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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中学“装电表收费”讽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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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09: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0日上午,河北省固安县因英才中学班级安电表,该校一千余名高中生前往县政府讨说法。学生称,10月份学校向每位学生收取1400元材料费和水电费,并在各班安装电表,没电了各班自己交。该校负责人称,学校有装电表,目前学生已回校上课。(11月30日《京华时报》)

  这个社会中,恐怕学生尤其是中学生是最安分守己的一个群体。尤其在学业压力以及家长与老师们的管教之下,这个群体应该是最听话最本分的。即便是事情惹到他们头上,恐怕抱有“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观念的学生,仍然不再少数。如果说一千多名学生集体到县政府门口上访,只能说,这些学生确实被当地学校的一些出格的事情激怒了。

  虽然具体的一些细节仍然没有披露,但我们能够从短小的新闻中看到以下两个信息:一是,学校违规向学生收了1400元的材料费和水电费;二是,学校在教室里安了电表,以后还要计量收费。对于这两个细节,必须要追问的是,都什么年代了,学生上学的水电费仍然由学生来买单?并且,学校似乎表现出了“亲兄弟明算账”的决绝态度,是学生自己消费和使用的电费,就完全让学生自己来承担。

  必须回到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命题上来——学校的水电费,到底应该有谁来支付?笔者查阅了2010年教育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其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依据此文件精神,河北省也发布了此方面的文件(冀价行费[2012]19号)。

  学校“乱收费”之举已然是板上钉钉。然而,我们不禁要问的是,为什么学校会进行如此明目张胆的乱收费,为什么教育部门不加以制止?都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并且,这样的标语,我们走在大街小巷都很容易看到,尤其是在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筑物的外体墙上,更是醒目异常。然而,在现实语境中,为什么往往容易出现与此相反的故事寓言?

  河北发生的这起以学生为主体的群体性事件,说明了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学生群体仍然很容易成为教育权力砧板上的鱼肉,很容易被宰割。这显然是与十三五规划建议稿中有关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免费以及近日国务院作出的平衡城乡教育资源、降低学生负担等有关精神相背离。对此,也希望当地教育及纪检部门彻查此事,给学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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