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648|回复: 12

井底望天: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定义(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3 08: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井大,今天可以讲讲对王伟光发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的看法吗?10月11日,《红旗文稿》又刊发两篇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文章,梁柱的《人民民主专政不可须臾离开》、刘润为的《依法治国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这篇文章我也不以为然。
  “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名词有特定的历史含义,不重新界定的话,有翻邓小平案的嫌疑,也就是说要否定后三十年。
  先说人民民主专政,谈这个就离不开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就离不开敌我矛盾。之前你不用阶级用阶层,谈各个不同阶层、利益团体之间的利益博弈,这个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例子,虽然要拆迁的人民集团派武警或者黑社会,去暴打了抗拆迁的人民团体。
  所以你提阶级斗争就是马列毛,后面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就要全部扔掉了。那么习近平的依法治国也不用了,本来是用法律来协调各方利益的嘛,直接用法家就行了。
  上面文章里面引用的习近平的讲话,丝毫没有提出阶级斗争啊,怎么到王伟光那里,就变成习总大谈阶级斗争了?好像上次扯刘鹤下水的改革方案那样,也拉习近平下水啊?
  美国这里,共和党也批评奥巴马搞阶级斗争,叫做classstruggle。其实不是很准确,因为struggle有挣扎的意思,应该是classwarfare,呵呵那么回到中国大陆,最近有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争论。其实说到底,习近平的治国理想,是依法治国。意思就是包括你政府,都必须放置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包括共产党、各级政府官员、警察和军队、各种社会团体,大家都按照法律的框架来进行。所以你看到,把权力关在笼子里面的提法。
  但是有人提出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想把某些东西,一定要放在法律之上。这个就是关键的问题。好像我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工农联盟,我就在法律之上。那么你是资本家,我就用法律来约束你。这个就不是依法治国,对不对?
  美国人那一套,有钱人说了算,你觉得不好,那么你就发明一个,不要用钱说了算嘛。如果觉得搞法治,让律师他们赚大钱不好,你可以通过法律,对律师收费进行规定嘛。
  总之,如果你可以从立法/执法/监法这些个层面实现的话,你还是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如果政治制度高于法律,那还要法律干啥呢?
  你就像以前一样,把各种人的家庭分类,然后就是各种成分:工人阶级家庭、农民家庭、资本家家庭啥的。然后说,中国是工人阶级、工农联盟掌权的国家,你是资本家出生,就是黑五类,永远不许上大学、做官等等。这个在文革的时候,已经玩过了。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个以前有啊。

  (人民民主专政不是这个意思吧?我想是劳动的人民(不是穷人)当家作主)
  那么是啥意思呢?还是那句话,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哲学概念,不是一个法律原则。那么资本家,算不算人民?
  如果你用劳动来界定:
  1.一个企业,有人投资,但是不参与经营。这个包括你直接投资企业,或者你购买该企业的股票来分红。
  2.你有大批存款(可能是父母遗产),只吃利息,啥都不干。
  上面这些算不算劳动?如果这个你都算劳动的话,那么告诉我,哪些是不劳动的例子?如果你举不出来,不劳动的例子,那为啥要有一个“劳动”的标准出来呢?
  你有一个“专”在专政里面,就是有一个被专政的对象,如果你全民都是一视同仁,那么没有这个专政对象,你又提专政干屁用?

  (像反政府犯罪应该被专政就不说了。)
  反政府犯罪,这个不就是已经在法律的范畴了?怎么要跑到专政那里去了?你说,只有按劳分配为主,这个为主的标准是多少?100%,80%,50%?

  (如果想凭借自己的资产,想奴役别人,过上人上人的生活,这样的人应该被专政。)
  这句话里面,奴役别人,如何定义?是多少人的共识?
  全社会13亿人,告诉大家,如果13亿人都认为马云是坏蛋,专政他,然后大家平分他的财产?然后这样去投票,形成共识?
  还是一个政府的首脑,单独宣布,代表人民去专政马云,然后他一个人吃掉全部财产?
  你不是要专政一些人吗?我问你去专政的标准是什么?因为你是要凌驾法律之上的啊。

  (马云又不是贪污受贿,或者强取豪夺来的。)
  贪污受贿,这个本身已经是在法律管辖的范围里面的啊。道德,那么谁掌握道德评判?教皇?

