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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而左:哲学的贫困——评李忠杰《与网友交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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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01: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哲学的贫困——评李忠杰《与网友交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上)

2006-10-15

  认真读了两遍李忠杰的《与网友交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的疑问是:到底是现在中国理论界的水平就这么高呢?还是他们其实很高,只是根本不把中国老百姓当回事,糊弄一番就了事?换句话说,是中国的老百姓原本高看了中国的理论界?还是中国的理论界原本低看了中国的老百姓?李忠杰说:“社会主义顾名思义就是社会的主义”!照他这个说法,那么“资本主义,顾名思义就是资本的主义;共产主义,顾名思义,就是共产的主义:封建主义,顾名思义,就是封建的主义”。这个“顾名思义” 到底能告诉读者什么?他是如此轻率,与其中央党校理论权威的身份不符合(注:李忠杰的这个表述,在逻辑上所犯的错误叫做“同义反复”,就是说了等于没说)。

  网友[阿信2]:请问中央为什么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李忠杰:“从理论上讲,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属性”;“社会主义顾名思义就是社会的主义,所以,生产资料要社会化,生产要社会化,社会关系本来就社会化,这样对社会主义来说,社会关系应该是充分体现团结、互助、友爱,集体主义,所以总的特征应该是和谐的”。“从实践来说”,现实中国“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人民群众很关注,也希望着力加以解决,所以顺应这样的要求,党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原文是一大段,主体意思就是这些)。

  李忠杰在这里又是“理论”,又是“实践”,在“形式上”看上去是滴水不漏。但是,形式和内容必须是统一才有说服力,如果二者不能兼备,宁可形式不完美,也不要“货不对板”(民间商业术语)。一副现代的框子镶嵌一幅古画,这幅画是古画,不是现代画;一副古代的框子镶嵌一幅现代画,这幅画是现代画,不是古画。这里,决定“货对不对板”的是画本身,即内容,而不是画框,即形式。

  所谓“本质属性”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而成其为该事物的根本特性。例如马克思发现人的本质属性是“会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从事劳动)”,凡具有这一本质特性的脊椎哺乳动物就是人。在政治经济学范畴里,劳动的本质属性是劳动的二重性,即作为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性,和作为抽象劳动生产价值的抽象性。凡与经济活动有关、具有这二重性的人类行为就是劳动。

  “本质属性”使一事物据以区别于它事物,不造成该事物的不确定性,也不给认识主体认识该事物造成困难。但是,李忠杰一方面说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属性”——注意,这是一个决定“此事物”(特色社会主义)为“此事物”(特色社会主义)而非“他事物”(如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内在规定性的表述,不属于个人的主观判断(这个句子中的“是” 在英文里是“to be”的范畴 而不是“to seem”的范畴);另一方面又说,(特色)社会主义“总的特征应该是和谐的”——这显然是一个拿不准的个人主观判断,这个“是”是“should be”,属于“to seem”范畴, 而不是“to be”范畴 。此外,“总的特征”(general property/quality,或overall property/quality )是一般属性,不是本质属性。这就是说,李忠杰的说法给出的直观结论是“本质属性=一般特征”,也就是 “本质属性≠本质属性”。他不但使“一事物”无法区别于“他事物”,也让认识主体陷入无法认识“一事物”和“他事物”的认识困境之中。这位党校教授自己先就陷入了“到底是什么”的疑难,又怎么能教导老百姓“到底什么是什么”呢?老百姓怎么不无所适从呢?

  不考虑其他社会形态,单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纳入考虑,同一个现实社会(“同一个”这个限定条件不可缺)在某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形态,不是社会主义的,就是资本主义的,不能既是社会主义的,又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各有自己的本质属性,本质属性的临界点一越过,社会性质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这里是指主体社会形态,或者说社会的基本面的,不排除此处是社会主义的,彼处小范围是资本主义的,如我国大陆与我国香港、台湾的制度就是这种关系。这一情形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具有特殊性,需要特别对待)。如果李忠杰说的“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成立,那么“社会和谐”就肯定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属性,那么我们就可以用“社会和谐与不和谐”来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由此可以推导出,“资本主义一定是不和谐的”,进而就必然陷入更深的困境:一),我国是“社会主义”的,西方发达国家是资本主义的,相比之下谁比谁更和谐一点呢?整体而言恐怕西方发达国家更和谐一点;二)我国是“社会主义”的,非洲很多落后国家是资本主义的,我国和这些非洲落后国家谁比谁更和谐一点呢?整体而言恐怕我国社会更和谐一点。——这两点加在一起就毫无疑问已经推翻了李忠杰的“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结论。如果再以他这个“本质属性论”反观1956年以后的中国社会(1949到1955姑且称为过度时期),那么同样就将遇到很大的社会定性的困难,从而进一步推翻他这个结论。

