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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而左:李、夏两案的话题在延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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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08: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续上)何以一个审结的刑事案件正如我这一个小小博客所反映出来的明显引发了群众的政治思考?这恐怕超出了那些试图以法治立威的设计者的最初设计,也是对那些迷信法治可以包治一切社会病的“法治原教旨主义者”的当头棒喝。

  “法治原教旨主义者”总以为法律对于社会底层的杀人越货者不手软,对于上层的位高权重如王爷者也不姑息养奸,就以为法律是不分阶级,不分贵贱,为一切人服务的,拒绝承认法律本来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体现的是,而且只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象蒙蔽了人们的眼睛。

  有人贴来并认为《张捷:夏俊峰案一桩被公知扭曲的暴力抗法案》是一篇“中立的文章”,对于夏案的认识是客观公正的。大错!这篇文章是特色统治阶级的擦屁股纸,散发的是特色统治者茅厕的恶臭,是扔出来恶心人的。它打着“我调查了”的旗号,用大篇幅表述他所知道的的黑社会成员的“惯常举动”,然后就直接把小贩夏俊峰“客观”成了一个武功高强的黑社会暴徒,带刀单人匹马闯城管勤务室,蓄谋并成功杀死两个城管。这是这篇文章的基本立意,涉案的一切证据和证人证词,都不过是作者手里的迷彩、浆糊,想怎么涂抹就怎么涂抹。因此,法庭判决在他看来也就受了“公知”的影响,是明显偏向了夏俊峰的,因为这个“歹徒比摔死孩子的那个要罪大恶极,因为那个是一时冲动,这个备刀是有预谋,而且杀两人;摔孩子的狡辩说是摔车,这个杀人的反诬说是受害人要打死他,但他身上的伤痕检验不支持他的说法”。

  我是比较地纳闷,一个如此写文章,对两个案子能有这样的一番比较的人,还是一个有正常情感、略知常识和略懂正常思维的人吗?我设想,要是这个张捷是当庭法官,法律又有条文可循的话,恐怕夏俊峰不能只判死刑一次,而是若干次,以示其罪恶比那个摔死孩子的罪犯还大;对夏也不能用注射死,得千刀万剐,五马分尸,然后剁成肉糜喂猫狗。

  前文说过,现在活跃着这样一群左派:“……普世派吃饭,他就要吃屎”。这个张捷处处把自己立在“公知”的对立面。现在“公知”基本上可看做“普世派”的代名词,那么就是说这个张捷恐怕也是个“普世派吃饭,他就要吃屎”的左派。一个现在的标准左派,就是特色派,和孔庆东是一个战壕的。

  博友【nagylajos】贴来“一个海外华人对夏案的评论”,评论看上去是爱国反美的,所以,我估计一些左派会觉得它是一种理性声音。这个评论虽然较长,我也还是全文引述如下:

  【比如夏俊峰案,海外华人一看就知道国内“公知”的大吵大闹纯粹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什么“自卫”、“防卫过度”,全是骗国内老百姓的——你在美国跟警察“自卫”试试?早一枪把你崩了,打死白打。前不久一个社区保安无缘无故打死个黑人少年,硬是被陪审团判了无罪。民间再闹又怎么样?还不是不了了之?这还不是正规警察,不过是个“临时工”性质的社区保安都敢如此,其他执法人员就更不用说了。什么“法制”、“人权”,不过如此。在美国碰到执法的你别说自卫,连摆出个“自卫”的姿态都不行——我认识的一个警察告诫过我,千万别对执法人员摆出“功夫”姿势,否则人家有权开枪。当年所有教我开车的人都一再叮嘱碰到警察拦车的死纪律:Pullover.Shuttheengine.Don'tmove.Saynothing(靠边停车,关掉发动机,一动也别动,什么也别说)。警察没让你动千万别动,既别开车窗也别开车门,更别试图下车解释。即使让你动,也一定要慢动作,任何猛烈动作都有可能被误解为有危险动作而给你一枪。吃了罚单不管多委屈也别争辩,花钱请律师上法庭争辩去。总之一句话:警察就不是讲理的,跟警察讲理是你自己犯混。这可不是道听途说,而是海外华人天天必须面对的现实。这一切如果发生在国内,“公知”们非闹翻天不可。相比之下,国内警察简直太文明了。如果对“公知”们那一套“自卫”、“人权”之类信以为真、外照搬照抄到海外,那非付出血的代价不可。然而“公知”们对“自由世界”的这些严酷现实从来一个字都不提,让人以为根本没这回事。叫他们一吵吵,国内一个小贩杀死两个执法人员重伤一人还有了理了,还成了英雄了。仅此一例就能让人们知道他们所谓的“普世价值”是什么东西】。

