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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参考

茅山一杰:冷眼向洋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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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08: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冷眼向洋看世界(7)——法律的软弱

  我们现在讲的和做的都是依法治国,这是发展趋势,也是世界潮流,更是努力方向,当是人心所向。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执行,是刚性的;但它却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度,一方面要克服几千年人治的巨大的历史惯性,另一方面又要逐渐地与本来比较的陌生和传统迥异的国际社会(主要是西方世界)接轨,在依法治国的实施过程中难免遇到许多两难的命题,再说即使再完备的法制也难免有病漏洞。

  法网恢恢,疏而多漏,从世界范围内的现代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因为崇尚的是疑罪从无的原则,一切依证据说话,这样确实减少了冤假错案的产生,但也由于证据链常不能完整,使不少事实上有罪的人逃脱了法律的惩处;还有就是司法程序的严密和冗长,使办案时间过长,耗费的社会和行政资源太多。这对文明发达犯罪率很低的国家和地区来说似乎看不出什么弊端,但对违法乱纪很严重的地方来,让人感觉很不是爽。

  我们把话题仍拉回到反腐败方面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国对经济犯罪分子极少执行死刑的,贪污.受贿.诈骗几千万甚至几亿,最多只判个死缓,过二年后改个无期徒刑,再过个几年还可能改为有期徒刑,尔后还可以减刑或者弄个保外就医什么的。这样自然就会让人们感觉搞腐败的代价小了点,促使许多有贪腐动机的官吏增添了冒险的胆量和勇气,依法反腐的镇慑力就大打了折扣。

  假如某一个贪官贪污或受贿一个亿,这相当于多少个普通劳动者终身劳动报酬的总和?再说他贪一个亿,说不定国家造成的损失十个亿或者更多,这样的人不死,什么样的人才该死?还有更可恨的,有些贪官把他的非法所得,早就转移到国外了,即使某日东窗事发,国家的损失却永远也追不回来了,如此"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家伙,他有主观恶意在先,巧取豪夺在后,不杀怎能儆后者,不杀怎能平民愤,不杀怎能正世风?

  有很多的现实事例,说明法律对某些人是相当地苍白无力,我们周围有不少官员,不幸出事了,自他们在任时合法的和非法的收入是相当可观的。进去以后经济犯罪的数目一般定在十几万多则几十万不等,判个几年或十几年,但在牢里似乎呆不了很久,就出来了。由于经济基础厚实,社会资源丰富,权力期货投资巨大,人缘脉络广阔,他们的出狱,颇似衣锦还乡,出来以后仍过着比一般老百姓优越得多生活,仍是"人上人"。

  还有一些经济罪犯,他们的身份并不是公务负员,而是生意人.包工头或企业老板等等,但他们所犯的事与官员密切相关,罪名主要是诈骗.行贿之类的。他们在狱中的待遇好差不与认罪态度好差成正比,而是与监狱方面友好程度成正比;他们出狱后的待遇的好坏却与交待彻底程度成反比,但如果在里面能"坚贞不屈",仗义瞒法,确保"主人"安全,出来后仍可以吃香喝辣,甚至还可以荣华富贵.八面威风。

  这样颠倒黑白.扭曲是非的严酷现实怎么能对正在想做坏事的人有威慑作用?怎么能对本来不想做坏事的人有向正面引导作用?可见司法的腐败是骨子里的腐败!还有句话说得好:治乱世须用重典,当前社会虽不能说是乱世,但贪污腐化普遍而又严重,这些年来,违法不定究.执法不定严,失之于过宽.失之于过软,是造如今局面的主要成因,现已是积重难返;如再长此以往,党亡政息,恐终难免!

  从人道主义讲,罪犯也是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该给出路,给改过自新的机会。问题是他们真的彻悔过吗?造成的巨额损失能较好地挽回吗?更何况有的巨贪大蠧根本就是罪孽深重,必须依法严惩。有领导说,反腐败必须出重拳,很对!但必须落实在侦查.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中,尤其先要治理好司法腐败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防止虎头蛇尾和外紧内松。

  我们的司法制度还受到一个挑战,就是西方的价值观和司法理念。有许多发达国家早就废除死刑了,有的虽还保留着,但每年真的获刑的很少。我们没有必要效仿它们,因为具体情况迥异,文化传统和背景不同。我们中国人自古就有"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理念,是很正确的,在某些国家有人故意非法夺得他人几条甚几十条生命而罪不致死,难道这也是什么文明什么进步,令我等无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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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08: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冷眼向洋看世界(8)——舆论的落差