  我国在1956年前后完成了农村合作化和城市手工业、工商业改造,此后一直到1976年,我们的社会是什么形态的?我想,全社会凡严肃对待历史问题的人,包括“右派”,包括李忠杰本人,都可以从直觉中、从历史线索中、从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原理中获得答案,承认这个历史时期中国是社会主义的。那么,中国社会在这个时期“和谐还是不和谐”?回答至少有基本和谐与基本不和谐两种。如果回答是基本和谐的(尊重历史事实的学者和大部分从那个时代过来的老百姓都会这样回答)。那么,原本存在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什么要搬掉呢?就因为刚搞了20年和谐的社会主义还没有摆脱贫穷这个原因吗?如果回答是基本不和谐的,例如是人斗人的(许多资产阶级精英会这样回答),那就是说,“社会和谐”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就与李忠杰的“本质属性论”相矛盾;要不我国当时搞的不是社会主义。这显然又与“前一个时代是社会主义”这个基本事实相矛盾。总之,无论怎么回答,李忠杰顾此失彼,理论说辞的缺陷暴露无余。

  再看1978年到2002年(1976-1978两年可以看作过渡,2002年之后,到现在甚至今后几年,也可能是另一个过渡时期)。中国社会是什么形态?社会和谐不和谐?回答有四种:一,是社会主义的,也是和谐的(大部分资产阶级精英这样说),既然是和谐的,那么,为什么中央要特别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并将其作为中央六中全会的主题和今后若干年党的历史任务?二,是社会主义的,但不是和谐的。这就否定了李忠杰的“本质属性论”。三,不是社会主义的,但是和谐的。这也否定了“本质属性论”。四,不是社会主义的,也不是和谐的(实事求是的学者和大部分老百姓是这样的看法)。就倒是有点从反面支持李忠杰“本质属性论”的味道:“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因此,不搞社会主义,就必然失去“社会和谐”,我国现在不是社会主义的,所以就不是和谐的。在这个讽刺的意义上,李忠杰的荒谬的“本质属性论”歪打正着地证明,我国社会的“本质属性”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由社会主义变成了资本主义。

  李忠杰其实也间接承认了改开以来社会是不和谐的。他说:“从实践上看,存在着不少影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但是李忠杰显然在淡化问题的严重性,把一个关乎党的生命线,关涉“主义”的重大历史事实,轻描淡写为“不少问题和矛盾”。我想,胡锦涛为首的中央看到的一定不仅仅是“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在影响着社会和谐”,而是更进一步发现社会本身由原本基本和谐的状态进入到了不和谐状态,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任凭“不和谐运动”的加速度继续加大,那么中国就将面临着亡党亡国的根本问题。这才是真正的要“顺应民意,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实践依据。

  上面从理论和实践的多个方式所做的推导,都推翻了李忠杰的“本质属性论”。到此要特别指出一下,“社会和谐”是人类社会任何基本制度,包括封建制度,都力求达到的目标(怎样定义和谐要另当别论,能不能实际达到和谐另当别论,怎样达到和谐也要另当别论),但不是任何社会的本质属性。李忠杰根本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

  那么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到底是什么呢?其实马克思的经典理论已经提供了答案。社会主义是生产资料全民占有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形态。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它的本质属性。离开了这一点,都不是社会主义的。发展社会主义是可以的,但必须是这个本质属性没有改变下的发展。

