从邓小平迄今的三十年,中国的精英治国趋势越来越明显,政府官员、公务员,差不多都已是大学以上文化水平,而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官员越来越多,从国外深造归来进入国家管理岗位的也越来越多。这满足了我所谓的第一个条件。但是,精英治国并非意味着永远不会出问题。一旦国家发生革命性状况,精英分子必然让位给手里有枪杆子的人,但战争的精英,不是治理国家的精英。越来越走向精英治理的中国,仍然存在这样一个风险:一旦发生革命性冲突、动乱,精英是不是要被迫让位?社会稳定的第二个条件,是实现国家治理的精英分子,优先考虑的必须是底层群众的利益。如果精英考虑的都是自己的利益,那么,这个社会是靠不住的。说明白点,如果精英勾搭起来,形成利益集团,以自己或自己小集团的利益为优先考虑,那么这个国家和社会是危险的,而这种苗头,在现今中国,已经出现并日成规模,这是我很感忧虑的事情。而这个问题,是关系到我们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市场经济能不能继续下去的核心因素。如果党能够控制住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不让他们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或者,妥善安排出一种制度,使得这些利益集团之间能够实现相互制约,进而达到能够充分考虑底层群众利益之目的,那么,稳定与持续是没有问题的,否则,不好说。

  对此等理论,号称论坛小蜜蜂的网友曾经十分激动地宣称:为“精英治国”大声叫好!近来网上的毛愤出于对改革开放的强烈不满,抓住部分难免的社会问题,刮起了一股所谓批判“精英治国论”的歪风,取而代之的是抛出了“精英误国论”。为此,笔者虽然和任何精英阶层毫无瓜葛,但作为一个切身感受“精英治国”之英明正确的普通老百姓,有义务和必要对这股不怀好意的歪风的予以迎头痛击!何谓精英?精英就是具有常人没有的各种优秀品质和特殊的技能的人(按:一厢情愿,统治者实际上并不承认这些人就是精英),有用也就是人才。谁都知道即便是办个企业搞个公司,当管理的也需具有一定的条件和能力才能被老板相中(按:不好意思,这正好说明是“老板”在治理企业,不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能力”的人在治理企业)。更何况是一个国家,不靠精英去靠谁啊,难道真的靠那些没有一点知识水平,只知道打工种地养家活口的工人农民吗?

  可见茅于轼的“精英治国”论还是有些粉丝的。中国的“精英”们用它来迷惑一些人,把国人的思想搅乱,趁机独霸公权力,并利用来为自己发财致富,把中国引向贫富悬殊的野蛮社会。

  其实,茅于轼“发明”的“精英治国”论是盗版。一盗自封建中国的儒家“圣人治国”论;二盗自西方奴隶社会的哲学家柏拉图的乌托邦“哲学家治国”论,是两者混血的怪胎,然后贴上“茅于轼”的商标到处叫卖。

  儒家的“圣贤治国”论在学术界也被称为“内圣外王”论。所谓“内圣”的由来就是修身养性,做一个有德有才的人从而成为所谓的“圣人”,如今的时髦称呼也就是“精英”;所谓“外王”的由来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由于拥有了“内圣”的本钱而得到了“治国”的统治权。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之精神·绪论》中说:“在中国哲学中,无论哪一派哪一家,都自以为讲‘内圣外王之道’。”最后的《结论》中又说:“所以圣人,专凭其是圣人,最宜于作王。如果圣人最宜于作王,而哲学所讲的又是使人成为圣人之道,所以哲学所讲的就是内圣外王之道。”所有的“内圣外王之道”都基于一个假设:修身可以成圣人(即“精英”),圣人可以为王(也就是“精英”应当“治国”)。可是历史的不幸是“内圣外王之道”的假设仅仅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空想,经不起实践的考验。其实,《周易·系辞下》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从孔子开始,在儒家那里,不少民众拥戴的君主都被视为圣人。《周易》曰:“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误以为从圣人的“神道设教”可到“天下服”,圣人也就最终可以成为王者。于是从圣人走向王者的道路就成为儒家的理想统治模式。

