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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人:有一种经营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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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09: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一个不起眼的报道,却有指标性的意义,读来令人深思。

  话说湖北鄂州市有个梁子湖区,区里有个物价局,物价局里有13个人。自今年4月起,局长副局长等4人按月能从财政局领到薪水,有饭吃,其余9人财政局不管,没领到分文工资了。端金饭碗的人没饭吃,不是咄咄怪事么?

  这是咋回事呢?该局的一名老员工说,今年的效益不好。效益不好?记者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财政只管4个在编人员的工资,其它的开支全靠自己创收。创的什么收呢?既不是办工厂也不是办农场,而是罚款。据说今年风声比较紧,不敢随意罚款,于是这些人就没钱发工资了。

  效益不好发不出工资,这个本来好理解。你没有收入,哪来的支出?天上又不会掉馅饼。不过这是一个政府部门,不是一个工厂,也不是一个农场,它的职责是执法,维护秩序,不是经营,自负盈亏,怎么也讲效益呢?

  如果有朋友也这么疑问,那他就不懂中国特色了。这一点,本老头就比较清楚。

  我们中国的一个很大的特色是政府部门在财政经费问题上不向国家伸手,多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改革开放以来,许多政府部门面对收入微薄经费不足的窘境,就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不找市长找市场,充分利用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去监督市场处罚违规者,用罚没收入盖大楼,搞福利,甚至招兵买马,以便进一步加强监管收取更多的罚款实现良性循环。

  过去的三十年,我们不都是这样干的么?凡是这样干而且干得有声有色的,多半提拔起来了做了更大的官。提拔这样的干部是有理由的,因为没有增加国家负担却把事情做好了。这是改革创新的榜样,这样的干部不用用谁呢?记得本老头曾经供职的一个地方,交警支队盖了一个山一样的大楼,说是改善办公条件,又给市里的领导们盖了一排庙一样的别墅,说是供交流干部使用,大家都伸大拇指赞扬呵,后来支队长就当了公安局长。交警的钱是怎么来的呢?人家有办法,在国道的转弯处立一个限速的牌子,然后暗藏一个摄像机,嘿嘿,就等着收钱吧!

  不过,这项改革创新推行的结果,是一个苦果。执法以效益为中心的结果就是纲纪的全面废弛,吏治的全面腐败。这里面的缘由很简单。执法一旦与执法者的利益牵扯在一起,公平公正就完了,法律法规也就完了。为了利益而执法,接踵而至的必然是选择性执法,继而人情执法,继而钓鱼执法,接着就是徇私枉法,最后就赤裸裸利用公权力抢劫。记得去年央视报道山西几个警察开一部车子到高速路上拦车罚款,引起民愤。其实,这种性质的行为在执法领域很正常,只不过这几个警察太过显眼而已。

  而今从上到下雷霆万钧反腐败,既打大老虎又拍小苍蝇,全国一片喝彩声。这是值得喝彩的。不过在下觉得尤为重要的是要反上述物价局以罚养人这样的腐败。因为这种腐败是公开的,堂而皇之的,这对法治纲纪的危害更甚;还因为这种腐败是普遍的,弥漫全国的,这对对民心的伤害对社会风气的损害更是毁灭性的。

  应当立即对执法单位的罚没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审查,祭出重典来惩办作恶者。对那些不给合理经费默许政府部门以罚养人的地方领导,一律拿掉他的帽子;对那些以法谋取小团体利益的部门负责人,一律以贪污罪惩办。

  我们国家的公权力在执行的过程中蒙了一层又一层的铜绿,该是认真清理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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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14: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以效益为中心的结果就是纲纪的全面废弛,吏治的全面腐败。这里面的缘由很简单。执法一旦与执法者的利益牵扯在一起,公平公正就完了,法律法规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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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16: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浮于事,机构臃肿,不腐也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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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18:3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言及是,文中现象太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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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21: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所有的罚款收入全部上交中央财政,省以下财政不得截留一分,中央财政也不得按比例反还给罚款单位。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以罚款为主要执法手段,以创收为执政主要目的的畸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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