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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游子:为人社部办公厅女官员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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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08: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社部办公厅副主任曹淑杰,因为用虚假发票报销,获刑十年,这是昨天的一则消息。读之为之惋惜,因为五十七岁的她,还有三年就要退休了,为了13万元,晚节不保,把自己送入牢房,一辈子的奋斗,到头来一切归零,实在不值。

  其实用虚假发票报销做法,由来已久。在过去,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做法,因为财务制度的限制,很多消费内容是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报销的,比如歌厅的消费、洗浴的消费,参观风景名胜的消费等等,但上级机关领导来了、兄弟省市、单位的同仁来了、下级单位的领导来办事并且又有所表示了,接待都是必须的,并且接待的内容都不仅仅是吃,还有其它很丰富的内容,多是通过开餐饮发标来报销的。记得十几年认识的一地方同志告诉我一个顺口溜,是他们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总结的:领导来了怎么办,先开房间再吃饭。吃完饭怎么办,找个舞厅转一转(九十年代流行跳舞)。转完后怎么办,洗个桑拿出出汗。出完汗怎么办,找个小姐按一按。按完后怎么办,你说咋办就咋办。办完后怎么办,开张发票算吃饭。说得很明白也很形象,领导下基层的形象一览无余。并且从中也可以体会到,吃饭发票是个筐,什么消费都能装。吃饭在中国,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了,大家都能接受。财务、审计等部门,如果说他们都不懂、不知道,我不相信。只是那时比较普遍,大家都彼此心照不宣而已。

  好象很多年前,广东有一个女市长,家里买菜、个人使用的卫生巾都要开发票,拿到公家去报销,并理直气壮地说,我人是国家的,当然我的一切消费都应该国家来报销。持这种想法的领导干部当然不在少处,正是因为如此,便有了这样一个市场,代开假发票的生意,一度很红火。很多楼道里、电线杆上都有这样的小广告,有时候我们到公共厕所如厕时,一抬头,也能看到这样的广告。走在一些市场,不时会遇到有人悄悄地走近你,低声问要不要发票。最直接地的就是可以到税务机关去开,那是真发票,内容你自己定,只要交了足税额。某种意义上说,这其实就是国家机关为了自己的利益,公开的鼓励一些单位和个人开假发票。当然,GDP的水份是否有它的功劳,不得而知。不同的是,外面广告中所提供的是真的假发票,而税务机关提供的是假的真发票。据说连欧洲一些红灯区的妓女,看到中国官员模样的人走过,都会用不熟练的汉语招客:有发票。所有这些,都说明一个问题,有市场需求。使用假发票的,基本上是政府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和官员。想想也是,一般百姓,别说假发票,就算是真发票,又上哪去报销呢。

  以前在部队,团单位党委都有一个开支项目,叫特支费。上级通过正常途径划拨的其实很少,只有区区1万5千元,但各单位都要从预算外收入中拿出一块来,充入其中。这笔费用,说白了,就是吃饭费。当然,这里面不仅仅包括吃饭,也包括风景名胜的门票、礼品等等。虽然对于一个单位的特支费,上级每年都有数额限制,规定上限,但一般而言,都是会突破,并且突破的额度往往很大,原因很简单,这笔费用多是招待上级来人,或者上级领导介绍来的人,钱都是他们花的,吃人的嘴软,当然也就只好睁一眼闭一眼了。年底时,该批评时批评,来年该超时还超。领导在批评后,往往私下里也会对大家说,要正确对待。言外之意,批评是做做样子的。领导们也明白,如果当真了,下次他们下来,待遇就只能降低,也不再方便让下面的单位接待他介绍的那些亲朋友好友了。当然,如果是一些实权部门,他下来检查工作时,你招待他时很豪华、极大地满足了他的个人私欲,充分地享受了各项服务,并且临走时还带上点什么,或者他介绍了客人到你单位消费了,花了你们不少的钱,他们也会通过其它途径给你解决一些经费,比如训练、业务、基建方面的经费等等。但有一点,这个经费是必须有正当理由的,形象地说,就是戴着帽子下来的,你不能直接把它花了,得变通。怎么变通,当然,读者诸君,你们懂的。

  有领导的这样示范,下面的人也不傻,有样学样,有时经费不够用了,便想办法找理由到上级业务部门要经费,要经费的办法与做假发票如出一辙,就是报假情况。比如我们一条泄洪道被洪水冲垮了,便用相机从不同的角度拍上照片,存放在那,每年都用不同角度的照片作为依据上报,申请维修经费。反正上级机关审查你的项目时,也不会把前一年的翻出来看,或者翻出来看也往往看不出猫腻来,因为角度不同,没来过现场,往往看不出是同一个地方。看出猫腻来也没关系,打通关键人物的关节,就一路OK了。当然,我所说的这一切,基本上都是单位的行为,个人用假发票报销的情况不多,大额度的就更没听说。唯一听说的就是我的一个前任,每个月都要报销几千甚至上万的餐饮发票,而据我所知,他其实很少接待客人,是个特例。

  综上所述,其实人社部这名女官员的行为,不过是过去的岁月里很多机关、单位、官员和办事员们都在做的一件事,她充其量只能是小贪,连苍蝇蚊子都算不上。以她所在的机关和她自身的职务,这样的做法有点小儿科,让那些动辄几十万几百万或者千万上亿的官员要笑看大牙。广东一个村官都能贪污几个亿,13万还不够四川刘汉吃一顿饭(25万)、为领导包一个明星的(80万)。

  十年前南京军区的干部部长许志强,最终确定的贪污额度好象是近百万,也不过判了十几年,实际执行的恐怕还不到十年。当然,实际数额可能远超此数,据说那时有个标准,超过百万就是死刑。把数额限制在百万以内,就为的是保他一条命。十几年后的今天,区区十三万,却判了十年,何故!想必是因为可能许还掌握有更大领导的什么把柄,而这曹主任,恐怕就没有这个能量了,只好自认倒楣。

  这里对大家也是一个提醒。我的老领导张先汉将军曾经告诫过我们,别人可能拿了一百万、一千万都没事,你可能只拿了一万就出事,就是这个道理。按现在反腐的现实,还是要牢记陈毅元帅的教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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