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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望天:四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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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5 12: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法治国

  上期周报我们登了习近平大大的关于法治的讲话,算是以正视听。前一阵子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和依法治国的争论,基本上就是要回答:是党大于法,还是法大于党。目前看来习大大的方向,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行事。

  明显看来,依法治国是被提到了执政的高度。这个是和邓同学的理论,后面大家知道是三个代表,之后是科学发展观和河蟹啥的。

  那么依法治国,目前看来这个目标的实现还是有比较远的距离的。实现的手段,是先治标,后治本。那么采取的两个主要动作:一个是反腐败,一个是国企改革。

  反腐败,通常会被人错误地理解为政治斗争,清除敌对派系;国企改革,通常会被人错误地理解为国退民进,私有化瓜分国家财产。但是其实目前这两步,都是要“削强藩”,就是要清除中共内部因为30 年经济高速发展和政治改革产生的内部政经寡头。

  大家看一下苏联垮台之后,从叶利钦开始,出现最猛的就是政经寡头,比如年轻的西伯利亚州长(阿布拉莫维奇)到伦敦买了切尔西足球俱乐部这种。一旦政治、经济、军事寡头一体化,在这个基础上产生门阀政党,然后再在这些政党的操纵下搞民主选举啥的,那么这个国家,就玩完鸟。

  所以普京上台,搞集权(西方人叫独裁),就是把不同西方国家在俄罗斯支持的不同寡头全部咔嚓咔嚓,才有所谓俄罗斯的中兴。当然支持普京的经济寡头,如果不进入政治圈来挑战,就被统战了。

  那么现在中共这里双管其下,反腐败和改国企,就是要破除这十几年来坐大的内部派系形成的政治寡头和经济寡头。

  反腐败的话,目前的成绩单虽然漂亮,但是主要靠纪委独大,其他的部门比如检查院里面的反贪局和其他监督机构都靠边站了。所以目前靠人治为主的反贪腐,会在立法和制度上面加重努力,包括把纪委系统的双规如何法治化。

  董事会推依法执政,本来是2020 年要建立一个小康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之前一直被人拖下来。因为改革形成的贫富不均、官僚腐败、市场竞争环境不公平,这些都需要解决,到2020 年只有5-6 年时间要飞速赶上。

  现在发现离目标很远,看怎么推广吧。法制建设在中国是一个缓慢过程,但是一直朝这个方向就对了。然后道德也要建设,德法一起搞,礼和刑并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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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6 12: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企改革

  关于国企改革,去年的三中全会定了一个目标,就是要在2020 年前国企上缴30%的利润,这个目标被抵制得很厉害。三中全会的原话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 年提到30%”。这之后,国资委搞了一个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改革,要改变从朱镕基开始的养肥国企领导的政策。8 月29 日政治局开会,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这个我们周报也提过。这个方案基本上就是年薪不超过60 万人民币,但是推行起来阻力相当大,困难重重。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国企其实某种程度就是各级官员的ATM(提款机)。要提高国企上缴利润比例,操作层面上因为打击的利益比较广泛,实行肯定有阻力。

  所以这次四中全会,也许会看到比较漂亮的文件结论,但是这方面的实际推进,估计还不会那么理想(貌似公报没提,说明还是没有达到共识,还要继续努力)。

  当然另外一个四中全会议题,就是地方政府的发债。这个会考虑,但是要逐步在实践中完善,而不是一揽子计划,一步到位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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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11: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中全会报告

  大家看完四中全会报告了吗?记得我上次谈过,关于维稳和法治的内容,基本上可以看到是哪个方向。主要内容有几点:

  1.法治取代了GDP,成为官员考核目标。

  但是因为地方政府官员并不碰法院和检查院这一块,所以法治作为目标,大概就是考察一下大家不干预法律判决,另外就是依法施政这一块。

  2.中央巡回法院、跨地区的法院和检查院。

  记得我在《大国游戏》里面,曾经谈到美国联邦法院作为巡回法院这个例子,当时是与中央政府在中国权威作比较的。大概这个思路,就是来源于那里。

  代表中央政府(广义中央政府,不是行政部门而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查院)的中央巡回法院,将会成为民众寻求维护权益的一个主要平台。因为它代表了中央权威,又是凌驾于地方政府权力的法律机构。