  批判普世价值,爱国,反美,按照现在流行的左派概念,有这三大价值观标签,就足以确定这个海外华人也是一个左派!很多人没有海外生活的经历,一个以海外爱国左派的面目出现的人的言论,可能对这些人有很正面的影响。我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有丰富的海外生活经历。所以,我敢说,我对西方世界和海外华人的生活状态是基本了解的。这个海外左派的评论在事实层面上是真实的,正因为事实是真实的,依据其所形成的半生不熟的个人观念,就会有特别的误导作用。请博友注意以下分析:

  第一,美国法庭是明显有一个潜规则的:一方面,凡是民众之间的相互冲突乃至犯罪,法律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前提下,是宁可不抓错放,也不错抓错判错杀。另一方面,凡是民众与国家机器之间发生冲突或者民众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器上的人包括警察,法律则是宁可错抓错判错杀或者干脆不抓直接现场杀害之,而明显是涉嫌滥杀的执法者也会免罪。正是前一方面使美国的法律看上去好像是普世的,为人民服务的,掩盖着后一方面赤裸裸体现出来的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只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第二,在前一情况下(民众对民众犯罪),执法人员受到“程序正义”的约束,办案是缩手缩脚的,并没有超越一切的权力。再好不过的例子就是辛普森案。美国人犯罪要求很高,都希望自己犯罪之后可以逃之夭夭。所以,辛普森案的判决结果让美国公众欢呼雀跃。问美国人:辛普森有没有罪?答:有罪。问:法庭判决他无罪公不公正?答:公正。——在我们的眼里,这是神经错乱的回答,但是在美国人眼里,这是最头脑健全的回答。我在原博文提到这一点,并说这是美国的所谓“法治文化”。我国的陈有西们就是只看到了这一面,就天天高喊什么程序正义,把程序正义绝对化。

  第三,在后一种情况下(民众对国家机器和其成员犯罪),执法者简直有超越一切的权力。上述评论中的那个临时工警察犯罪就是指前不久在黑人家门口杀死16岁黑人孩子的案子,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是举世皆知的,我国也有很多报道。刚又发生一个案子,一个34岁黑人妇女带着一岁孩子冲击白宫未遂逃跑,女子并无枪械,也未有其他犯罪,遭警察围堵停下来在开车门出来的时候,在没有任何反抗的举动的情况下被当场击毙。还有,美国的士兵犯罪会得到法外施恩,海外士兵在驻在国对当地民众犯罪都会得美国政府的庇护,都是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位海外左派看到的只是这后一种情况下执法者为了统治机器的自身的安全所表现出来的赤裸裸的“法力无边”。

  第四,以上“一体两面”合起来构成所谓的美国法治。美国公众在享受第一方面带来的快乐的时候,不会去想第二方面带来的完全无助,不会想到随时可能被美国警察的乱枪打死,而想到的时候往往是警察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所以只要不是黑帮分子,只要还头脑健全,美国人见到制服警察,或者出示了证件的便衣警察,就会服服帖帖,警察揍他,也断无“正当防卫”的举动。我在以前的多篇文字里都说过:美国的法治是无辜者的头颅堆积出来的。还说过,美国就是一群智慧超群的人领导着一国傻子。我想,读者看了我这个分析,就会明白我在说什么了。

  第五,分析完以上的一体两面及其后果,就可以明白了,我们的这位海外左派在美国的现实生活中,就对于法律的服从而言,也不过泱泱一国傻子中的一个(当然,也可说聪明,因为为了保全性命,他绝不可能对抗警察)。他在被美国的法律修理得服服贴贴,聪明劲儿抖不出来,盖世”功夫”也不能对警察搞正当防卫,憋屈得不行,又不想离开美国,自然就切身感受到了美国“普世价值是个什么东西”了,“中国警察真是太文明了”(这是确实的,谁让中国特色后面还拖着“社会主义”的尾巴呢!这是托毛主席的福!毛主席搞了社会主义,投降派还不敢赤裸裸丢掉这个尾巴)。但是,我的读者必须要清楚,他感受到的是一方面,公知和陈有西们感受到的也是一方面,若不把两面统一起来看,就会或者以为他说的对,跟了他去反对陈有西的普世,或者以为陈有西说得对,跟着陈有西们来反对他的爱国和反美。我一直在反对陈有西,但我反对的角度和方法,和这位海外左派就完全不同。

