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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议:优先股千万别优先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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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2 09: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公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先于银行股的倾向,比如26条将试点范围首先圈定在银行股占绝对多数的上证50指数成分股范围内,再比如第28条相互矛盾地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并遵守有关规定”。

  资本市场的银行业权重过高一直是一个颇受争议的中国特色。从根儿上讲,任何一个经济体,银行总是扮演仆人的角色,如果仆人大过主人,仆人赚的钱比主人还多,肯定是不正常的。就本质而言,资本市场原本是一个在银行之外提供给企业的一个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即便是也有权分享这一融资渠道,但权重不能过大,银行股权重过大就会违背了发展资本市场的初衷,也扭曲了资本市场的本质。此外,银行业最大的特点是高负债率,负责合计占资产合计的比例高达93%甚至更高,这决定了它必然是风险程度最高的行业。事实证明,即便是监管得再严格,银行还是会出问题,并且一出就是大问题,大到连世界经济都会跟着遭殃。

  在很大程度上,当初银行股优先发行上市就是一个错误。由于当初的银行业不是一个市场化的行业(现在也不是),权利当局可以自行决定透过利率、存准率以及拨备率等改变银行的账面损益,所以股市也很难给它一个市场化的估值。这无疑是中国股市多年来熊霸世界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央行声称两年内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既然金融改革的方向是普惠大众,既然已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国家的银行业存贷利差都很低很低,那么,一向躺着也能挣大钱的国内银行注定要面对十分严峻的业绩挑战。

  毫无疑问,即便是未来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业绩维持不变,上限为普通股50%的优先股也注定会稀释银行股业绩,更别提银行发行的优先股还有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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