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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骞:由“大炮”被哑看网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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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08: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据网民举报,任志强微博账号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影响恶劣。(中国网信网 2.28)

  多年来,任志强由于在网上以大胆发声著称,被称为“任大炮”。这次由于他的不当言论,这门大炮终于哑了,实是咎由自取,这怪不得别人。“网民自发给任志强上党课”、“一位年轻党员给任志强的公开信”等一系列的文章在网上铺天盖地,反映出人们对他的不满和抗议。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为治理网络空间,国家已经出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可以预见,今后在此方面的立法会更加完善,很可能会制订专门的法律法规,依法治网的依据会更加清晰有力。

  作为网民,尤其是网络名人、“网络大V”应该从“任大炮”被哑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每个网络名人要正确运用自身影响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每个网民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依法上网,依法发声。特别要坚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底线、道德与公共秩序、信息真实性等诸方面的底线。

  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必须坚守依法办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为违法违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严格执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制度,决不允许已被关闭账号的用户以“换马甲”等方式改头换面再次注册。各平台还应当建立新闻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制度,不得登载、发送含有违反规定的新闻信息,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应当立即删除。

  国家网信办将加大网上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力度,并欢迎广大网民继续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无疑,网络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虚拟的空间并非法律真空,也不是低俗、背德、虚假信息的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当今社会,人人都是自媒体,都有发布信息、表达观点的自由。但任何自由都是以规则、道德、法律为前提的,任何人在网络空间的言行,都不得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否则将受到道德的谴责,乃至法律的惩处。 (程骞)

  201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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