  李忠杰提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生产要社会化”。可是,无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和“生产”都是可以“社会化”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它们是通过生产资料私有制来实现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们是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来实现的。可以明显地看到,正是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生产的社会化的需要之间还存在着巨大的无法克服的矛盾,才有资本主义社会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断向其他不发达的国家转移内部社会危机的情形发生;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更有利于生产的社会化,或者说生产的社会化通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更容易实现,从而克服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的周期性经济危机,马克思恩格斯才指出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可以预见,一旦全球经济发展达到基本一致的水品,资本主义再无法转移自己内部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也就走到了尽头。现在的资本主义之所以看上去还具有不可战胜的优越性,就是因为全球经济的不平衡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绝不允许它达到平衡),资本主义还有机会转嫁自己内部的经济危机。在这样的情形下,谁先搞社会主义,并持之以恒搞社会主义,谁将占有未来社会的先机,成为未来全球社会的领袖。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社会化”不是“生产资料私有化”。李忠杰在二者之间“概念偷换”也太明目张胆了,要不就是李忠杰根本就不知道“生产资料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有化”根本就是两个概念。在前一个时代,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但具体体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也具体体现了“生产的社会化”;而在后一个时代,喊着“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生产的社会化”,干的却是“生产资料私有化”和“生产的反社会化”,也就是生产退回到个人化、家庭化。这在农业领域最为突出。“新生事物”MBO也不过是一种生产资料私有化的表现,它们与生产的社会化的矛盾终归也是要越来越突出的。所有这些改变已经不是什么“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而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完全颠覆。

  中国当前面临的一切问题,是“主义”导源的,而不是一般的“矛盾和问题”。试图解决“矛盾和问题”,却拒绝争论主义,最后总是要头破血流的。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理论界只谈“理论”,后来是“理论加代表”,根本不提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看一棵树的指向,是看它的主干还是看他的枝干?或者末梢?一般而言,看主干,它指向天(某些读者不要找特例反驳),看枝干它指向东南西北,看末梢它指向天地南北东西,理论界过去就是这样糊弄老百姓的,通过把社会的方向搞乱,来把所有人的思想搞乱,把社会的行为和社会中的一切人的行为搞乱,从而把整个社会搞乱。

(中)

2006-10-18

  大家在前文里已经看到,一个重要理论位置的重要人物,对于中央新近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作的理论解读,实际上是语焉不详,在讲解社会主义,谈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时,闪烁其词,刻意回避“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个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竟然说出“社会主义,顾名思义,就是社会的主义”这样望文生义的话来。这是主观故意,还是无意识而为?不得而知,但至少反映出其哲学的贫困。

  网友【不是我不爱你】提问:能否论述一下和谐与矛盾、合作和统一以及斗争、团结等概念或者其它描述社会形态特点范畴的关系?

  李忠杰:【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矛盾性即斗争性,还有一个方面就是统(同)一性。任何事物都存在这两种性质。两方面我们都要注意,并且正确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

  可以说,李忠杰背诵大学一年级《马哲》教本背得并不好。矛盾的斗争性和统一性是指同一事物(事物在哲学上可以称作矛盾)的内部存在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有向对方转化的趋势。对立并不必然导致斗争,只有不斗争不可消除对立,无法达到统一的时候,对立才会转化为斗争;斗争是手段,统一是目的;通过斗争,对立的双方获得统一后,事物进入到一个较高级的阶段,为形成新事物作好准备或者实际产生新事物。即完成一次促进事物进步的“否定之否定”的矛盾运动。这是我理解的对立统一规律。

  表述一个基本理论的原理并不难,怕的是故意断章取义。以上李忠杰显然只强调了两个方面的存在,却无视两个方面的关系,尤其没有看到二者可以相互转化,没有重视斗争是手段,统一是目的,统一的目的必须靠斗争的手段达到。否则同一就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李忠杰接下来说:【过去,我们比较多的强调斗争性的一面,这有它的合理性,但是,也不应该忽略事物也有同一性的一面,唯有承认同一,才有事物的存在,尤其在事物的本质属性基本相同的情况之下,存在着更多的共同性的前提之下,同一性更是不可忽略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党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我们特别需要强调同一性。】

  这是在运用理论原理去揭示历史和指导现实。茶余饭后,谈天说地,随意一点无妨。但是,大雅之堂,谈古论今,臧否人物,指点江山,为当下政治提供方向指南,我以为还是慎重一点为好。李忠杰这番话云山雾罩,但拨开云雾,其实一片空无,多是无的放矢,说白了是“蒙事又蒙人”。

  第一,关于他说的“过去” (这里我理解为毛泽东时代),虽然李忠杰先说了“比较多的强调”,但结合后面用的“不应该忽略”,“唯有承认”这样强烈的信号词,我们可以断定他认为“过去”实际上不承认同一性,只承认斗争性。这是事实吗?

