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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晖:“善意的批评要欢迎”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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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2 10: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无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大约两个月前,由于某些所谓“敏感”事件,网上一些观点“激进”的文章被删除,一些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被封禁。很多人觉得在网上说话得小心翼翼了,连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在出席全国两会时都表示:“受某些事件的影响,现在公众也都有点迷茫,希望少讲些话。”

  这种噤若寒蝉、草木皆兵的舆论氛围,肯定不是人们希望看到的,也不是执政党高层希望看到的。习近平总书记说,“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如果大家都不敢说话,或者不敢说真话,领导干部上网又能看到什么呢?怎样接受人民监督?

  删文、封号等等一些做法,都是打着“维护网络安全”的旗号进行的。互联网需要管理,正如社会需要管理,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如何管理。而我们的互联网管理部门,在如何管理网络尤其是网上舆论方面显然缺少经验,特别是面对一些批评党和政府的言论每每无所适从,完全没有标准,最后的处理办法经常是“一律封杀”。网络文章被删除,公众号被封禁,人们能够看到的理由一般是“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但具体违反了哪一条法规政策,无论是对网上言论和新媒体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互联网管理部门,还是具体的“行刑者”网络运营商,恐怕都拿不出来。

  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善意的批评”,给互联网言论自由特别是公民批评公权力的自由,划定了一条看得见的边界,在这个界线内,人们是可以畅所欲言的,是自由和安全的。何谓“善意的批评”?笔者的理解是,不在于批评的言论是否“政治正确”,是否符合官方的价值体系,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看法,而在于批评本身是否“出于善意”。譬如批评党和政府的工作,只要批评者的出发点是为了党和政府把国家治理得更好,哪怕言论是不能自圆其说的,甚至是“错误”的,也是“善意的批评”。

  “善意的批评”可以被容忍,也是文明世界对“言论自由边界”的共识。

  言论自由是一种有边界的自由,这在今天大概没有疑问。即便是在以言论自由为最高价值追求(相关表述写在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的美国,人们的言论也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已故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霍姆斯有一句名言:“对言论自由最严格的保护,也不会保护在剧院里谎称失火,并高声叫喊从而引起惊恐的人。”

  与“善意”相对的是“恶意”,恶意的言论在任何文明国家都不被道德和法律容忍,但很多时候,判断一种言论是否出于恶意,并不像“在剧院里谎称失火”那么容易认定。旅美华裔作家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一书中举了个例子,1983年,美国某杂志刊登了一则烈性酒广告,为了证明这种酒有多烈,广告以漫画的形式说,一个叫弗威尔的公众人物喝了这种酒和他母亲乱伦,并且这是他的第一次性经验。弗威尔大怒,将杂志社和广告商告上法庭,但居然被陪审团否决。陪审团给出的理由是,这个广告一看就是胡扯,拿公众人物寻开心,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真的以为弗威尔和母亲发生了乱伦,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侵犯名誉。

  判断一条言论是否有罪,美国从民间到司法界都遵循一个原则:当公众人物因遭遇不实批评而受到伤害时,他不能以诽谤罪控告对方,除非他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是出于“真实的恶意”。后来这条原则适用对象扩大到对所有公职人员包括对政府的批评。众所周知,在美国,总统作为政府代言人,经常成为民众调侃、挖苦和“攻击谩骂”的对象,美国公民批评政府更是口无遮拦,而要证明某个针对政府的批评是出于“真实的恶意”是相当困难的。

  关于言论自由和政府管控,美国还有一条著名的原则,叫“清楚与现实的危害”,一般被这样表述:“只有当一个言论所宣传的暴力,有可能直接煽起迫在眉睫的非法行动时,政府才有权干预。”在美国,言论自由与言论本身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无关,任何“大逆不道”的观点,只要不会即刻引起“清楚与现实的危害”,都不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封杀,更不必担心受到惩处。譬如,美国社会的共产主义者可以用出版、演讲等方式公开宣扬暴力推翻资本主义政府,这会被认为是一种可以自由表达的政治信仰,而不是有意制造社会动荡。

  中美国情有别,尤其是政治制度差异较大,美国社会对言论自由的认识在中国未必全都适用,但有一些价值观是相通的,是人类共同的追求。“善意的批评”不为罪,只有“真实的恶意”才能被追究,两者其实是一回事。

  习近平总书记说,“善意的批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这才是执政党和政治家的应有的胸襟和气度。以此对照前一段时间大量网文和微博、微信公众号被删除、被封禁,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是极不妥当的,应予纠正。这些被删除的文章、遭封禁的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可能存在一些在官方看来是“错误”的言论,但习近平总书记表示,“对广大网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对“善意”和“恶意”不加甄别,一味删文和封号,动辄处以“极刑”,恐怕不能称之为“化解”、“引导”和“纠正”吧,更算不上有包容和耐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互联网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搞大了、搞好了、搞到世界上去了,是国家的光荣;应该鼓励和支持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创新主体、产业主体,参与国际竞争。互联网企业包括众多新媒体在内,原本是最有创新精神、最具备活力和竞争力的主体,但要发挥互联网企业的积极作用,必须给予它们宽松、宽容的发展环境,包括更多的言论自由空间。譬如一家新媒体因“错误言论”遭封禁,可能就意味着企业倒闭、员工失业,这就与互联网企业“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背道而驰。

  “对网上善意的批评要欢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值得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互联网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反思自身工作中的失误,并且要勇于承认错误和纠正错误。据笔者所知,一些平日理性发言、和风细雨、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的微信公众号,如《三剑客》等,就因为“不合时宜”地发表了一点对时事的忠言逆耳的看法,惨遭“一票否决”,至今不见天日,这样的不妥当处理也该尽快得到纠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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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11: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互联网已经深入到百姓的手机上的年代,我们的官员难道生活在解放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中共历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作风。只不过是面对面地深入群众,还是在互联网上与网民嗨聊,只要谨守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就不信工作做不下去。连民进党这种白痴都知道联络基层感情,难道中共的干部都忘本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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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15:26: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红卫兵何时才能成为历史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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