  为啥要搞跨地区,因为这个你可以打破人们心理上的障碍。你比如是一个江苏人,比较不习惯跑到安徽的法院去告人。但是如果你是中央巡回法院第三院,管辖范围是安徽和江苏,那么这种省为地域单位的权力心理框架就突破了,因为你比江苏省政府和安徽省政府给民众的权力能力要更高,这样也是确立法律权威的路子。

  3.成立司法公开制度。

  领导人干预,必须用正式文件记录。法官判案,文件公开,大家监督,责任追究到死。所以你领导或者领导秘书要打招呼,有记录在案,岐山同学会带人读报告。

  4.专业法律人才培养。

  要搞法治,政府要守法,人民要守法,但是法律队伍要先守法。所以估计这方面的专业性要求会比较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秩序,不能靠人治的通过官僚管理的方式来保证。你国内对付的不是敌人,只是不满的群众,之前采取维稳的方法,导致了武警为代表的维稳费用超过了国防的投入,居然让对付群众的群体抗议费用超过了对付敌对海外势力的军费,你还扯个屁和谐社会?而且大规模的群体运动越来越多,其中最多的,第一是劳资纠纷,因为你地方官员的屁股在资本家那里,没有落实法治;第二个就是因为某些工程,导致了民众和政府的纠纷;第三个才是拆迁纠纷。

  我之前也说过,在维稳思维下,就是公安坐大,检查院、法院吃瘪,所以对国家的发展并不利。将来如果法治可以落实了,你去参加地方政府的一个工程投标,然后发现不公平,里面有问题,那么你可以拿到证据之后,告上中央巡回法庭。而这个要求地方政府政务公开,就逼迫程序改变。比如现在上海已经类似于香港,批地出去用拍卖程序,之前周正毅的时候就还是帮助黄菊拿黑地。还有劳资关系,完全去了法院,又免得地方政府出来搞名堂,欺负工人啥的。

  至于执法,如果你法律判决公正,估计你合法的暴力执法,社会会理解和赞同。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政府和政府官员不依法办事,你凭啥要求老百姓守法?你用大棒子招呼老百姓,就别怪老百姓用大棒子招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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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8 11: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路径的讨论


  群里的一些网友代表一个观点,就是对依法治国不看好。不知道这派观点能不能提出别的可行路径?之前的强力维稳,就是周永康同学主导的政法委的搞法,没有成功。

  这次云南冲突死了8个人,其中主要原因就是按照规定的征地补偿款,在政府官员的层层盘扣之下无法到位。地方政府权力过大,滥用权力,违法犯法,目前是地方群体事件的主要形成原因。在周永康的维稳政策下,历年的大型群体抗争事件是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

  主要是你想让各种组织的冲突、官民的冲突,是拿到法院靠嘴巴解决,还是放在街上,靠棒子解决?像这次云南的地方冲突,有没有可能在中央巡回法院的平台解决?如果没有可能,那么民众就会依赖于棒子;或者到某一天,民间就制造自己的武器,大家就上步枪和机关枪。要是这样,以后看到的群体事件,就是中东那样小规模战争。

  那么为啥现在的地方法院解决不了群体抗议事件的不断上升?在2012年,大规模群体事件到了最高峰。在习总开始反腐之后,大幅度降低了。而且维稳费居然高于国防预算,是不是太过分呢?