  第二,按照他的逻辑理解,(毛泽东时代)强调了阶级斗争,搞了阶级斗争,就一定是忽视甚至否定“同一性”。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他现在强调“同一性”,那就一定是忽视斗争性甚至否定斗争性。这就是说,李忠杰在批评毛泽东时代搞极端的时候(其实没有搞极端),自己走向另一个极端。

  第三,这里的“事物”,或者“矛盾”,是指两个时代的“社会主义”,说两个时代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基本相同”,恐怕他自己都不相信。如果他没有滥用“本质属性”的话,那他就是在刻意否认后一个时代“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已经起了本质的变化。生产资料私有制取代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最近20多年来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恶意目的之下人为的根本动摇和瓦解,正是我国社会走向不和谐的制度原因。李忠杰否认这一点是不实事求是的。

  第四,“社会主义”这个事物是这里考察的“矛盾”,那么矛盾的双方是谁?从李忠杰强调的两个“一致性”和反复强调的“同一性”,拒绝“斗争性”来推断,李忠杰把社会主义矛盾的双方,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确定为:第一:一方是人民,另一方也是人民。第二,一方是党,另一方是人民群众。李忠杰估计没有意识到自己云山雾罩,信口开河,开出来的似是而非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这些云山雾罩的话语里的硬伤,说明李忠杰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陷入在哲学的贫困中。其哲学贫困不只是表现在以上牵强附会并搞错了矛盾中对立统一的双方,更表现在他可能根本不知道过去到现在,“社会主义”这个矛盾,是由无数个矛盾组成的矛盾统一体,其中包含着一个或者若干个主要的矛盾,在这些主要的矛盾中,始终存在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对立统一规律去考察“过去”,很容易看出,毛泽东一直是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并始终在行动上强调斗争性,在思想意识上强调同一性。通过斗争达成统一之后,使社会进入到一个较为高级的阶段。细说如下:

  从1949年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着以下三个矛盾交替占据主次的位置,支配着中国社会的走向和进程。

  第一个是阶级矛盾。它在建国之初表现得最为突出。中国是在暴力革命后,经过短暂的几年,就过渡到社会主义。所以在政权刚成立时,阶级斗争的惯性没有消除,失去政权的国民党统治阶级总想反扑,并通过包括武装叛乱、暗杀、投毒等不同形式进行过实际的反扑。所以,在最初几年,阶级斗争是主要矛盾。最激烈的表现形式当然是镇反运动。毛泽东曾在《论十大关系》中,驳斥过那些认为“镇反是错误的”的说法。

  第二个是“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在社会主义过渡完成后,取代阶级矛盾而表现出来。解决这个矛盾有两种方法:一,改变落后的生产力,去适应先进的生产关系;二,废除先进的生产关系,去迎合落后的生产力;

  第三个是“社”和“资”的矛盾。在解决第二个矛盾的时候,毛泽东选择的是第一种方法,但是党内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在大跃进之后选择的是第二种方法(后一个时代发生的一切已经历史的雄辩地证明当时走资派的确是存在于党内的)。根本的分歧,导致严重的治国理念的对立,并最终演变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之间的矛盾,在政治上表现为“毛泽东领导下的党和人民群众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的当权派及其追随者”之间的政治斗争。

  以上三个矛盾之间存在相互的交叉,例如“社”和“资”的矛盾在文革中表现为一种特别形式的阶级斗争,而“社” 和“资”本身又是第二个矛盾中由坚持还是废除“先进的生产关系”演变出来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三个矛盾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不同的主次位置,有着不同的重要性。

