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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政教分离后如何重建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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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08: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继承阐释,另一种是分裂重建。一般而言,价值观的存在方式又与这个国家政教关系息息相关,简言之:如果这个国家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则其核心价值观需要的就是继承阐释;而如果这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则其核心价值就会分裂重建。

  所谓“政教合一”的国家,乃是指其国实行政权和神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其基本特点是: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同为一人,政权和教权由一人执掌;国家法律以宗教教义为依据,宗教教义是处理一切民间事务的准则,民众受狂热和专一的宗教感情所支配。政教合一制度在中世纪时期拜占庭、俄国、阿拉伯、印度等国家或地区实行过。当时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加强自己的政治统治,需要利用宗教;而宗教首领为了扩大影响、争夺势力,也需要与封建统治者的联合。掌握神权与掌握政权的两大集团既彼此争夺权势,又相互依赖和利用。欧洲历史上曾出现过宗教控制政权或由封建君主担任教主的局面。如拜占庭当教会的保护者和宗教事务的主持者;俄国沙皇伊凡四世滥用权力干预教会事务;英国亨利八世规定教会必须服从君主等。政教合一制度是宗教和政治结合最密切的形式。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多数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相继废除政教合一制度。但仍有少数国家实行这一制度。而政教分离则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器)与教会分离,其意思是国家机器和宗教机构(教会)互相没有权威性,国家机器不能强迫国民信什么或不信什么;宗教机构也不能以权力形式干涉国家法律的制定,税收及军队的管理等。从二者定义,我们就不难看出:在政教合一的国家,不仅朕即国家,而且朕即礼教、朕即思想,伟大领袖与伟大导师合二为一,还需要什么其它思想?文人学者能做的就是对这种国家哲学进行注释解说而已;而在政教分离的国家,则属于“把上帝的归给上帝,把凯撒的归给凯撒”,也因此为思想的独立发展预留了空间,而有了空间的思想,自然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因而其分裂与重建,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政教合一国家特点何在?简言之,就是专制同一。政教合一必然使个体趋于同一化。因为从思想到行为都有了共同的追求。最容易建立金字塔式的结构。在古代,游牧、农耕等生存方式都比较简单,个体的差异性不大。这样也就不用建立复杂的系统。人们的思想与行为也较容易统一起来。但政是在现实层面上的,教是在终极理性层面上的。双方也会有矛盾。首先必须认清政府是什么?政府(广义的)就是管理者。是为了解决现实冲突而出现的裁判员。古今中外莫不如此。它是制度的现世形而下的化身。制度是什么?它本身才是真正的管理者。宗教是什么?是思想。其核心是价值体系。制度与思想具有重合性,但又有不相容之处。因为角度不同,一个是从现实出发,另一个是从终极出发。重合性在于它们都来自于他们对于未来方向的共同指向。但其结论却常常相背。

  比如中国传统社会就是非凡的儒教与非凡的中国专制政治的结合的政教合一国家。中国封建国家的政治特征是君主专制,经济特征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特征是以家族为单位的宗法制,而儒教的重农观念和纲常伦理,恰恰与这三大特征相适应。所以它与封建国家的结合,在逻辑上是必然的,在历史上是有基础的。政教合一现象的考察,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全面进行:政治指导思想,统治集团构成,教育制度,法律制度,基层统治。虽然儒教没有基督教那样的教会组织,中国的封建国家与欧洲的封建国家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是儒教与中国封建国家的结合即中国式的政教合一,在上述五个方面都有独特然而是鲜明的表现。在政治指导思想方面,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都以儒教为正统思想,从帝王到大小臣僚无不自幼诵读儒经,熟习纲常名教,以为治国之本。因为儒教神化封建政治,有利于他们的统治。董仲舒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朱熹说:“法者,天下之理”,“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他们把封建政权、封建法律和封建的政治伦理规范都说成是“天意”或“天理”的结果,类似的君权神授的说法在儒教理论中是不胜枚举的。所以儒教倡言的“礼”,在统治者心目中,不只有道德的意味,而且有宗教的色彩,又不只有宗教的效能,而且有政治的功用。所谓“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这个“礼”,不单是“礼教”,而且是“礼治”,是政教合一的“礼”。礼治是中国封建社会在政治上的一大独创,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曾经为之倾倒。殊不知它不过是与欧洲形式不同的另一种政教合一,所以欧洲各国自称“基督教国家”以别于“异教国家”,而中国自称“礼义之邦”以别于“化外之邦”。