  依法治国,当然不容易。不启步,永远做不到吧?总得先开始吧。

  (党领导下的法治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啊。法治应该是法大,党领导的法治很容易变成党大于法啊。)

  党领导法治这个问题,要看你如何定义党?你地方乡党委书记是不是代表党?然后就大于法?居然还质问记者,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

  所以我说,党大于法是一个伪命题。你可以说,在党领导下大家把法律程序建立了,把法律条文写明白了(当然要民众参与)。之后,党的行为也受到这个法律的限制。

  (法律大于党那是扯淡,全世界都不存在这个东西,党一定大于法律,美国都是这样。)

  美国的党,不大于美国宪法哈。这位同学的想法就是,党制定法律,你们人民遵守;我们党不用遵守,因为我们在法律之上。

  党不用遵守,政府也不用遵守,然后就转过来指责人民不尊重法律、不守法。这样搞下去,总有一天人民会把这个党给铲除掉的。

  (无非是现在法院受同级党委影响大,改革后法院受上一级党委影响大。)

  现在是市委管市法院,省委管省级法院。以后是地方法院不归地方党委管,省委也管不了市法院,就这样一路要到最高法院那里。那么最高法院还是在党中央领导下。

  还有一个法治观点,大家必须清楚。

  虽然市法院,程序上是省法院管,然后上面是最高法院领导的。但是上级领导部门,不能干预下级法院部门判案。就像现在,你省委书记不能干预省法院判案,你最高央法院领导,也不能干预省法院判案。

  当然你有了判决结果,人家不服,可以到更高的上诉法庭去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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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2: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路径的讨论

  (但最根本的问题是谁来管中央政治局?这个根部问题不解决,以后中央政治局及常委还是可以影响法院判案的)

  只有政治局常委,没有上一级。但是政治局常委,也不能个人干预法院判案。

  但如果不是最高法院还是在党中央领导下的话,那就是西方的三权分立了。

  另外要看到,美国的9个法官也是党员啊。

  (依法治国我不反对,怎么做另说,但不要以损害社会的统一性为前提!再说一次: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吕氏春秋》)

  你所说的天子,是谁呢?

  主要是把党员的个人行为,不管你是总书记还是政治局常委、还是乡镇书记,作为党员的个人,你不能扛着党的招牌去凌驾于法律之上。

  (今天习大大强势,必须如此才行。改天换了代,不如习大大强势,不是只要搞定一个管政法的常委不就行了?中国社会,皇帝是不可能有人管的)

  那么政治局常委犯法被抓,不是已经有先例了吗?

  (如果地方一个小案子,我搞定一个中央常委,不就可以搞定地方这个案子了)

  如果人家法官不归你这个常委管呢?

  你还是党员吧?法官违法,有法律;违纪,有党纪啊。判案不是只靠法官,还有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有上诉和复核制度啊。

  当初美国法官黑暗,也是靠完善法律和执行法律才走出来的。这个只有靠全社会的努力了。

  (地方法院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主要目的是挣钱,一切工作从属于这个中心。地方政府不转型,法院不独立,确实死结)

  主要问题还是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预法院的运作吧。

  其中还有一个问题,普通民众对地方法院的公正性没有信心。目前对中央政府还有一些信心,所以扛着中央政府名誉的中央巡回法院,估计老百姓还认。

  所以这个巡回法院的判案,尤其是针对地方政府官员的判案,要是公正的话,民众依靠法律而不是群体事件来保护自身利益的意向就会比较大。如果现在不搞,再拖下去,人家连你中央都没有信心的话,你就等死吧。

  如何保证巡回法院的公正性呢?公开审判啊,终身问责制度啊。主要是你相不相信,中国的法院和检查院系统里面还有正直和公平的人存在?如果有的话,就可以实行。

  执行的话,现在有王岐山在后面。这种靠人治的方式,确实有很多头痛的地方,比如北京这里,临时工执法人员就是20多万,比正式工多3倍。

  (美国有一个电视台专门直播国会开会,中国也应该有一个。)

  很多事与人,一在电视镜头下,就成表演家了。

  (我看到昨晚公报出来以后,有不少人表示失望,有的是觉得步子太小,有的是觉得法治会管言路。)

  法治当然要管理言论啊、新闻法等等,是要管理言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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