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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杰:“3小时耗23G”手机流量不能无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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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07: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流量偷跑”再生必须有个交代

  在11月1日下午13点40到到16点20,这3个小时内,中国电信就陆陆续续发了7条信息给广州龙小姐,告知她电话号码用了近23G流量,由于超出消费额度,她手机被停机,必须补缴1100多元的上网流量费才能开回机。(11月8日《广州日报》)而家住重庆渝北区的马先生上个月在一天内,他的手机流量被“偷跑”了近1GB。投诉后,他获赔80元话费。(11月8日《重庆晨报》)

  一天之内看到两条手机流量“偷跑”的新闻,难免让人人心惶惶,这是巧合吗?还是电信运营商流量统计中经常会出现的“bug”,以上两个案例流量跑掉数额大,用户自己发现了。如果手机流量统计只是多统计几十兆,那我们用户难不成都在被“暗算”?

  作为消费者,面对流量偷跑的案例,我们有权利也有理由提出以上的追问,电信部门也应该拿出数据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辜”!恐怕很多人,还记得前不久流量单月不再清零后,有很多网友指出,自己感觉流量跑得快了,对此,有所谓的“客观人士”指出,一者,这是一种有罪推论,网友在没有证据前,不应该对电信运营商做出有罪推定;二者,这不过是社会上普遍的“信任危机”,运营商也应抓住契机,努力为自己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如今呢?证据出来了,这就证明了流量偷跑并不是有罪推定,而电信运营商不拿数据说话,只是简单去否认也不具有可信度了。

  在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重庆马先生的流量偷跑,运营商的客服表示无解,只是赔付了一定的花费;而广州的龙小姐,三个小时跑了23G,营业厅竟然不能提供流量的明细单表,只是说“龙小姐用的是4G卡,按照网速,3小时用23G流量是完全有可能的”,这难免让人觉得店大欺客。

  按照消费者的逻辑,运营商收取顾客的费用,那么,一定要提供清单,在超市购物如此,打电话、发短信也如此,凭什么用流量不提供明细单表。以笔者的经验来说,很多手机安全软件都能够提供流量清单,比如QQ用了多少,UC流浪器多少,微博用了多少,等等。换句话说,这一能够保证客户利益,也能为自己自证清白的测控清单的技术,运营商为什么没有?是真没有,还是假没有。既然很多软件能监控,有这样的技术,运营商却不用,只能让人怀疑,这是由于电信垄断而带来的傲慢。

  再三暴露的流量偷跑事件也给市场监管部门一个提醒,但凡商品就应该有所监管,没有监管的流量市场很难说是有序的。退一步说,就算监管部门没有这个能力,也可以花钱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值得一提的是,浙江2015年发布《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指出计量主管部门对电信运营商的流量有监管的权力。实际上,每个地方都有必要落实这一制度,加强对流量计量的市场监督,及时查处流量计量违法行为,保证电信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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