  第六,这一点是我以上分析的落脚点。以上已经清楚表明,美国司法、执法机构在美国体制下无论多么独立,都还是美国统治阶级政权的核心构件,是为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服务的。作为具体机器的美国警察,现场执法权力无边,滥杀无辜,受到当局权力机器自身的保护。这位左派爱国者,他一方面认为美国的这个法治是虚伪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实为恶法,狗屎一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这个狗屎一堆的恶法就该在中国实施,中国的警察太文明了,就该学美国的警察对人民疼下杀手。所以,具体到夏案,质疑判决结果的民众和“公知”,都是无理取闹,夏俊峰当时在路边就该直接打死,哪里还有后来那么多的事情,因为要是在美国,那就是要直接打死的。

  这就是这位海外左派的逻辑和情感,批判普世的恶法,却主张我国要实行这样的恶法。美国的恶法是维护美国的资产阶级统治者的,中国引入这个恶法是要维护哪个阶级的统治?无独有偶,前面提到的那位张捷也是这样的,也是“在美国,如何如何”那一套。如果这位海外左派(还有张捷)能证明,中国现在还是无产阶级专政,夏俊峰这样的人,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敌人,中国的老百姓,都是资产阶级,那么,我就赞成这位海外左派的,引入美国的垃圾狗屎恶法来修理“刁民”,整治中国老百姓!我恐怕他证明不了我们现在是无产阶级专政,也证明不了中国老百姓是资产阶级。政权不是无产阶级专政,那就是资产阶级专政。那么,海外这位左派是在为谁说话呢?

  此外,他评论中提到的那位杀死16岁黑人男孩的警察无罪释放后,改名换姓,离职去外地谋职或者海外谋职了。因为黑人社团对美国的法律判决无可奈何,就对他发出了追杀令,要对他行使“最后的公正”。那个警察出来后一直是全天候得到警方保护的,直到他完全淡出公众视野,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也就是说,还是有大批这样被压迫最深的美国民众对于美国恶法是说不的,是对法庭的不公判决还是敢于质疑的。这就和中国的老百姓对各种明显不能服人的案子的判决提出质疑性质是一样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公知们对夏案提出质疑有什么不对?难道公知就不是中国的老百姓?

  不管海内外左派如何病急乱投医为特色政权及其法治“补台”,夏案都已经像一支超大超长的毒针扎进我国社会的肌体。它足以让每一个关注到这个案子的个人和家庭感到颤栗。有的是从夏的行为中感到的——是什么逼他做出那一步?有的是从被其杀死的两个城管那里感到的——又是什么导致他们和他们的家庭的悲剧?有的是从法院的最后判决里感到的——到底夏俊峰为什么要被判死刑?不说那些朝不保夕的蓝领,就是一些即使现在吃喝不很愁、生活还算滋润的普通白领,面对正在减速的经济,恐怕不免有所担忧今后的饭碗,于是就也要在心理暗自发两个问:有一天我失业了,我将有可能成为夏俊峰或者那两个城管吗?我确实还有能力保护我的妻儿老小,保证他们幸福地生活吗?

  网友【自由部落2】说:

  【夏俊峰一案的影响是绝对深远的。它将特色的底牌完全暴露出来了……为各地树立了政治标杆:反抗者杀无赦。孔庆东、顽石之类极力盼抱大腿的左派当然会对此事视而不见。昨天还看到个评价:人总有一死,或者如夏反抗被杀死,或者如瓜农不反抗被砸死。】

  难道这是中国老百姓的必然命运!我以为不是,也不应该是。

  一个网友问:你博文的【最后一句是叫人革命吗?】

  我回复说:【革命并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该来一定会来,不该来,请也不会来。我的主张一直是:当革命某天真的来了的时候,左派们是否准备好了指导员和政委。】

  多个大案要案在短时间内集中审判或者终审,上面好像是要借这一系列案子的公开、公正的审判或终审,来重拾民心,安定社会(为几个月后上演的大戏开路?)可是,飓风刮出来的效果好像离原设计者的期望值较远。薄案不用说了,就是这个5年前就判决今次完成终审的夏案,居然引起了海内外媒体和海内外华人的如此广泛关注,质疑太多太尖锐,以至于沈阳中院、辽宁高院、北京最高院都要出来做特别说明,以图平息媒体的质疑,民心不但没有重聚,反而更加分裂了。

  问题出在哪里?普世派说出在制度——改革不彻底,政治制度没有全盘西化;特色派(左派)也说,出在制度——一些人要走邪路,一些人要走老路,就是不打算走老D的路;社会主义派还是也说,出在制度——丢掉了毛主席的制度!虽然后面的词儿各个不一样,那前面的制度二字是钉钉铆铆都是一样的。人心分裂,结果就是彼此离心离德,夏俊峰案和相关三个家庭的悲剧彰显的就是这个离心离德的普遍化及其与法律之间的冲突。这个离心离德是一个新玩意还是个旧物件?当然是个旧物件,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常态,一度改变这个常态的是毛泽东!

