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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应全面取消股息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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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6: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股息红利税进行调整。其中,持股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再次对股息红利税进行调整,这是顺应目前市场呼声的。基于今年6月15日以来的股市暴跌,市场对各种维稳措施充满了期盼,这其中就包括对股息红利税的调整。而与2012年11月16日管理层首次推出的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政策相比,本次股息红利税的调整无疑有了一个小小的进步,那就是对持股1年以上的,原来的红利税政策需要征收5%,而新的红利税征收政策改为免征了。

  但对股息红利税的征收只是作出这样的修改显然是不够的。实际上,对股息红利税的征收,不仅持股超过1年的投资者需要免征红利税,而且持股不满1年的投资者,包括持股在1个月以内的投资者,都应该免征红利税。也就是说,股息红利税的征收应予以全面取消。

  应该说,相关部门本次对股息红利税调整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鼓励长期投资行为。管理层的这份用心是良苦的。但这种鼓励的效果其实是有限的,它甚至有可能构成对投资者的一种误导。因为作为理性的投资者来说,应该奉行的是价值投资,而不是盲目的长期投资,一味地死捂股。正确的投资方法是,在上市公司的股票具备投资价值时,投资者可以进行长期投资,而当股票的投资价值已被透支时,则应将股票抛掉。因此,是否长期投资关键要取决于股票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当股票的投资价值不复存在时,仍然长期持有,这是不足取的。今年股市的暴涨暴跌行情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投资者如果持股不动的话,就会错失赚钱的机会,甚至让自己蒙受巨大的投资损失。

  不仅如此,股息红利税的征收实际上是对价值投资理念的一种扭曲。因为股息红利税的征收,会导致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亏损越大这种不合理现象的出现。比如某只股票收盘价10元,每股分红0.50元,其除息后的股价就变成了9.50元。如果征收10%的红利税,投资者需要支付每股0.05元的红利税,也就是说投资者每股损失0.05元。如果该公司的分红增加到每股1元的话,按10%征收红利税,投资者每股需要支付0.10元的红利税,也即投资者每股多亏损0.05元钱。这就是所谓的分红越多投资者损失越大。

  也正是基于这种奇特现象的存在,所以对于成熟的短线投资者来说,他们往往不参与上市公司分红,而是在上市公司分红除息之后再买进相关公司的股票,这样反倒没有了红利税征收所带来的损失。上市公司的分红也因此成为鸡肋。而这一切都是红利税的征收所造成的。

  不仅如此,股息红利税的征收还有“与民争利”之嫌。实际上,作为股市里的投资者,他们基本都是“无所得”的。他们在股市里投资,最终结局无非是“七亏两平一盈”。可以说,目前A股市场的不成熟,决定了投资者最终亏损的命运。就此而言,投资者是“无所得”的。而从现金分红来说,由于股市存在的除息机制,投资者同样是“无所得”的。一只股价10元的股票,每股分红0.50元后,其股价变成了9.50元。加股息才保持每股资产不变,再扣除股息红利税,投资者的所得甚至成为负数。也正因如此,股息红利税的征收难免有“与民争利”的嫌疑。

  除此之外,为了增加股票的投资价值,股息红利税也有必要予以取消。最近若干年,管理层一直都在强调要增加投资者回报,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但红利税的征收明显不利于增加投资者回报,不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因此,本着增加投资者回报的原则,股息红利税有必要全面取消。对于国家来说,股市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为企业融资服务,而不是为税收的征收作贡献。在这个问题上,有关部门切莫主次颠倒。为增加股票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有关部门应尽快全面取消股息红利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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