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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哲:水浒中的女人之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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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08: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潘金莲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自《水浒传》及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成书几百年来,潘金莲成了淫妇与坏女人的代名词。

  潘金莲的身世见于《水浒传》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中:"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这使女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对于潘金莲的身世,《金瓶梅》进一步介绍说,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她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她父亲死了,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娇模娇样。况她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五岁就会描鸾刺绣,品竹弹丝,又会一手琵琶。后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与张大户家。她与玉莲同时进大户家学习弹唱,金莲学琵琶,玉莲学筝。金莲长到十八岁,出落得脸衬桃花,眉弯新月。一日,主婆邻家赴宴不在,大户暗把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了。主家婆与大户嚷骂了数日,将金莲甚是苦打。大户知不容此女,听说武大忠厚,见无妻小,又住着宅内房儿,堪可与他。这大户早晚还要看觑此女,因此不要武大一分钱,白白嫁与他为妻。

  笑笑生为了吻合《水浒传》的故事,写了这一段。说到潘金莲的美貌,吴月娘在初见她时,"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论风流,如水晶盘内走明珠;语态度,似红杏枝头笼晓月"。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为更好地表现"绝伦超群"的打虎英雄武松而设置的。《水浒传》中的武松,则是根据宋元以来民间流传的"武十回"的故事和金元杂剧中武松的故事编撰的。《大宋宣和遗事》所载,天书内已有"行者武松"的称号。金院本有《打虎艳》,元杂剧有东平人高文秀写的《双献头武松大报仇》。

  往下的事大家都明白,她先勾引武松不成,后在王婆的说合下与清河县的大户西门庆勾搭成奸,然后在第二十五回《王婆计啜西门庆,淫妇药鸩武大郎》中,亲手将丈夫送上了西天,自己也被武松"献了头"。

  几百年来,潘金莲的故事反复地并且还将不断地被人们搬上舞台与银屏,真是说不尽的潘氏金莲。

  梁山一带民间传说中潘金莲的故事也颇多,基本上分为"善"与"恶"两大类。

  坏潘金莲有《潘金莲与西门庆》、《潘金莲设计赚元宝》等。《潘金莲卖房》说的是潘金莲杀死武大郎后,欲把自己的住房卖掉换成私房钱,而王婆则想把房屋据为己有,于是二人反目,王婆向武松告发潘金莲想独吞家产。武松本来就对哥哥之死十分怀疑,于是一天持刀直逼潘金莲,潘金莲无奈将事情和盘托出。结果狗咬狗一嘴毛,潘金莲和王婆被武松一并杀了,为死去的兄长报了仇。

  也有故事讲潘金莲年轻貌美、聪慧勤快的,如《潘金莲巧计斗招宣》、《潘金莲智惩张大户》,说的是潘金莲在张大户家为婢,张大户见她出落得亭亭玉立,便图谋不轨,她设巧计让他在夫人面前出丑,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清白。

  至于《水浒传》对他夫妻的丑化,有人说武大郎恶于朋友,也有的说是他为官不正,百姓对他唾骂。几百年来,人们对潘金莲几乎众口一词地谴责,直到近代,有人开始为潘金莲鸣冤叫屈,说她是为情所困,情非得已,还有的说她是一个觉醒的、反叛的形象。应该说,人是有善恶之分的。

  如果一个人终生行善,乐于助人,偶有小恶,仍不失为善人,因为人毕竟不是神仙。但若是一个人一生作恶多端,即便是做过几件善事,也属恶人之数。作为艺术形象,如果说潘金莲在《水浒传》中杀夫还是情非得已的话,到了《金瓶梅》,她还百般恃强凌弱,虐待武大郎前妻的女儿迎儿,毒打下房的丫头秋菊,为争风吃醋还欺凌李娇儿、孙雪娥,勾搭女婿陈经济,更有甚者步步紧逼,将李瓶儿、官哥儿母子逼上死路......在潘金莲身上,从头到脚看不到半点善良的影子,不折不扣是一个恶的化身、罪的渊薮。

  如花似玉面目姣好的潘金莲不满意武大那样一个"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的丈夫,心中苦闷,是可以理解的。至于怎样解脱这种苦闷,潘金莲采取的行动至少是太轻率了。

  第一次轻率,是对武松。初见武松,她就暗想:"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光想想,倒也罢了,她偏偏还要对武松有所流露,"将酥胸微露,云鬟半弹",撩拨人家武松说:"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被武松劈手夺来,泼在地下,然后卷起铺盖远远离开,让她碰了个大大的钉子,美人爱英雄的行动严重受阻。她就没有认真考虑,她即使得到了暂时的满足,也难和武松结为夫妻。原来的叔嫂变夫妻,原来的丈夫倒做了大伯子,这恐怕在任何社会都要受到社会舆论非议的。

  第二次轻率,是对西门庆。潘金莲原来和西门庆素不相识,只是有一天收帘子关门时,叉竿打了西门庆的头,同他说了两句道歉的话。谁知这个奸诈的西门庆和开茶坊的邻居王婆设下圈套,引诱着潘金莲上了钩。在王婆茶坊里吃酒时,潘金莲已听说西门庆家中妻妾成群,却还是和西门庆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知道这时潘金莲为今后考虑过没有,是打算长期同西门庆偷情呢,还是脱离武大,改嫁西门庆?嫁了西门庆,到他家中做个小老婆,也未必是幸福。以,我们在此时还很为她惋惜,同一个潘金莲,在清河县的张大户面前,那样有见识,有志气,有自尊,在另一个大户西门庆面前怎么就那么糊涂愚蠢了呢?就是她同西门庆苟合,也可以原谅吧,而此后,她却干出了一连串阴险毒辣、丧尽天良的坏事,再难赢得人们的同情了。

  从武大茶坊捉奸,被西门庆踢伤起,潘金莲的行为进入了一个更严重的阶段。在此之前,她算犯错误,打这之后,那就是不可宽恕的犯罪了。武大虽然矮丑,性情和心地却是温和善良的,他从未欺负过潘金莲,相反,却处处忍让,用梁山的方言说是个"受气的布袋",一对夫妻并没有水火不容、无法一起过日子的迹象。退一步说,虽然潘金莲被迫嫁了一个不称心的丈夫,心中苦闷,有可同情的一面,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有苦闷就可以乱来,就可以把丈夫毒死。武大在病榻上还真心实意地要她改过,说只要两口子好好过日子便一切无事,并保证不给兄弟武松说。但潘金莲仍然亲手把砒霜给武大灌下肚,怕他死不挺,又跳上去骑在丈夫身上,用被子紧紧捂上,任武大难受得满床翻滚,直至肠胃迸断,呜呼身亡。读到此处,怎不令人怒不可遏?

  潘金莲最后被武松手刃,实在是死有余辜,罪有应得。潘金莲见到武松是在阴历十月,时年二十二岁。第二年的阳春三月,就死在武松刀下,这时还不满二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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