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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人:这迟来的还是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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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08: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中央台道德观察栏目播一个故事,声张正义的。本老头看过之后感到正义不但没有得到声张,反而被强奸了。

  本老头这么说是有理由的,请容俺慢慢道来。

  17年前,云南昆明一个叫任岳峰的小伙子(实际也不小了,34岁,有家有小)因为几千元钱的债务纠纷,纠集几个人把一个杨姓小伙子干掉了。当时没有死,弄到医院之后,死了。任听说死了人,吓傻了,怀揣1600元逃亡。这一逃就是17年。这17年间,他什么都做过,改名换姓漂白了身份,最后竟成了贵阳城里有名的策划人,许多大学慕名而来请他讲课,并聘为客座教授。这17年间,还有一个人也是矢志不渝,干什么呢?追凶!死者的弟弟当时只有19岁,他放下一切满世界跑,一心要找到杀害哥哥的凶手。苦心人,天不负,寻觅了17年之后,这个杨家弟弟终于在邻省贵阳发现了仇人的行踪。于是,昆明的警察在杨家弟弟的带领下,很轻易地就捉住了这个杀人凶手。

  这样的故事很老套,到处都有,而且,就在我们这会儿唠嗑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地方可能又在发生着演绎着这样的悲剧。本老头并没有很大的耐心听故事,就想知道结果。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昆明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任岳峰8年。

  8年?杀死一个人怎么只判八年?偷杀人家一条耕牛,如果涉案金额数万,可能也要8年。

  等看完全部节目,本老头很快就总结出了两条心得,放在这儿供朋友们批评。

  第一、但凡犯了事,比如杀了人,抢了劫,不要张皇,也不要失措,赶快跑,跑得越远越好,躲得越久越好。要是有个十年二十年,物非人也非,到那时你再回来,罪行不了了之也未可知。

  正义之士肯定反对本老头这样的谬论,认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罪迟早是要被捉到的,捉到了以后,依法该怎么判就会怎么判,绝对不会因为年代久远而有所减轻。但实际情形如何呢?我们看到的案例,跑掉了多年以后归案的,多半就从轻发落了。这个故事中的杀人犯,要是当时就被捉到了,会只判八年么?不可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总在二十年以上。大爱无疆博友是知名律师,一会儿吃原告,一会儿吃被告,请帮本老头说句内行话。

  本月17日今日说法说,1992年贵州有个人把老婆杀了,逃了21年,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还是被缉拿归案,最后以故意伤害罪判了12年。再次证明本老头的这一条心得很靠谱。

  为什么对陈案的案犯就判得轻呢?这里面有中国特色。我们的判决书中经常有这样的语言,说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照理,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民愤问题不应该进入量刑的考虑,但我们的法律要服从政治,而政治就是要安抚民心。所以,但凡激起民愤的犯罪,判得就要重。相反,那些时过境迁的犯罪,本来是有很大民愤的,但因为时间长了,再深的仇恨也会忘记,再大的义愤也会消失,因为民愤小了,甚至没了,还判什么呢?

  这里面的中国特色还表现在人们常常以情代法,说那些逃跑的人,几年几十年在外面流浪,有家归不得,也苦呀,已经受到惩罚了。意思是从罚当其罪的角度,也可以判轻一点。不仅老百姓这么想,法官老爷也常常这么宅心仁厚。本月17日今日说法节目说贵州有个人把老婆杀了,逃了21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还是被缉拿归案,最后一故意伤害罪判了12年。

  更主要的特色体现在我们国家脱逃的案犯特别多。为了吸引那些脱逃犯投案自首,常常法外施恩,来个宽大处理。这些年这样的情景太常见了:有人被抢了,有人被杀了,受害者家属找到公安局,要求惩办凶手。公安局的同志两手一摊,说跑啦!跑啦就跑啦,你又不能出钱请公安的同志满世界去追凶。也有些老百姓不安分,想一些不该想的问题,比如:我们养着你们,咋就不办点人事呢?于是,隔一段时间公安部门就会来一个追逃运动,颁布一个政策,说投案自首就可以从轻处罚。于是,这段时间到案的,不管是抓到的,还是投案的,多半都能沾上宽大处理的光,享受打折的优惠待遇。

  本老头明白的这个道理,其实犯了事的人早就明白了。为啥一些人犯下罪案以后不是主动接受法律制裁,而是开动脑筋并启动双腿,能跑就跑,盖因跑了就跑了,公安同志一般舍不得那点经费满世界去追,即便多少年之后还是被抓到了,时过境迁也会轻判。

  第二、跑了之后赶紧想办法赚钱,为自己的生存,也为将来有本钱赎罪。当然,如果家里有钱,那就更好,只要舍得花银子就行。因为我们有法律,伤了人也好,杀了人也好,只要在经济上积极赔偿,求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一般就能轻判。本案中的任君,就是拿出了38万元,换得了受害者家属一纸刑事责任谅解书。法官老爷说,依法可以从轻发落。于是,一条人命,8年加上38万,就抵消了。

  听说,刑事案中的积极赔偿可以减轻罪责是国际通行做法。我们本着该坚持特色就坚持特色该与国际接轨就与国际接轨之基本原则,这个时候就积极与国际接轨了,以便加害方与受害方双方皆大欢喜。这再一次证明,我们的法律对金钱是多么地宽厚呀!

  对于金钱的力量,本老头一向是清楚的,而且十分推崇。但思想再解放,当得悉金钱还可以买刑期甚至生命时,还是感到诧异。

  对于这个道理,其实有钱的朋友也早就心知肚明,因而犯事的胆儿就特别壮一些。他们知道万一不小心卸了别人一条胳膊或者要了别人一条命,赔钱就是,断不会赔命的。而钱这东西,他们家里不缺。

  看一个案例本老头就明白了两个道理,心下窃喜。有言道,活到老学到老,不学习不行呀。

  不过,要是有人从中得出一条经验,说杀个人也没什么,赶紧跑就是,然后在外地努力赚钱,发达之后回来投案,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捎带再用上一点银子,把受害者一家的嘴堵得严严实实,事情多半会解决的,那就麻烦,这不是鼓励作奸犯科杀人放火么?

  更主要的,本老头还想到法治,想到公平正义这些堂皇的词汇。这样因时因地因形势因气候因富贵因贫穷而执法,还有公平么,还有正义么?我们的法律是什么?百炼钢到了我们这里难道真的可以化为绕指柔?

  悟出的道理原来是歪理,本老头头有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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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10: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国家毕竟是国家,不是你家,因此让国主持你的公道那是扯蛋的,但你你试着杀一个权贵看一下,看能不能说影响小,一百年都不会,所以当事人找到的结果应是快意恩仇的,雇个凶什么好得很,在这种血仇跑路的情况下,我不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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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10: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很多人反对我的观点,但我还是主张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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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11: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一定程度上都想支持龙夏的观点。法制被恶意强奸多年,给人的感觉恶人往往被轻判,无论有没有后台。被害后的报仇往往被重判!大家想想,是不是这样?
这是什么氛围和导向!!!!!你懂的等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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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14: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有些老百姓不安分,想一些不该想的问题,比如:我们养着你们,咋就不办点人事呢?于是,隔一段时间公安部门就会来一个追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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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15: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没有依法治国的基础,中国是党领导一切也包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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