  前不久在北京发生了一件不算是太大的事,就是小有名气的影视演员黄海波在一家旅店嫖娼被公安抓了,并被拘留若干天。在我们这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里这本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因为这样的事每天不知要发生多少起,在精彩纷呈的娱乐圈更不是什么大新闻,不过黄大小也算是个公众人物,这种花边新闻一旦暴出,少不了要引起民众的关注和议论,而真正值得玩味的倒不是这事的本身,而众多网民对该事的反应。

  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网民的热议,不过主要的并不是批评.谴责和嘲笑,有人统计有近85%的人是容忍.宽恕甚至同情,却对警方的抓嫖不以为然,认为是有点小题大做甚至是没事找事;不少人认为,黄海波至今单身,生理需要耐不住寂寞,即便是违法了到底是情有可原,而且花的是他自己的银子,他比那些道貌岸然正襟危坐的领导,利用手中的公权和赃钱包二奶藏情人奸下淫学生的行为要高尚的多!

  还有网民认为,北京的公安做事不公道,做人不厚道,像这种普通的违法案件,一般是抓住以后教育一番,罚几个钱了事,这里不但要拘押若干天,还将消息在第一时间漏了出了,使地球人都知道了,叫人家今后在圈里怎么混?难道犯错误的人就没有隐私权了?因为此案与薛蛮子的那案子的性质和背景都不同。还有人猜测黄海波是不是在哪里得罪什么人了;或者有同行冤家作对,促狭而成。一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过了几天,中央级的官方媒体终于开口说话了,义正词严地指出,卖淫嫖娼是违法的,理应得到处罚;同情怂恿这种行为,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等。这样为此事件暂时划上个句号。官方媒体的声音无疑是正确的,也是及时的,把握了舆论导向的正确方向嘛。卖淫嫖娼即使在许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为法律所不容,在中国不但法律不允许,在道德上也应受到谴责和批评。

  但公众中的许多人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难道他们都不懂法?难道他们都道德沦丧了?无独有偶,几个月前广东东莞色情业猖獗,被央视记者暗访曝光,接着警方有力地打击,当时也没有引起民众的普遍叫好,反而听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甚至还有人同情那些"小姐"呢。如果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究竟可以反映了什么社会现状?暴露了什么问题?折射出什么民众心理?应该引发当局什么样的思考?

  我们的现实生活里,上空高高飘扬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旗帜,经济基础方面,多种形式的所有制并存;在社会生活方面,穷的较穷,富的很富,生活水平相差很大,生活方式花样甚多;在意识形态领域,多种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实地并存着。所以我们目前的社会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也是相对宽容的。多种价值观并存实际上己反映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且渗透到了人们的灵魂深处。

  多种价值观并存直接影响了社会生活,例如它导致了社会衡量事物有了多重标准。譬如,一个民营老板带着比女儿还要年轻的小蜜出双入对,大家习以为常;如果是一个干部或教师就不行了。进而,这些难免会影响到上层建筑,一些重婚的超生的豪赌的惯嫖的照样可以加入共产党,可以当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并很容易成我们党政要员的好朋友和座上宾,真如是:官商团结如一人,试看江湖谁能敌!

  从另外方面看,官吏的腐败既普遍又深入,严重程度超过了许多人的想象。就看近几年挖出的案件,用触目惊心已不足以形容,贪污受贿动辄几千万上亿,拥有房产十几套几十套,情人好几个几十个不嫌多,有的还要去诱奸当事人.下属甚至小学生;更何况挖出来的很可能是冰山一角。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丑恶现象和林林总总的官场腐败行为,黄海波那点事算得什么,确实很难叫人恨得起来和骂得开去。

  话又说回来了,嫖娼总归是不对的。同情卖淫的"小姐"和替嫖客鸣不平,是伦理道德观扭曲的表现,是社会的悲哀。但这个悲哀是如何产生的,是怎样炼成的?应该引起足够的思考吧!我们把改革开放取得伟的成就很自然地归为这个特色理论,那个重要思想,而产生的这么多严重的问题,应该归功于谁呢?总该有人负责吧!不是要追究谁,而是要根治社会病,必须从源头上找出病因,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疗方案。

  祈盼:习李新政显新姿,铁拳反腐不宜迟。官场风正气新日,社会海宴河凊时。

  正是:冷眼向洋看世界,热心着地察未来。位卑不敢忘家国,八论只为谴衷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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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9 19:3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分子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阶级斗争何曾停止过?目前最主要的矛盾难道不是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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