  在解决以上三个主要矛盾的过程中,毛泽东始终是强调“同一”的,要求各阶级各党派各社会团体的思想意识,统一(同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当这个统一不能在一般的对立中获得的时候,他便要求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斗争。在斗争中,毛泽东则是始终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就是说,阶级对立造成社会主义制度有被颠覆的可能时,他抓阶级斗争,并将工农兵为核心的人民大众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他团结主要方面,依靠主要方面,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它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党的利益是一致的——放在首位。为了维护这个利益,他不惜让党内一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包括党的高级干部,失去权力和地位,并让许多已经成为和有可能成为资产阶级代理人的知识分子赶到工农群众之中去。

  当通过斗争达到了同一,资产阶级“伏贴”了,接受了社会主义,愿意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了,阶级斗争就又退居到次要地位。这时,他就又抓“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并始终抓住“先进的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放,反对在发展生产力的名义下,搞唯生产力论,破坏先进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公有制)(经典马列理论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毛泽东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从实际出发,认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起来之后,不把它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来抓,就会出现教条主义者借马列主义经典理论摧毁新的生产关系的危险性。恰恰在这里毛泽东比他的党内同志更准确地理解和运用了马列经典理论)。

  以上过程可以压缩为六个字:“抓革命,促生产”。革命就是“斗争”,生产就是“同一”,这里的“革命”是与党内党外一切资产阶级所作的斗争,包括在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文化的和其他的各个领域的斗争。“生产”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生产力的大发展和具体的物质产品的生产大发展,以保证完善的社会主义在未来的最终实现。毛泽东还说过“路线是个纲,纲举才能目张”。不知道渔网怎么织成,怎么使用的人,大概不太容易离解“纲”和“目”的含义及其关系。

  经过20年的社会主义的“在斗争中求统一”,毛泽东时代的国民经济、文化、道德、法制、军事、外交,一切的一切,虽然没有尽善尽美,却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都相对完成了“原始积累”,以“中法、中澳、中日、中美”邦交先后正常化标志的国门开放也基本就绪,为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腾飞作好了物质的和精神的准备。当然,斗争一度有扩大化的嫌疑,给国家造成了一定伤害。但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很快就发现了问题,并解决了问题,结束了一般语言中文革的三年剧烈时期(1966中-1969年中)。之后,虽然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但是,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重新被当作主要矛盾处理。在解决这个矛盾时,我国社会实质性提高了生产力,使之较好地适应了先进的生产关系。邓下平也承认,在短短20来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新中国取得了旧中国几千年才取得的、西方社会几百年才取得的社会进步。这就是说,毛泽东的中国在斗争中求同一,完成了一次大的、若干次小的矛盾运动之后,中国社会显著的进入了一个较高级的阶段,并在70年代中期的确构建了一个相当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谁否定这一点,谁就不是尊重历史事实的。

  辩证法大师毛泽东对于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解是准确的,把握是到位的,运用是娴熟的和高超的。实际上,对立统一规律本身也是一对矛盾,在这对矛盾中,对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同一是次要方面,抓好了对立问题,同一自然达到。所以,毛泽东发挥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带领人民也各自发挥主观能动性,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斗争中,提高政治素养,提高思想觉悟,提高对事物与社会的哲学认识水准。斗争是求统一的斗争,强调斗争,就是承认统一,寻求统一,并没有像李忠杰说的强调斗争而忽视或者不承认统一(同一)。社会最终是动而不乱,收放自如。这个客观存在的动态的社会和谐,其实也就是最近若干年毛泽东热一浪盖过一浪的历史事实依据。李忠杰说毛泽东时代,忽视了同一性,否定了同一性,不符合实际历史,更不符合对那段历史所做的哲学解读。

  对立统一是对立中求统一,不承认对立的客观存在,人为地否定和漠视对立的客观存在,拒绝限制对立恶性发展的合理斗争,消极而又极端地强调同一,意味着纵容对立走向极端,发展为破坏的斗争而不是为求统一的斗争。必然的结果就是斗争没有正确的对象,同一没有具体的目标。毛泽东早就指出:“我们党真懂马列主义的不多”。马列主义没有搞懂,也就意味着对资本主义没有搞懂。可是,我们的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立统一规律,对毛泽东的矛盾论和实践论,可以说一知半解甚至一窍不通,根本没有运用这些理论去解释和解决社会矛盾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一个个理论家却“头头是道”地批判起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来了,还一个个在这样的批判中成为“国师”、“帝王师”。在社会实践中,他们在阶级斗争问题上,拒绝承认阶级斗争以特定形式和方式依然客观存在,结果是纵容“少数者阶级”对“多数者阶级”的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在处理“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时候,做了第二种选择,即巧立名目砸烂先进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公有制),迎合落后的生产力(分田单干,家庭承包,国企改制,MBO等等)。这无非是用前一个时期打造的社会主义的画框,装进去一幅资本主义的画。

