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436|回复: 2

中天飞鸿:延安时期毛泽东亲自批示的惊天情杀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8 09: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37年,延安陕北公学不到20岁的女学生刘茜一夜未归。校方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四处寻找,在延河岸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找到了她的尸体。她身中两枪,已经死亡。延安保卫处接到报案后,发了通报,很快就由下面反映上来两条重大线索:

  一条是刘茜同宿舍的同学反映,出事前那天晚上,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大队大队长黄克功前去找她谈话,约她到延河岸边散步谈心。因为刘茜原来就在黄克功任队长的抗大第四大队学习,两人关系过从甚密,后来成了恋人,关系也公开化,因此黄克功约她外出谈心也并不是第一次。

  另一线索,就是黄克功的警卫员举报自己的首长形迹可疑。他发现黄克功天刚亮就爬上抗大六大队所在地凤凰山上的一垛高墙向城外河边眺望,给他擦枪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枪有刚发射未久的痕迹,给他洗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新鲜血迹。警卫员感到事情重大,于是向保卫部作了汇报。

  有关领导同志立即找黄克功谈话。这时的黄克功已经恢复了理智,承认刘茜是自己所杀,并毫无保留地从头到尾坦白了自己的杀人罪行并提出接受依法判处。经抗大副校长罗瑞卿向中央领导报告批准,高等军事法院便依法把故意杀人嫌疑人黄克功逮捕收监,准备依法审判。

  黄克功,时年26岁,1927年参加革命工作,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入党。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两万五千里长征,历任红军班长、排长、连长、营政治教导员、师政治部宣传科长、团政委。在二渡赤水的娄山关战役中立大功。延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二期第十五队队长、第三期第六队队长。但是,“他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

  被害人叫刘茜,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时,思想进步,是民族解放先锋队负责人。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她“愤暴日侵凌,感国难严重”,积极响应党的抗日号召,在党组织的护送下,冒险通过敌人的一道道封锁线到达延安。她充满了抗日救国的热情,在从延安给哥哥的信中说:“我并未把自己估计多高,只不过尽力而已,吃苦受惊当然是有的,但为了国家又有什么可说。”到延安后,刘茜先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十五队学习。在抗大,她生气勃勃,努力学习和工作,几次要求上前线,被校领导誉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

  据有关资料记载,黄克功和刘茜之间有过一段短暂的热恋,但随着两人交往的加深,他们对爱情及婚姻家庭认识的巨大差异很快就显现出来。那时延安年轻人多,多数尚未结婚,据说男女的比例是五比一。外来的青年都很崇拜长征干部,把他们看成传奇式的英雄,女青年找对象,有所谓“走长征路线”之说。刘茜是个年轻美貌、能歌善舞的姑娘,黄克功则是个战功累累、身居高位的军人,在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上,两人多少都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观点。相处久了,他们之间便在生活情趣、习惯爱好方面表现出许多不同,先是矛盾、纠葛和不协调,后来是乏味和苦恼,最后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裂缝。

  当时,经过审判,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这样描述了案发的经过:“黄克功于10月5日晚饭后,带备勃郎宁手枪,……在公学前适与刘茜相遇,黄即招刘茜走向河边散步,……适天已入黑,……黄即向刘谈判,要求公开宣布结婚;刘予以严厉拒抗。……黄克功失却理智,竟以打敌人的枪弹对准青年革命分子刘茜胁下开枪,刘倒地未死,尚呼救命,黄复对刘头部再加一枪,刘即毙命。”

  黄克功逼婚杀人案震动了当时的中共高层。他虽然年纪轻轻,却是井冈山时期的老红军。初审时,在抗大政治部胡耀邦等公诉下,边区高等法院判处黄克功极刑。

  描写延安时期革命斗争的《战斗中的陕北》一书中这样记述黄在判决后对法庭的陈词:“是我杀了刘茜。我知道我犯了怎样的罪。但是,请你们念着我10年来在红军中奋斗的战绩,给我一条自新的路罢!我并不畏死,可是我却情愿死在战场上。……把这颗结束我的生命的子弹,用来射击我们民族的敌人吧!”

  黄克功的陈词在法庭内外激起强烈反响。法庭辩论时,不少旁听的老红军干部痛哭流涕,要求免除他死刑,以将功赎过。审判组甚至收到一封署名“特区队”的信,其中言:现在正是抗战,刘茜死,革命已受损失,黄克功若被处死刑,革命更受损失。

  为求得到将功补过的机会,黄克功在初审判决后上书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写了—封信,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请毛主席定夺。那么,毛泽东如何回应黄克功的请求呢?

  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信,支持法院判决,并要求在公审大会上,当着群众和黄克功的面公布这封信的内容。全文是:

  雷经天同志:黄克功过去斗争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一个普通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厉的纪律。如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导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毛泽东在公审会上被宣判了死刑的黄克功心服口服。临服刑前,当黄克功听说中央已安排对他的家人进行安抚时,感动得霎时痛哭流涕。就这样,毛泽东“挥泪斩马谡”,黄克功被处决了,这起轰动一时的情杀案也落下了帷幕。但是,由于当时延安存在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因此,对这起情杀案反思一直没有停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12 19: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讲了一百句真话,但最后一句是假话,是楼猪处心积虑夹带的私货。一百句真话里夹带一句假话,百真一假,糖果中间夹一丁点毒药,这是精英愚弄青少年常用的技巧,年轻人很难分辨,几乎无往而不利。可惜老夫早已不是青年,对不起楼主了。
我问你,你要“反思”什么?杀人抵命,天经地义。男女比例失调,就可以杀人可以不抵命吗?那如今特色国财富分配失调,两极分化世界第一,请问我可以杀贪官救穷人吗?你这会儿为什么不讲人人平等、生命至上了?毛主席办的事,精英总想翻案,不翻案就难受。翻案不得人心。难受死你们这些翻案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13 21: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LZ 不是好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

GMT+8, 2024-5-20 10:45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