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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禾:早教机构乱象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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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09: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7月22日,新密一早教机构出现虐童事件,新密市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钱某报警称:1岁多的女儿被某早教中心老师扇打,接警后,新密市公安局青屏街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已证实虐童事件,将涉案老师武某处以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涉案早教中心已被依法关停。(7.24 郑州晚报)

  笔者认为,种种监管不到位和主管部门不作为,造成了早教中心办学乱象,进而导致早教内容不科学,教学行为不规范,甚至出现暴打、虐待幼童现象。

  新闻中有两点让人很惊讶,一是涉事教师年仅15岁,且无从业资格。二是这家神州智慧星早教中心已经在当地开了近5年,并没有办理任何资质证明,聘用的幼师队伍参差不齐,4名老师中只有两人持有幼师从业资格证。

  首先,年仅15岁在此就业的涉案者,属于童工范畴。而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已经过去13年。其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果该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够主动作为,便能禁止该单位聘用15岁的涉案人,或许悲剧就可避免。一个15岁的“大孩子”去教育一个1岁多的小孩子,能免得了“扇打”吗?

  其次,这家早教中心没有任何资质证明,却已堂而皇之开了近5年,四名教师中有两人没有幼师资质,这是什么部门管理失职?这里面涉及到的发证和监管部门太多,比如,工商部门负责经营许可证、教育部门负责办学证,有的需要到计生部门登记备案,还涉及到物价、消防、防疫、食品卫生、人社、公安等部门的责任,全国各地情况并不尽同。监管部门太多了,主体责任不明确,就等于无监管,何况目前在法律上仍存在对早教机构的监管空白。由于监管缺失,缺乏有效管理,使得早教中心唯利是图,任意妄为,乱象丛生。

  无独有偶。南京浦口李先生之子在早教馆内,因被老师关禁闭,竟然翻窗坠楼摔成了重伤。作为早教机构的主管单位——浦口区计生局表示,苏贝母婴不具备开班早教机构的资质。(7.20 江苏网络电视台)

  这几年,早教中心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设,先在一线城市迅速壮大做强,并逐渐进入二三线城市拓展市场,这与市场需求大、准入门槛低、利润高有关系。但这些早教机构大都没有办学资质,教师不合格,早教内容不规范,有的只是炒作几个国外的概念,存在着严重虚假宣传。这些问题,在全国各地城市都普遍存在。如此“早教”带来的不仅是扇打、虐待等伤害,更担心影响孩子心智发育。因此,早教乱象不是单纯的商业问题,从教育角度看,它关乎“下一代”健康成长与未来,是重要的教育问题,因而不可等闲视之。

  为了孩子健康成长,为了满足民众对科学、规范的早教市场需求,我们应尽快整治目前火爆而无序的早教乱象。眼下,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根据现行规定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把监管落到实处、细处。从长远看,尚需加强早教管理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出台明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惟其如此,乱象才会得到遏制,家长权益和孩子成长才会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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