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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曝光不尽孝子女”暴露基层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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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09: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里出现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现象,情节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给谁来管?怎么管?村干部工作任性、不办事,却没有构成违纪,又交给谁来管?怎么管?为了回答上述类似问题,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并通过经济处罚和村内曝光的形式,试图让上述问题得到解答。(7月26日《成都商报》)

  凰凤村对村民出现子女不孝顺的、违法犯罪的等等,不仅会采取经济处罚,还会通过村里的高音喇叭“点名”,据初步统计,这样的做法自实施以来收到了良好效果,小偷小摸、不孝顺父母、邻里纠纷等情况反映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

  凰凤村的新村约,其中有不少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新村约打破了陈旧村规民约的条条框框,如以前的凰凤村村规民约只告诉大家要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却没有对违反村规民约之后具体的惩戒措施,这让村规民约没有实际的约束作用。据凰凤村村支书张义平介绍,以前,个别村民有“顺手牵羊”的坏习惯,这种情况之前很普遍。

  像凰凤村以前存在的这种情况,在广大农村地区都很普遍,村规民约成了摆设,不起作用,这背后暴露出的是基层治理面临的较为普遍的困境。这些基层组织不是行政机构,没有执法权,而很多村民自治组织,对移风易俗,对基层的治安、风俗等都不管不问,这在于基层组织很多时候都处于监管盲区,基层组织的混乱与失序,不仅让一些村官的权力无限扩张,致使一些地方村霸当道,也致使一些农村地区的社会风气败坏,社会秩序混乱不堪。

  凰凤村似乎做出了一个好榜样,凰凤村的新村约是经大家商量决定并一致同意,是采取民主决策的方式,新村约被印在了一张只有凰凤村才有的独特挂历上,免费发放给每家每户,新村约也吸取了以往村规民约的教训,注重惩戒,不再只是大而不当地宣讲。这些做法都值得肯定,也值得各地基层组织借鉴与学习。

  但凰凤村新村约的具体惩戒措施还值得商榷,如凰凤村不是行政机关,并没有执法权,就算新村约经过村民集体表决通过,对违规村民进行经济处罚,也有越俎代庖之嫌,甚至涉嫌违法,况且将违约村民尤其是一些家事纠纷通过高音喇叭“点名”,也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疑。这也暴露了一些基层组织缺乏科学决策、欠缺依法治理的意识与能力,这也容易造成“微小权力”的滥用。

  凰凤村的努力值得肯定,但具备做法却有些欠妥,对于一些小偷小摸等违法行为,更应该请当地的警察介入,基层组织应该在自己的权限下开展工作,比如可以多对和睦家庭进行赞赏与鼓励,可以奖励敬老爱老的做法,可以对孝顺父母的子女通过高音喇叭“点名”,以此来弘扬孝道,鼓励善行等等。

  凰凤村“毁誉参半”的新村约,带给人们对基层治理的思考。基层治理,多是处理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等矛盾纠纷,需要多一些耐心与细心,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逾越权限进行规制。如何让基层组织积极作为,发挥出应有作用,又不至于越权行事,这需要加强上级部门监管与指导,这能起到规范“微小权力”的作用,又能最终达到移风易俗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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