  (就拿马云举例,创办公司很伟大。但他得到了几百亿资产,合理吗?)
  马云得到多少亿资产,你要问,合法吗?不合法,一块钱,都不行。合法,几万亿,都不关你事。

  (如果是以按劳分配的原则来,显然他拿得太多了。)
  按劳分配是不是社会分配的唯一原则?文革的时候,也就是极左的时候,中国沿海从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还是有一些居民有亲戚在海外。当时他们的海外亲戚,寄来外汇资助家里人,这些人的收入,就不是按劳分配的,但是即便在文革时期,都是被法律保护作为合法收入的。
  如果这样死理解,马上就回到了1979年以前,如果雇工超过3个,就是资本家,就不许搞了。

  (如果拿这些收入去剥削别人,就要被批评。)
  你的剥削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

  (出资金和脑力劳动也算劳动吧?)
  不是,出资金不是劳力,这个很清楚。
  大家不要混淆,出劳力,就是你与企业是雇佣关系;出资金,就是你与企业是所有权关系。出劳力的人,不承担亏损责任,出了劳力就有收入。

  (我也认识开工厂的,再好的人也免不了残酷剥削。)
  根本就没有残酷剥削这样一个哲学概念。因为在法律层面,你要有最少工资制度,你要有劳工工作条件保护法律,你要有环境保护法律,你要有小时工资制度,这些都是法律的范围里面的事情。
  好比说,你最低工资制是法律保护,至于你的实际工资,比最低工资高多少,这个是市场决定。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其中要有正常休息时间,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这些都是法律保护。加班,要个人自愿,加班费要给1.5倍和2倍,这些都是法律保护。
  农民工讨薪事件,明显是有人犯法啊。所以你要分清楚,是法律不完善,还是执法不力,你才可以对症下药嘛。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也要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也要有理论基础啊,无论你怎么忽悠,都必须理论自己要说得通吧。反正你要形成一个客观标准吧,总不能拍脑袋就决定吧。
  人民民主专政,本来的意思就是属于人民的阶级(工人和农民),对敌对阶级(黑五类)的专政,这个是本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7 21: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的“证方”和“反方”所使用的理论依据、思想立场截然相反。没有一个双方统一的评判标准,还讨论什么呀。
梁柱、刘润为是中国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井底望天”是西方社会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梁、刘以资本论为依据,人家”井大“根本就不认这个理论,你们一百年也说不到一起,也讨论不出个结果。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3 11:0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ingqianfan 于 2014-12-3 11:04 编辑

我只是觉得,这是话语权的问题,当然,没有谁天生正确,现实的情况是大家都不讲理,都觉得自己受了伤害,却都不想以法律的方式守卫利益,作为资本家相对于平民,更有更改规则的优势,平民很多时候是一盘散沙,无法有效保护自己,只能依靠群体的力量来争取,你不肯共享利益,那就只能被争取,你不肯守法,就有别人不守法的对待你,以现代人的整体素质,只能是东风西风了,法律是好,道德更优,法律不能保障,道德就隐晦难寻,怎样保证法律的落实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3 11: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像是是井大的文章,水平低了点。当今社会有阶级存在是事实,有阶级就会有阶级矛盾,这不奇怪,但阶级矛盾并不一定必然会转化为敌我矛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3 11: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谁都不能搞“凡是”,否定某个具体结论不能等同于否定某个三十年,比如,现在看来,邓当年让运10下马是错误的,这能说是否定后三十年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3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否认当今社会存在有敌对阶级,比如那些出卖国家机密的,违反宪法、谩骂共产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3 11: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向是井大的粉丝,井大的文章我是每篇必看的,怎么今天觉得有点不对劲。如有不妥还请指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3 12: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毛选,人民民主专政很清楚。何为人民,统一战线里的都是人民。专政对象是谁,与统一战线所代表的利益对立的都是,如何专政,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武器进行专政,不让他们乱说乱动。现在的专政对象是谁?一切妄图破坏、阻碍中华民族和平崛起的敌对力量。中共虽然没有将人民民主专政挂在嘴上,但许多人天天都在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3 14: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人民民主专政,他说你是人民你就是人民,他说你不是人民你就是专政的对象!凭什么呢?就凭关系!王光头出身市井无赖,靠着马屁当了什么官!他当然要人民民主专政,他不专政我们怎么拍他马屁呢!以专政制度对抗依法治国,我看他能混多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7 21: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什么啊,简直是胡搅蛮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

GMT+8, 2024-4-30 12:16 , Processed in 0.12501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