  但是,《易传》的作者所谓的圣人实际上并不是因为他们首先是圣人才最终成了王者的,而是因为他们首先是得到百姓拥戴的王者才逐渐被视为圣人的。内圣外王的推理颠倒了因果:事实不是由圣而王,反而是由王而圣。《周易》与儒家所说的圣人,与其说是“内圣外王”,不如说是“以明君为圣”更为贴切。《孟子·公孙丑第二》载:“出于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哪个圣人比得上孔子?而孔子直到五十六岁时才做过三个月的鲁国司寇。即使这司寇,也不是“王”,而仅仅是为王所驱使的仆人而已,谈不上“治国”。

  而号称亚圣的孟子,曾带领学生先后游说齐、宋、鲁、滕、梁等国,虽一度做过齐国的客卿,但他的主张与诸侯的想法格格不入,最终不为统治者所用。司马迁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记载:“孟子,邹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孟子用仁政理念去游说忙于攻伐兼并的诸侯,显然不合时宜。司马迁举了一个例子:梁惠王与孟子商量准备攻打赵国,而孟子却故意给梁惠王讲了一个当年太王为躲避夷狄而主动离开邠地南迁到岐山之下的故事。司马迁说,这样游说诸侯好比“持方枘欲内圜凿(拿着一个方榫往圆槽插)”,怎么会插得进去?难怪孟轲“困于齐梁”了。不但在现实世界亚圣孟子无法因圣而王,即使在冥冥之中,一直到了宋代,孟子才首次被朝廷追封为“邹国公”,翌年被批准配享孔庙。但交椅还没坐稳,明太祖朱元璋又以皇帝之尊将孟子逐出文庙。从中国历史的事实看,内圣外王从来不是现实,儒者虽然前仆后继也从来未曾打通过此等通道。历史的现实是以武力夺得了统治权的治国者才有可能被视为圣人(精英),而不是圣人(精英)就能够成为治国的统治者。这个事实连网友马西彦自己也看清楚了:“经过人民的选择(按:在中国只能是武装暴动的暴力选择),臭皮匠、乞丐等只要具有治国才能,也可以治国,不过,这样的话,他们也就是‘精英’了。”人家朱元璋何许人也?有道是:朱元璋出身微贱,自幼贫寒,父母兄长均死于瘟疫,孤苦无依,入皇觉寺为僧。率兵出征,有攻必克,1355年,郭子兴死,被韩林儿封为左副元帅。1356年,领兵攻占集庆,改名应天府,建江南行省,称吴国公。实行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之计,积畜实力,1364年,灭陈友谅,自称吴王,1367年,灭张士诚,后以徐达为征虏大将军,举兵北伐,进攻元大都。1368年正月,朱元璋即位称帝,建成国号大明。一介贫民,臭皮匠、乞丐之流,绝不是“只要具有治国才能,也可以治国”而是拥有武装暴力,才可以治国。不但可以治国,还可以把亚圣孟子扫地出门,连个虚名都不给。即使在企业里,治理企业的未必就是具有“优秀品质和特殊的技能的人”的精英,诸如厦门的赖昌星,无德无能,无赖一个,他却治理一个群压厦门众企业的一个特大的“远华集团”。