  【很多人以为中国是有集体主义的历史传统,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各人自扫门前雪才是我们的传统(传统中,除了军队之外,最大的集体也不过是家族)。集体传统仅仅是毛泽东领导革命以来的传统,发端于抗日战争中时期老人家一声“组织起来”!这个“组织起来”在1949年以后发扬光大,组织起来不再是单单抵抗侵略,而是改造我们的文化基因,深翻我们的整个民族的方方面面,包括我们自己的灵魂】。

  如果说抗战时期的组织起来是这个宏伟工程的第一期工程(初步奠基),那么1950年代初的合作化运动和末期的人民公社化就是这个工程的第二期工程(全面实施阶段),文革是他的第三期工程(第一次加固)。

  根据改开过去的路线图不难看到,D党改开起初只想否定文革,经济上退回到1962年作为起点,就是“解构”人民公社。这实际就是退回到1956作为起点。所以,在改开的初期阶段,宣传机器是大肆肯定1949-1956年的社会成就的。以此为出发点的改开结果就搞出了政治和经济的不协调,以至于有1989的4平方米事件。后来有自作聪明的人,发现66年是要巩固56年,56年和66年是集体主义的两点一线,政治上退的距离不够,才出现了政治和经济改革的不协调,要退到1949年的《共同纲领》才可以解决不协调的问题。结果又搞了一整子,又发现《共同纲领》与1954年的宪法并不冲突,而且执行《共同纲领》必然的结果还是1954年的宪法,社会主义还是要搞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于是,现在的理论家们就认为退到1945年该是足够的。1945年意味着所谓的“新民主主义”,这就是特色派现致力要建设的制度。“新民主主义”本质上就是资本主义。这是必须要认的清的。我以前就说:“很多人喊要资本主义,却并不知道,他早晨推开窗户,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满眼的资本主义,他应该喊要社会主义才对”。

  博友【五四余孽】问:【资本主义和科学的发展使得人类丧失了最高价值而陷入虚无主义。作为科学产物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能不能拯救信仰危机?马列主义者对虚无主义是怎么评判的?能不能把文革看作现代人摆脱虚无主义的一个探索?我是90后……大学的马克思原理老师,说现在不提阶级斗争了(他暗示这是不合时宜的东西了)。……传统文化鼓吹者批评西方哲学的斗争观扰乱人心以致天下大乱人心惶惶,……同时说“和谐大同”的东方哲学代表人类未来方向。文革还是和谐,哪个更具有真理性?哪个更能带领人类重新找到价值,代表人类未来?】

  我一直认为文革是五四运动的继续,所以,我很高兴我这样的文革余孽有五四余孽作伴。我回复说:

  【科学并不对今天的资本主义负有直接责任,科学可以满足很多人类的需要,但社会问题的解决,科学只是旁观者,使不上劲。

  我国这几十年出现的历史虚无主义,也不是科学的责任,而是一些人政治动机主导下的产物,而帕蒂毫无疑问是乐见这个结果的,现在一些政治领袖明白了虚无化历史的后果危及到了帕蒂自身的生存了,就想来纠正,恐怕也难以奏效。毕竟,30多年培养起来的新的习惯势力和复活的传统文化下的习惯势力结合起来了,它们联合起来遏制毛泽东所实践过的东西是很容易的。

  共产主义到底是科学还是乌托邦?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信仰它的人坚信它是科学,不信仰它的人说它是乌托邦,伪科学。当然,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科学,具有很多差异。共产主义代表的是人类文明的很远未来的一种文明状态,说终极状态也未尝不可,因为它超越了个体生命的时间极限和认识范围,就很容易被反共产主义的人说成是乌托邦。绝大部分人都是简单直觉主义者和庸俗的现实主义者(作为理想主义的共产主义与现实主义并不冲突,故这里加“庸俗的”)和实用主义者,所以反共产主义的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推销他们的学问比坚信和践行共产主义的人要容易的多。帕蒂的教育部门和宣传部门是很愿意接纳这些人的学问的,它们简单、直观、实用,可以满足现实的政治需要需要。党校是这些几十年来虚无思想的实际发源地,所以你们现在想不被洗脑都是不可能的。

  伴随的结果是阶级斗争理论被妖魔化了(顺便:文革和和谐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说儒家大同思想代表了世界文明的未来,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都崛起了,都做“中国梦”了,当然得有点说道才行,还需要有点目标提供给大家才行。还有人说共产主义和儒家大同思想是一致的,这就如同孔庆东说,毛泽东和共产党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是既不知道共产主义在说什么,也不知道大同思想在说什么,更不用说二者实现的手段的差别(说大同思想是乌托邦我是赞同的,说共产主义是乌托邦我就不赞同)。这其实就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任意嫁接而不是合理借鉴,歪解而不是正确阐释,牛头按在马嘴上,而不是牛头归牛,马嘴归马,这都是当前流行的所谓学术。谁在这些方面越离谱,谁就越是大学问家。所以,我很同情你们现在所处的求知环境。】