  这些正是后一个时代走向社会不和谐的哲学根源。李忠杰是不是资产阶级精英集团的人物,我不知道,但显然他和资产阶级精英们走的歪曲历史的道路是一致的。资产阶级精英们在歪曲历史之后,制造出所谓的“改革理论”,正如大家已经从上述解读出来的李忠杰的“对立统一观”里看到的,在这样的“改革理论”指导下,他们真正开始实质性制造人民和人民的对立,党和人民群众的对立,社会也就因此失去和谐。可是,当人民要找他们算账的时候,他们却强调起“同一性”来:别斗争我,我和你的利益是一致的,我们具有“同一性”。

  李忠杰还说“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是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的,我们要通过解决这些矛盾来实现和谐,并不是要回避矛盾,无视矛盾”。这些“伟大的真理”,我是赞同的,但问题是,在当前无处不在的矛盾中,哪些是主要矛盾,哪些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如何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解决矛盾,达到社会和谐?如果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嘴里会说话,额头贴着标签,腰间别着或裤兜里放着解决的办法,那么,社会就不需要思想家,共产党也不需要养着一帮理论家了。所以,这些问题将继续挑战“李忠杰们”的哲学贫困。

  右而左
  2006-10-18

(下)

2006-10-23

  读者在本文(上)所作的解读里看到了,李忠杰让任何社会都致力于达到的“社会和谐”主观目标,取代“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抽空了社会主义真正的本质属性;在本文(中)所作的解读里里看到了,李忠杰在运用对立统一规规律的时候,不仅极端强调统一,排斥对立,排斥斗争,还暗中把对立统一的双方确立为“人民和人民”或者“党和人民群众”——这是从他的言论里推导出的结论。如果说这还只是让我们小吃一惊的话,那么以下根据他具体的关于“和谐社会”的各种说辞推导出来的其他一些结论,就会让我们大吃一惊。

  作为一个关于“和谐社会”的专题讨论,我想主讲人应该事先有这样的思路:什么是和谐社会?为什么要建设和谐社会?怎样建设和谐社会?如果事先没有这样的思路,作为一个理论家(他谦虚地说自己是一个理论工作者),就实在欠缺太多。遗憾的是,从他漏洞百出的回答推断,他好像确实是没有这样完整的思路。好在网友的问题基本构成了这样一个思路,让我们可以沿着这样的思路去顺序考察,看到李忠杰的思想混乱到什么程度。

  什么样的社会是和谐社会?

  李忠杰说:“和谐社会的内容和要求,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我理解,这就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散见在他的其他问答中的相关表述还有:“和谐社会主要是针对我们国内而言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属性”。“严格说来,和谐是一种价值评价,就是指社会的整个运行状态”。“任何社会其实都同时具有和谐与不和谐两种因素。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下,有的社会和谐因素可能多一点,有的社会不和谐因素可能多一点。即使国外,各种类型的国家,他们其实也是既有和谐的因素,也有不和谐的因素”。 “至于我们来说,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本质上应该是和谐的社会。就此而言,和谐是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共同具有的因素、性质和特点”。“我们的努力方向是要整个社会比较的和谐”

  据此,我们可以直接得出或者推导出几点结论:第一,李忠杰实际认为,无论哪一个形态的社会,都可以达到和谐状态。第二,“社会和谐”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他说“和谐是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共有的因素、性质和特点”,在这里他把“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进行了并列,这个“和谐社会”是非社会主义社会,它应该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封建主义社会,奴隶社会等一切形态的社会。这就不但再次否定了他同时说出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属性”,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他这样说实际是在“社会主义特色的和谐社会”与“资本主义特色的和谐社会之间”暗修了一条通道,他提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无非是贴金装点门面,实际上是偷天换日,让搞资本主义的特色共产党绑架全体人民,通过“暗道”,走到资本主义特色的“和谐社会”。