  李钟琴《为什么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一文嘲笑道:“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一句惊世骇俗之言,出自庄子的《胠箧篇》。字面意思很明白:圣人不死绝,世间大盗也就不灭绝。如此说来,“圣人”简直就是“大盗”的同义词了。于是有许多人读不明白。 先说何谓“圣人”。圣人,就是为世间立下行为规范、成为人类楷模的人。古时有句话,道是:“天生圣人,为世作则。”意即指此。有意思的是,“为世作则”一句音近“为世作贼”,可能是冥冥中的天意巧合。明朝初年,有个叫徐一夔的儒生在给朱元璋的贺表中就写下了这句话,结果惹得朱元璋大怒,说:“则字音近贼也!”竟因此砍了徐教授的脑袋。儒家学说引导人们成“圣”,孔子自然是最有资格成“圣”的,所以被儒生们尊为“圣人”,唐太宗封之为“先圣”,宋真宗封之为 “至圣”,意思是圣人的顶峰。既然“圣人”称号在孔子这里封了顶,那么,以后出现的“圣人”的称号就不能超过孔子,所以孟子只能做“亚圣”,颜子为“复圣”、曾子为“宗圣”、子思为“述圣”。秦汉之后,便极少有人能当得起“圣人”这一桂冠了。敢称圣人的,一是南宋的朱熹,再就是清末的康有为“康圣人”了。 那么,为世间立下准则、成为人类楷模的人,这样的人应该越多越好啊,庄子怎么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呢?……“圣人”汲汲以求的,是用“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来驯化老百姓,这也无可厚非。而其致命的错误,是只对老百姓进行束缚,却对极权毫无办法。于是,中国社会总是一人雄起而万众雌伏,统治者十之八九都是窃国大盗,而民众只有作为“草民”供统治者欺压、盘剥、奴役、杀戮的资格。所以,庄子愤怒地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所以,鲁迅读史,终于读出了两个字:“吃人!” 北宋学者张载有名言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段话成为儒生们津津乐道的人生理想。有这样的理想,够远大的了!但这个理想有个致命伤,注定不会有人做到这一步。因为,这个理想的潜台词是唯我独尊,自己是救世主,别人都是等待他来拯救的迷途羔羊。这个理想仍视他人为愚昧无知的“草民”,念兹在兹地想“为民做主”,而不是“由民作主”。抱有如此理念的“圣人”,这种理念培育出来的“英雄”,动不动就要为天下苍生包揽一切、代表一切,不成为独裁暴君、窃国大盗才怪。综上所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句名言是不是说得很有道理呢?

  “统治者十之八九都是窃国大盗”是无情的现实。中国儒家千年来一直鼓吹“圣人治国”,其现实结果竟然是“统治者十之八九都是窃国大盗”,所以庄子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论断确实有现实根据,绝非虚言。盗窃了儒家“圣人治国”理论而改头换面的所谓茅氏“精英治国”论也自然摆脱不了被历史嘲弄的命运:“精英不死,大盗不止”。何也?这些自喻为精英(文化精英?)的无行文人把一批见利忘义的小人包装成治国圣人(政治精英?),这样的治国圣人大权在握,天下大盗也就越发昌盛,贪官也就抓不尽杀不绝,当然是“精英不死,大盗不止”啰!

  中国不行啊!充满民族自卑感的精英茅于轼肯定认为西方才是楷模,中国不规范。在西方,人家有柏拉图的“哲学家治国”论。柏拉图的身世与孔子类似。望族后裔,年幼丧父,母亲改嫁。因为亲戚朋友的关系,他也有过参政的机会,但恩师居然被一个自诩为民主的派别处死,这使他觉得民主并不可靠,财富或者世袭的头衔都不能让人恰当地执政,而应该让那些受过最好的教育、拥有最卓越才智的哲学家来治国,这就是“哲学家治国”。柏拉图鼓吹的是就是精英治国论。既然要“以智治国”,像农民、工匠、商人等大多数人都应该由智力优越的人来“监护”,那么,最后的监护人就只有哲学家了。哲学家和军人阶层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不得占有任何私有财产,不得有家庭,妻子和儿女一律公有。因为私有财产是人们自私与贪婪的根源,而人的品性是政治的基础,品性的堕落就是政治的败坏。不过,哲学家治国又需要由谁来监护呢?柏拉图自己也无法回答。所以,后人评价说,柏拉图的“理想国”只能是一个乌托邦。(《中华文明复兴的必由之路:管理治国》第3节:柏拉图:精英治国》)柏拉图乌托邦的难题:应该由哲学家来治国,“监护”大多数人;那么,治国的哲学家又需要由谁来监护呢?茅于轼不愧是精英中的精英,一语中的:“肯定是精英治国,但精英由人民选择。”人民如何选择呢?历史表明,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暴动起义,人民用暴动的革命暴力推翻治国者,选择了武力暴动中的强者。他们未必就是茅于轼的“大学以上文化水平,而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之专家、精英。既然人民未必就选择了精英,如何“肯定是精英治国”呢?人民不就是选择了刘邦、朱元璋等草民来治国吗?而在现代西方,人民不是用投票来选择治国者吗?这是天方夜谭,垄断资本统治,或者叫治国根本轮不到人民来选择。能选择不过是台面上的傀儡而已,这谁都清楚。一个奥巴马上台,稍有不如垄断资本之意,暗杀的威胁就接踵而至,他能治国?笑话。暗杀可是玩真的,不信问问肯尼迪总统的在天之灵。