  是的,【文革和和谐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乱和治是一个矛盾统一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话已经说难了。人民是水,但政权不一定是舟,也可以是沟渠,决定着民众的走向。当权者若不善挖沟渠,将滔滔洪水组织起来,纳入社会主义沟渠,终归有一天,这滔滔洪水是要淹了“汴京”的。现在的帕蒂要完成自救,为时不晚,唯一的路是退到1976年10月之前,其他任何撤退,都必然被历史打回到1921年,如果那样的话,它自己就相当于1921年那个已经功成名就的现在到了台湾岛的帕蒂,而不是那一年新生的那个组织。

  1949年,1956年,1966年都离我们并不遥远,毛泽东离我们也并非阴阳相隔。网友【penggh19660123】这样说:

  【1、社会中真正懂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人不多,入门的不少,都停留在喊空洞的口号上。2、真正坚定的信仰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人不多,而机会主义者与功利主义者较多,3、社会主义公有制具有比资本主义私有制无比的优越性,但是,这种优越性体现在长远利益上,而人民的寿命是有限的,因中国传统文化的惯性与教育的问题,使得大部分工人、农民认识不到长远利益的重要性并助长其短期利益思想与行为。4、毛泽东思想是一个系统的解决中国问题的科学思想体系,是真正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但是,我们的知识分子与教育工作者都在断章取义,从而不能尽快的提高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的思想觉悟,甚至于适得其反。5、毛泽东思想具有较深的东西方哲学思想,一般知识能力的人只能看懂皮毛,而能够真正明白的知识分子又具有一定的小资产阶级思想,致使故意曲解或宣传教育毛泽东思想产生了沟通交流障碍,从而使得广大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不能真正的掌握毛泽东思想】。

  可以肯定,这位网友有丰富的历史经历和对历史的个人体会,对历史的理解不是人云亦云的。1989年他如果是大学生,现在也该是40多岁;如果是研究生、博士生,就更大;如果是社会上的知识分子或者毛泽东时代过来而被D派清洗出去的,那他就年纪更大。不管怎么说,他的总结是有生活和历史的基本面做支持的。

  解释毛泽东思想必须结合具体的历史事件的发生、发展和最终的结局,不然就是教条。有一本书对于那些对组织起来、社会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还知之甚少的人可能是有帮助的。我在回复中推荐给了多人,令人高兴的是,不少人知道这本书或者已经读过这本书。

  【书名《shenfan》(深翻),作者W.Hinton(韩丁)。他抗日期间在中国,主要活动地带是山西长治地区,于1948年回美,被美国当局当做共产分子嫌疑审查。70年代初中美关系解冻的时候,和埃德加等人一道受我国最高层特邀重访中国,在周恩来亲自安排下,带领全家回到他曾经战斗过的山西长治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写出《深翻》一书。1948年他离开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长治?1971年他再来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长治?他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对比了两个时间点上具体的城市外貌、工业、农业、经济总貌、政治、文化、教育、妇女解放、家庭关系变革、人的精神面貌、社会平等等等各个方面,并以长治的一个村庄为切入点,阐释1948-1970年我国社会的“深翻”后的变化和变化的具体过程。深翻的起因、曲折都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有大量的数据,可以表面中国社会被深翻到什么程度,取得的成就多么巨大。他对“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的演进,就是如何“组织起来”,都有高度的非直接的肯定。他之前写了《翻身》,是翻身得解放的翻身,是说毛泽东领导的革命是如何取得胜利的,劳动者是如何得解放的。】

  【俗雾迷情】说:【《深翻》我是在11年在淘宝网乌有之乡书店买的,书很厚,大概700多页。我觉得要了解现当代中国社会政治历史的变迁,这本书值得一读。外国观察者的视角,几十年的跨度,几乎是原始的材料,比那些大学里“学者”空洞的谈经论道要强很多很多】。

  的确,这本书对于认识毛泽东时代,理解毛泽东思想和认识毛泽东所致力于建设的社会主义是个什么样子,以及这个过程到底有多么艰难,遇到的多么大的挑战,又具体走出了多远等等,都是有很多帮助的。任何有兴趣了解历史真相并愿意理解毛泽东思想和认识社会主义的,以及认识和反省中国人(包括我们每个人自己)的,都可以去网上下载来读读。

  上面的【penggh19660123】并没有贬损那些贴着毛派标签却对毛泽东思想理解并不深刻的人。理解毛泽东和毛泽东的时代,不但需要适当的经历和悟性,也需要合适的工具。【五四余孽】网友,就此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