  第三,李忠杰在主观的价值评价与客观的社会实际运行状况之间划等号。 “价值评价”是主观认识,不同的阶级对同一种社会运行状况有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会获得不同的主观认识。例如,当年湖南农民运动的时候,有人说是“糟得很”,有人说是“好得很”。但是,“社会的整个运行状态” 是客观的存在。例如,不管是“好得很”还是“糟得很”,农民运动搞起来了,这是客观存在的社会运行状况。与此同时,结合李忠杰“本质属性论”,不难发现,其“本质属性论”的逻辑来源是,把认识主体对于某事物主观的价值评价,当作某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内在的客观依据,即本质属性。这样一来,根据他的逻辑,观念世界就等于客观世界,那么,一个人可以变成一头猪,反之亦然。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若不符合李忠杰的价值标准,他要是主观上认为说这个人是一头猪,那么这个人在客观上就必须是一头猪,反之亦然。

  第四,既然“和谐社会” 如上,是一种“价值评价”,同时又是一个大家“努力的方向”,而不同的人对于它有不同的评价标准,获得不同的价值评价,并会依照自己的价值评价朝不同的方向努力,那么,一辆货车拖着一车货物停在一个十字路口,车上有多个人,包括奸商、正经商人、穷人、富人、慈善家、工人、农民、自由职业者,他们各自根据自己的价值评价朝不同的方向努力:或者打左灯往右拐,或者打右灯往左拐,这个说东那个走西,奸商要投机倒把,正经商人要平价卖给工厂,穷人说自己用掉,农民工人无所适从,慈善家说送给慈善机构,自由职业者说要搞投资,每个人都说自己是奔着和谐社会的目标去的,围绕这一车货物展开的行动将会和谐吗?

  为什么要建和谐社会?

  他说是因为还有各种“矛盾和问题”影响着社会和谐。到底是什么“问题和矛盾”?李忠杰没有提供答案,只是发出了“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这样的空洞的叫喊,糊弄网友一番,溜之大吉。单从这一点看,李忠杰也不是一个合格的理论工作者。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到底是什么,李忠杰更没有告诉大家,也没有一个权威的主流的理论家告诉大家。综合理论界提供的说法,好像不是社资矛盾,不是阶级矛盾,不是理论与实际的矛盾,不是民族矛盾,不是贫富差距矛盾,更不是腐败导致的党群关系矛盾,或许就像【上穷碧落】说的,是那个“永远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可是,与毛泽东时代相比较,我们的生产关系退了一大步,我们的生产力“前进了”一大步,相互应该更加适应了,社会应该更加和谐才对?为什么反倒不和谐了呢?这些问题,作为理论工作者的李忠杰应该已经有所追问并已经获得自己的答案,这些答案是什么呢?但愿他下一次做客强国论坛会有所披露。

  怎样建立和谐社会?

  李忠杰把中央文件照本宣科的复述了一番,了无自己的见解。但同时,我们又可以从它对于对立统一规律的运用中看出他自己的见解,那就是强调全社会各阶级/阶层的根本利益是一致性,不要对立,只要统一;不要斗争,只要同一。一个好好的对立统一规律,被他切割成两半,扔掉一半,握着一半,说靠我握着的这一半可以建立社会和谐。

  当然,李忠杰说到过“制度建设”,他说“这样一种现象(指和谐-右而左注)从哪来,它需要有制度的保障。所以,我们在制度的设计上,就要能够按照和谐的要求,能够促进和保障和谐,就此而言,制度起着基础的保障作用”。