  茅于轼说:“我提倡社会鼓励精英,但精英必须代表草根的利益,得有责任感。精英就是专家,专家治国。但光是精英,他们不代表草根的利益,这个问题就大了。英国人了不起的地方就在这儿,英国始终由精英治理,社会稳定,从13世纪就有大宪章了,英国确实对人类作出巨大的贡献,不管在社会方面还是在自然科学方面。这个国家太了不起了!”英国真的始终由精英治理,而且“社会稳定”?

  马克思在《东印度公司,它的历史与结果》一文中指出:君主立宪制度与享有垄断权的金融巨头结成了联盟,东印度公司与1688年的“光荣”革命结成了联盟,造成这种联盟的力量,也正是在各个时期和各个地方促使自由派资本与自由派王朝联系起来并结成一体的力量,这个力量就是贿赂的力量——君主立宪制度的主要动力,威廉三世的守护天使,路易-菲力浦的要命鬼。早在1693年,根据议会的调查,东印度公司在给权贵“送礼”项下的支出每年就达到了9万英镑,而在革命前每年还很少超过1200英镑。里子公爵曾被控受贿5000英镑,德高望重的国王本人也被揭发受贿1万英镑。除了这些直接的行贿外,东印度公司为了排挤同它竞争的公司,还给政府大批利率极低的贷款,或者收买这些公司的董事。东印度公司和英格兰银行一样,是靠着向政府行贿而获得权势的,它也不能不像英格兰银行那样继续用行贿来保持这种权势。每当它的垄断权期满时,它只有向政府贡献新的贷款,奉送新的礼物,才能更换特许状。七年战争使东印度公司由一个商业强权变成了一个军事的和拥有领土的强权。正是那个时候,才奠定了现时的这个东方不列颠帝国的基础。那时,东印度公司的股票曾涨到263英镑,红利高达12.5%。但这时就出现了东印度公司的新的敌人,不过这一次已不再是同它竞争的公司,而是同它竞争的大臣和同它竞争的国家了。人们一再指出,公司的领土是在不列颠海军和不列颠陆军的协助下占领的,无论哪一个不列颠臣民都不能离开王室而拥有对某些领土的最高权力。在那时的大臣和国家看来,东印度公司获得“惊人的宝藏”是新近的侵略的结果,所以就要分享一份。只是由于1767年达成协议,公司答应每年献给国库40万英镑,它才得了救而存在下来。……只是从1849年起,才开始出现一个统一的庞大的英印帝国。由此可见,不列颠政府用公司的名义进行战争有两百年之久,直到最后才达到印度的天然边界。现在我们就懂得了,为什么在这整个时期内英国的所有党派对这件事抱着默然纵容的态度,其中还有一些人决心要在统一的英属印度帝国arrondissement〔边界完整〕大功告成之后用假仁假义地号叫和平的喊声盖过所有的人。不言而喻,他们必须先把印度拿到手里,然后才使印度成为他们那种令人讨厌的慈善事业的对象。(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当前中国一些号称共产党人的精英并不相信马克思。他们只相信美国精英。请看美国精英对英国“精英统治”的“社会稳定”的评论:住在英国的美国退休政治家韦尔威(George Verwer)表示:“我和妻子住在英国50年了,这几天这裡十分混乱,騒动不安而且很危险。” ……韦威尔说:“……英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特别是年轻人失业率高。我看到统计数字时,也难以置信。其次,这代表许多家庭解体,上帝赐予的婚姻遭人嘲弄,甚至被弃绝。第叁是酒和毒品问题。”…… 韦尔威直指贪婪是英国社会生病的主因。他总结说:“许多政治人物(茅于轼所说的英国精英)自私、贪婪,愈来愈多的人也变得贪婪,大家都想分一杯羹;社会网络的串联加上心中的愤怒,於是爆发了街头暴动。”他说:“……社会到处都充满罪性和失丧的人。”(《美国退休政治家评论英国》国度復兴报编译)