  【先生给年轻学子开的方子就是思考文革,可是普通大学生也不知道有什么相关的资料,平常也很难接触这些材料。《深翻》和《翻身》我都下载到了。可是先生说了需要“黑格尔的抽象力”去判断史料,那么我们第一步可以做的就是去学习德国古典哲学打基础,再学马克思主义,之后才去挖掘文革史,这个顺序比较好?】

  我说:【你提出的这个“顺序”问题,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很好的哲学问题:知识工具如何与知识统一起来?按照西方哲学的说法,哲学是科学的科学,也可以说是知识的工具。如果说先掌握了科学的科学才能研究科学,掌握了知识工具才能获得知识,那么就是否定了启蒙和初级教育的可能性!因为启蒙教育和初级教育是不教授哲学的。

  我的意思是说要同时进行。发掘史料多了你会感到无所适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时候,你会觉得的一头雾水,总是希望有个东西帮助你把所有的史料统一在某个体系之下。你需要的这个东西就是哲学的抽象力,而你统一起来的那个体系,其实不过是一个观念或者一系列观念的统一体,它就是你的知识。哲学意义上的知识,就是观念,而不是一般日常所说的知识。如《深翻》和《翻身》给予你的,在日常意义上可以叫做知识,但哲学意义上不过是一堆感性的材料,未经过理性的处理,不是知识。你要用抽象力从中获得知识。

  那么到底什么是抽象或者抽象力?这里不搞概念说辞,就说一点体会。很多人读不了康德,太难,光是概念就把一般人的智力彻底瘫痪。关于我们自己周围的纷杂世界,你可能什么都看不明白,康德你也一句话看不懂,但是,当你硬着头皮看过他的“三大批判”,你忽然就觉得,你原来看不清的许多东西,仿佛都能看清了。这个过程中,你获得的那东西,就是抽象或者抽象力,它是潜移默化对你发挥作用的。康德是近代西方唯心哲学的巨峰,没有他就没有费希特,没有谢林,就没有这二位后面的黑格尔,就没有马克思。抽象力在黑格尔那里变得简单易懂,在马克思那里变得更加通俗,前面多人的唯心主义哲学也质变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了。

  具体到《翻身》和《深翻》,既然都翻身了做主人了,为什么还要深翻?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你的抽象力和借助其获得的知识(观念)。《深翻》有大篇幅具体描述深翻中国社会的几大“工具”:50年代初期的互助组,合作社(末期归为人民公社)和60年代中晚期的文化大革命,那么,50年代初期的合作化运动和之后的人民公社与文化大革命到底有什么内在必然的联系?这也需要你的抽象力去获得知识(观念)。恰恰是这类知识,各个人之间千差万别,甚至根本对立。而“一切思想(idea,就是观念,哲学上的知识)无不打上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烙印”。从而,毛泽东思想、马列主义就都有了具体的历史内涵,至少在你的知识体系里,它们不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今天的左派,很缺乏这样的抽象力去阐释毛泽东思想的具体历史内涵。】

  我无意贬损左派的整体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知识和素养。其实,反感马列毛、崇拜资本主义的泛右翼对于西方自由主义的理解丝毫不比泛左翼对于马列毛的理解好到那里去,都是半吊子。

  文革帕蒂眼里是毒药,在共产党看来是解毒药,是醒脑药。恰恰是在这个看法和行动上的差异,分出帕蒂和共产党来(参见上篇谈二者性质不同的部分)。我回复【俗雾迷情】网友说:

  【来自社会主义阵营的和来自全盘西化阵营的都希望开放关于文革的大讨论这个禁区。不敢开放的就是特色派。因为来自前两个派别的论点、论据会同时证明特色派在文革历史上撒下的弥天大谎,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他们的政治根基。

  而如果让社会主义派和全盘西化派就文革进行公开的、平等的辩论,无论是一对一作对,还是组对组作群,社会主义派都会完胜,结果将证明后者不但在文革问题上伙同特色派参加欺骗人民,而且他们自己也是被欺骗者,从而让他们在老百姓中也失去政治根基。因此,他们也未必有社会主义派的自信,恐怕他们是宁愿特色派像现在这样拉偏架:社会主义派的有分量的言论被限制,符合特色派需要的假红色言论放行,他们自己反毛泽东、反社会主义、反文革思想的言论畅行无阻。

  明白了这点,也就明白了很多。只要不敢全面开放对于文革的公开的大讨论,就证明特色派和全盘西化派从本质上讲到底是一伙的,都是反毛泽东、反社会主义派。所以,社会主义派可以不急不燥,跟他们这两派泡蘑菇,坚持一时无果的战斗。

  现在左右派学者搞出很多学术或者思潮派别术语,无非是混淆是听,我还是只坚持认为归根结底就是以上的三个派别,其他所谓派别都不是独立的,不过是这三派的衍生品而已】。

  好了,读者读到这里,该回头对照一下,看看张捷还有那个海外左派是特色派呢?还是社会主义派?本右而左也是质疑夏案,反对对他处以死刑的,这和陈有西们似乎有共同点,我对陈有西在这个案子上的批判是技术方面的,而对于所谓的这些左派是政治和道德方面的全盘否定。那么我是不是就是一个普世派呢?