  而在西方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基督教,却主张政教分离。在《圣经》里,面对死亡,耶稣平静地说: “我的国不属于这世界。”基督徒对来世的信仰,降低了世俗政治生活在人们价值体系中的地位。亚里士多德的城邦和柏拉图的理想国,曾被认为“至善”而成为人们追求的政权模式。而在基督教看来,由于人的本性,任何政权的形成都无法避免局限性,不可能达到神所具有的至善,所以,他们与国家拉开距离,以保留、怀疑的眼光审视国家。同时,也不完全放弃政治领域,因为人类生活的最高理想——爱的理想——既不能放弃,又无法完全实现,这正是人类的悲剧性现实。基督徒一般承认和服从世俗权威; 一方面要服从上帝的权威,另一方面也要服从世俗国家的权力。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 《圣经》上耶稣用一句很平常的话做了概括: “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此为教俗权力关系的经典表述,即基督教的“二元政治观”。政教分离的思想在《圣经》中有多处表述。例如,《旧约·创世纪》就排除了君王和祭司产生于以色列同一支派的可能,而是预言他们将来自不同的支派,当时以色列存在12 支派。政教角色不可合一,也不可混淆,倘若逾越权限,就会受到神的处罚。又如,祭祀上帝本不是国王的事,而是祭司的圣职,可是乌西雅王心高气傲,行事邪僻,执意进耶和华圣殿上香。勇敢的祭司劝阻他,“他向祭司发怒的时候,在耶和华殿中香坛旁众祭司面前,额头上忽然发出大麻风……因为耶和华降灾与他”。基督教的根本理论上讲,上帝创造一切,主宰一切,被称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应当置于世俗权威之上。然而,该理论在肯定上帝权威优先性的前提下,并不主张神权掌控一切,导致极端的神权政治; 也不鼓励在上帝的旗帜下反叛,或流于消极遁世的一般的宗教传统。而是主张将神俗两界分开,承认两者的价值,划出各自的大致领域实际上,《圣经》提出了一种新的政治模式: 在上帝的物与恺撒的物之间做出区分,意味着精神权力与世俗权力分离,教会与国家并立,任何一方都不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值得注意的是:政教分离、国家和意识形态分离,思想和信仰自由,是政治民主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政教分离,国家和意识形态分离,就没有思想和信仰自由。没有政教分离、国家和意识形态分离,没有思想和信仰自由,就不会有民主。伊朗的政治制度本身,如果没有宗教因素,是民主的,但由于宗教因素介入,没有信仰自由,就非常专制。巴勒斯坦政治制度本身,也是民主形式,但是没有信仰自由,结果仍然是专制腐败,并且选出被国际社会认为是恐怖组织的哈马斯掌权。黎巴嫩由于宗教问题,产生了真主党。伊拉克实现民主的最大障碍,也就是互不宽容的实行信仰专制的教派冲突。阿富汗实行完全的自由民主的最大障碍,同样也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宗教和信仰专制问题。

  二十世纪的两个国际重大事件可以说是苏联的崛起与解体。那么,苏联是政教合一还是政教分离的国家呢?我们看到,沙俄时期,其政治体系是实君制三权分立的准专制帝国,而不是政教合一的帝国。1917年10月,苏共利用了人民的极度厌战和不满情绪,乱中夺取,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起了政教合一的苏维埃政府——这一点可以从1918年苏维埃通过新宪法中看出: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苏维埃,这样一来,俄罗斯就从实君制的三权分立准专制国家,演变成政教合一的苏维埃政府。苏联的创立,是对俄罗斯历史发展的公然反动,使得俄罗斯从政治架构和国家性质产生了最严重的倒退。这一倒退,非常类似于罗马共和国演变到罗马帝国,从民主政体转为专制政体。也因为这种退步,苏联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发指的事件:二十年代对有产者毫不留情的财产剥夺,三十年代的大清洗,苏联人民被精神和肉体的控制和对人性的最野蛮的践踏等等。这种政教合一国家的特点是:以党代政,党管干部,党政不分,党在国上,议行合一,由党统 管一切,即一党专政。遗憾的是,这种国家体制不限于苏联,也移植到了亚洲东欧一些国家。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对这种政教合一的国家进行了改造。1993年年末通过的俄罗斯宪法第14条规定:“俄罗斯联邦为世俗国家。任何宗教均不得被规定为国家宗教或者必须信奉的宗教”。此外,宪法还强调:“国家保障每个公民的信仰自由”,“宗教组织与国家分离,各宗教组织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国家、宗教组织和国民的共同参与下,一部新的俄罗斯宗教法——《关于信仰自由和宗教组织》的法律出台(1997年)。新宗教法强调宗教信仰属于公民个人的私事,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予以干涉”。关于宗教组织同国家分离的宪法原则,新宗教法做了明确的解释。一方面,国家不干预公民对宗教信仰的选择、不责成宗教组织履行国家各级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管理与活动;另一方面,宗教组织也不参加国家政权机构的选举,不参加政党和政治运动(第1章第4条第2、5款)。简言之,政教双方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当然,宗教组织与国家的分离并不是指政教双方互不关心。为了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得到最佳发挥,国家制定法律,对宗教组织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宗教组织也不限制其成员的公民权利。教徒同其他公民一样,有权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第4条第6款)。这样,政教分离的内涵便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为了破除前苏联思想政治教育模式,1992年俄罗斯《教育法》中曾规定不允许在教育体系内建立政党和开展政党活动,并取消前苏联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课,原有的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被取缔,几乎全盘否定了前苏联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和作用。

  中国也在从传统的政教合一国家走向现代政教分离,俄罗斯在这方面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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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21:5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以来,种花家就是超越宗教的文明,活佛死神都可以拿来册封。大毛那点落后格局根本不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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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儒家不是儒教,中国人的政治早就超越了宗教,根本不是什么政教合一不合一,有儒教教宗吗?儒家作为一种学说来对政治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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