  可见在英国也同样是赖昌星之流与治国的精英结成了联盟。实质上,是垄断资本在统治大英帝国和英属印度帝国,而不是哲学家、专家、精英在统治或治理国家。在垄断资本统治下的英国充满罪恶和不稳定。茅于轼所谓的“英国始终由精英治理,社会稳定”的说辞是谎言。

  显然,治理不是管理。治理就是统治,管理则只不过是为统治者办事,属于雇员之流。茅于轼偷换概念,以管理偷换治理,编造伪理论,当然荒诞不经。茅于轼的精英治国论,用他自己的另一种讲法就是:“提倡精英治国,但精英须代表草根。”(羊城晚报,《茅于轼:提倡精英治国 但精英须代表草根》)然而历史事实表明所谓的“精英”就是帝王、大地主、资本垄断寡头(在现代中国则是官僚资本大亨),而不是所谓的专家,有德有才的人;这些所谓的“精英”只能代表他们自己(大地主、垄断资本或官僚资本)的利益,根本不可能代表草根的利益。

  中国的现状正是如此。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陈述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翻看中共发展的历史,每一任执政领袖都大力清除腐败,力葆肌体健康。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等人,尽管屡建战功,但因为贪腐,被毛泽东处以极刑;改革开放以后,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等高阶官员,亦因腐败而被绳之以法。……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中共作为执政党,始终高度重视党内监督。经过几代领导集体的努力,形成了执政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建立健全了监督机构;出台了一系列监督法规及相关文件。……虽然成绩有目共睹,但腐败仍层出不穷。……就目前情况来说,还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组织监督太短,法律监督太晚’等尴尬局面。”(中国新闻社2009-7-2齐彬:《中共大力清除腐败:成绩很大 也有尴尬》)官员腐败不怕严惩,前赴后继,这本身原本就是官僚治国本身的顽疾,没有哪个朝代,或哪个官僚制的西方国家能够摆脱这个宿命。马克思早就说过:“当利润达到10%的时候,他们将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官僚腐败的利润远远超过300%,要官僚们不赌命,前赴后继去谋取腐败的利润恐怕没有哪个精英能够办到。譬如赤峰原市长搞腐败,就被形容为“刀架脖子都不收敛”。好人怕流氓,流氓怕不要命的,号称精英的茅于轼之类的文人敢于制止他们搞腐败吗?

  恩格斯早就指出过:“以往国家的特征是什么呢?社会起初用简单分工的办法为自已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来保护自己共同的利益。但是,后来,这些机关,而其中主要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特殊的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2卷第334-335页)列宁也强调说:“恩格斯一再着重指出,不仅在君主国,而且在民主共和国,国家依然是国家,也就是说仍然保留着它的基本特征:把公职人员,‘社会公仆’,社会机关,变为社会的主人。”(《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74页)马克思认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的民主制度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8页)代表着“社会收回国家权力、人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人”的方向。建国之后的关键问题就在于“人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人”还是“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而按照茅于轼“精英治国”的主张,就必然是一批高官变成了官僚资本大亨,成了社会的主人,人民反成了奴仆。在这样的官僚资本治国的格局下,人民的利益必然受到严重损害。

  因而,唯一的办法是民众治国,而不是精英治国。民众作为社会的主人,由主人治理国家,主人通过委托制聘任管理专家来管理国家的具体事务,这才可能维护民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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