  对于特色左派眼里的无产阶级,我除了在《改良和革命》里的大不敬之外,还有如下的危言耸听,我是不是在左派窝里搞内斗呢?或者伙同普世派夹击左派呢?

  【“实力人群”基本都是改革的受益者,只是不同的人群受益的程度不同而已,这是我对比两个大群体得到的一般认识,是一个讨论空间很大的问题。若对两个群体内部细分出若干次级人群,再将次级人群与次级人群进行对比,尤其是用赛马经的对比法(后一人群的上马对前一人群的中马,后一人群的中马对前一人群的下马),那么就会得到完全相反的结论。例如,后一人群中40岁上下的国企在职者,都是国企的骨干,收入相对而言是当前社会的工薪阶层收入最高的,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准远高于前一人群的中下水平人群。

  若把我说的总体收益的前一个人群再简单细分为:1)官僚集团,资本家集团;2)企业经理人,管理者集团,证券执业者,律师等;3)工人,市民小生产者人群;4)农民人群。那么,2,3,4人群对于与1人群,都是受损人,而3,4人群,对于2人群,也是受损人群。现在一般人的受损概念是在这样的对比中诞生的。我说这个1,2,3,4构成的大人群总体是受益的,当然会遭到2,3,4人群,尤其是3,4人群强烈反对,至少是怀疑。1,2,3人群,又可以分出还在职的和已经离退休的,离退休的比起在职的,那又不知差到哪里去了。例如,退了休的干部,虽然能享受五险一金,但太多的现职福利和特权他们是没有的,退休工人虽然也有各种保障,可以无忧无虑唱红歌,跳红舞,游山玩水,但毕竟也不如还在职的,而整个改革的红利来源其实是他们带领和参加创造的,他们当然不能接受说他们其实也是改革的受益人群。但是他们对比于现在2亿除了1千多到2千来块工资而实际没有其他保障的农民工、各个国家企事业单位(包括警察队伍,城管队伍)的临时工,他们是不是受益人群?他们至少是都有房改房或者较早前就购买了商品房而,很多人是两种房同时有,甚至不只各一套。

  我是反对仇富仇官(仇1人群中的两类人)这个说法的,我在其他文章驳斥过这个说法。这个“仇”的人群,其实很多是3人群(4人群也仇,但基本发不出仇的言论来,忍了),他们是直接的价值创造者,又是这个价值量的最小占有者,他们所“仇”的是巧取豪夺,而不是财富本身,如果那两类人的财富是合理的劳动所得,他们不会仇。我现在把这些人对比于2亿农民工,说他们其实也是改开的受益者,他们当然是不能接受的。】

  这些“受益者”身边,包括警察队伍、公务员队伍里,都有“临时工”。这些受益者相对于资本家、官僚是被压迫剥削者,而对于他们身边的临时工说,就是压迫者剥削者,起码可以问一句:同工同酬了吗?何况临时工往往干的更多、更苦、更累,干的时间也更长!现在还那个国字号的企事业单位,没有临时工在遭受“实力人口”的剥削?“实力人口”不是受益者是什么?

  最后还是回到夏案,【卡斯特罗634】网友说:

  【之前的文章都看过,基本赞同,冷静而理智。这篇却不尽然,主要是夏到底是什么人?他是不是最底层的可怜的小贩?现在网上披露他也是城管,看好档口小贩更赚钱,才改了行,有三个好的档口,谁也不敢管。这次是管片的城管换领导的,不给他面子了。他去办公室还是乘的城管的车,他从前认识的司机。-----我看过那片文章,我找找看,贴在评论里。】

  我回复说:

  【这个事情,不求统一看法,但求众说纷纭,说法越多,对启发民众的觉悟越好。他曾经是什么职业对于这个案子的判决不起作用。他现在是一个符号:小贩,对应的是另一个符号,城管。

  抛开法院对这个案子的终审不谈,这一对符号具有很多象征意义。以前李庄案第二节出现的时候,我写了《李庄案的庭外思考》,贴出被没收了(我从那个案子引申出了很多结论,包括王爷终有一天被送进监狱),所以,我这文章里说了,我对这个案不作过多展开,免得帖子被管制。