  结合前后文看,他的制度不是决定社会本质属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是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等等,但怎样展开制度设计,他又语焉不详,莫测高深。他的“制度建设”真是灵丹妙药吗?我看不见得!以法制建设为例,这些年来,有目共睹的事实是,我们的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立法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对比于毛泽东时代很健全和很庞大了。但是,我们的和谐问题却越来越严重了。此其一,其二,法治意味着国家暴力,意味着斗争,但是,斗争很容易有阶级色彩,因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搞“阶级斗争”,那岂不是会人人自危,还导致贫穷?所以法制是不能用的。其三,如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超越正常的学术讨论,就必然意味着要进行意识形态的斗争,触犯具体法律的还要用具体法律制裁。例如,有个北大的法学教授贺xx,就差直接说出中国是一个不合法国家,这不但损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而且是直接违反了宪法。但是,按照李忠杰的“同一哲学”理论,斗争意味着不“同一”,还可能导致压制学术自由,甚至引发意识形态的社资讨论,阶级斗争等等,所以,与贺xx是不能斗争的,与一切类似事情也是不能斗争的。这样,为了“同一”,最高法宪法,也是不能高举的。既然如此,那不是彻底否定了法制建设和法治的实际作用吗?

  此外,和谐的关键在治理党。我以前也说过,抓鱼抓腮,降龙降头,打蛇打七寸。治理党必然意味着斗争,陈良宇被拿下,一些人质疑是权力斗争。按照李忠杰的“强调斗争,就是忽视或者否定同一”的逻辑推断,现在“斗争”了陈良宇,不管是什么斗争,那就自然是“忽视或者否定了同一”,是违反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这就是说,不管是什么斗争,包括反腐败的斗争,都是不能搞的,否则,必然违反李忠杰的“同一”原则,说不定还会搞成“斗争”扩大化。

  这样一来,读者就看到,在更大的思维逻辑中,李忠杰自己的一切具体的构建和谐的措施和赞成中央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实际操作,都可能违反他的“同一哲学”而不能实际采用。结果,他强调什么实际上就是取消什么,如强调法制,实际就是取消法制,强调反腐败,可能就是取消反腐败,强调和谐就是取消和谐。这个结论是不是让大家大吃一惊?不过这个情形似乎与我们观察到的实际情形倒是完全一致的。关于这些,不知道李忠杰又怎么能自圆其说?

  以直线的正确代替曲线的正确是不可能的,在实践中也是会头破血流的。李忠杰的云山雾罩,每一句话单独看,似乎有道理,甚至是正确的,但在一段中,成为一个整体意思的时候,每一句话都几乎不成立,话语与话语之间,处处充满了矛盾,很可能还是错误的。他的每一段话也是这样的,单看一段,好像主体意思是对的,但是放在他整个的思维中,却是前后矛盾。所以,沿着李忠杰这样的理论去开展社会实践,和谐社会能不能建设成,我是表示怀疑的。

  他的这些矛盾哪里来的?当然还是来自他的哲学的贫困,就是错误的理解了斗争哲学,错误地运用了对立统一规律。主观上不承认斗争哲学很容易,但客观上要绕开实际存在的斗争哲学是不可能的。因为斗争哲学实际上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另一种说法而已,它不过是从强调斗争的一面来强调对立统一。既然赞成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存在的自然法则,就必须承认斗争哲学是历史的自然法则。这样,一个毛泽东幻化为无数个毛泽东,在当今理论界精心设计的突围斗争哲学的各个路口埋伏下来,向资产阶级精英理论家断喝:你不和我斗,就想蒙混过关?——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些理论家只是树,而毛泽东是森林;这些理论家是小树丛里溜溜达达的公山鸡(很美丽,但顾头不顾尾,很容易被抓到,我小时候就抓到过),而毛泽东是翱翔高空的雄鹰。

  取消合理的斗争,在“不争论”、“不斗争”中强行灌输所谓的“一致”或者“同一”,以此建设和谐社会,我是怀疑其效果的。斗争哲学是进攻论的,李忠杰的“同一哲学”是投降论的。前者通向有治的“不和谐”,后者导致不治的“和谐”,最终还是要诉诸于暴力,让革命再起。李忠杰之流的“同一哲学”一头扎进周期率。这恐怕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右而左
  200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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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03: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忠杰之流的“同一哲学”一头扎进周期率。这恐怕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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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5: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酣畅淋漓,逻辑严谨,马克思主义哲学功底深厚,佩服!李忠杰无处遁形!
     “ 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被事实一再雄辩地证明其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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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6: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酣畅淋漓,逻辑严谨,马克思主义哲学功底深厚,佩服!李忠杰无处遁形!
     “ 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被事实一再雄辩地证明其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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