  城管到底为何要产生?是否真的需要这样一个“阶层”/组织?小贩和城管不是天然的敌我关系,也不必然非要搞成敌我关系,到底为什么会是现在这个状况?我国的人口密度与西方不一样,盲目追求所谓的市容整洁,而不考虑底层人的生存状态(包括低收入人群对于小贩产品的需求),禁止很多本可以摆摊的地方摆摊,建筑物内的自由市场摊位又不够或者管理费太高,导致合理费用的摊位资源总供给不够,是不是明智?很多地方是否可以在路边或者马路牙子上拉出一些面积,规定非上班高峰期的某些时段,可以摆摊,城管负责周边交通秩序,协助摊贩作业,不影响正常交通?协助摊贩经营,维护经营秩序,才该是城管的职责之一,而不是简单粗暴,看到路边摊贩,就抓呀,砸呀,抢走或者砸烂摊子设备,跑了的就跑了,被抓的还要借违章把人家敲诈一番(有人可能还很“人道”:人家城管也就就那么几个钱,不敲诈日子不好过,养家糊口不行啊!)。

  这些年来,我无法不记住以下几个案子:胡大海案,杨佳案,邓玉娇案,夏俊峰案。将来有人写今天的社会史,论述今天的社会面貌,当无法回避这几个案子,而中国刑法史,则更不能回避这几个案子。所有几个案子都不是简单的刑事犯罪,都涉及社会基本面合理的部分被合法破坏,现行政治制度的设计对这样的破坏不是想法纠正而是鼓励加大。这才是真正可怕的。】

  全文完
  201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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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不正义得到好结果看似合理,长远来看绝对是弊大于利。这里的“程序”就是规矩(法律也是规矩一部分),是大家共同制订约束行为的规则。今天某人打破规矩去做好事,那么他以后也同样可以打破规矩去做坏事。问题关键是他的行为不受规矩(法律)的约束。可以说程序正义的核心思想就是法冶。有人说因为追求程序正义而放过坏人怎么办?这个是一个选择题了:是要宁错杀(冤枉)一百好人而不放过一个坏人;还是宁放过一百坏人而不错杀(冤枉)一个好人?当然规矩是可以改变、程序也要完善,但不能被某一个人随意改变。这里说的是一般环境下的普遍情况,至于特殊年代特别环境下的情况就别拿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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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08: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原教旨主义者”总以为法律对于社会底层的杀人越货者不手软,对于上层的位高权重如王爷者也不姑息养奸,就以为法律是不分阶级,不分贵贱,为一切人服务的,拒绝承认法律本来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体现的是,而且只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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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22: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qwe 发表于 2013-10-9 08:08
“法治原教旨主义者”总以为法律对于社会底层的杀人越货者不手软,对于上层的位高权重如王爷者也不姑息养奸 ...

阶级的法律也比阶级的无规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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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22: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readxxx 发表于 2013-10-8 22:29
程序不正义得到好结果看似合理,长远来看绝对是弊大于利。这里的“程序”就是规矩(法律也是规矩一部分), ...

程序不正义得到好结果看似合理,长远来看绝对是弊大于利。这里的“程序”就是规矩(法律也是规矩一部分),是大家共同制订约束行为的规则。今天某人打破规矩去做好事,那么他以后也同样可以打破规矩去做坏事。问题关键是他的行为不受规矩(法律)的约束。可以说程序正义的核心思想就是法冶。有人说因为追求程序正义而放过坏人怎么办?这个是一个选择题了:是要宁错杀(冤枉)一百好人而不放过一个坏人;还是宁放过一百坏人而不错杀(冤枉)一个好人?当然规矩是可以改变、程序也要完善,但不能被某一个人随意改变。

赞同!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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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2: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还是低估了人性恶的一面,夏这个人绝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普通人,他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自身是有原因的,不能全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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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0 12: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派胡言,目前,老百姓和工人农民工都在水深火热中,要重新推翻这三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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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8:3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贩和违建问题可不光是市容和纳税。无照吃出事来谁管。还有待久了认为这片地就是自己的了,需要拆迁的时候要求补偿何解?现在很多拆迁款都是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合法的房产证部分,还有一部分就是违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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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0 02: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人自扫门前雪才是我们的传统(传统中,除了军队之外,最大的集体也不过是家族)。集体传统仅仅是毛泽东领导革命以来的传统,发端于抗日战争中时期老人家一声“组织起来”!这个“组织起来”在1949年以后发扬光大,组织起来不再是单单抵抗侵略,而是改造我们的文化基因,深翻我们的整个民族的方方面面,包括我们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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