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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而左:“理性人”与病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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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 11: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等,何以再度成为大众的天梯》是我“关于社会平等和社会公平公正思考”的一篇纲领性文字。我感谢大家品出这文字苦后留香。在文字里,我说我们的社会病的不轻。证据之一是社会平等向我们的社会告别了,中国社会复归于等级社会。此外,我还贴出至少三个辅助性证据,一是彭宇案新版,二是缠中说禅们的财经评论配合股市淘金者的发财梦成为时尚,三是某位曾经的上海知青代表的一个庞大群体,拿诅咒毛泽东来漂白自己其实一点也不干净的灵魂。我自知,这些论证其实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不管是谁,睁开眼一看,张开耳一听,就知道这社会病了,辅助一点第六感的印象,就更确切知道这社会确实病了。谁若不承认,那他不是流氓则必是骗子无疑。

  在我看来,公众主体的看法主要分歧不在于社会是不是病了,只在于害了什么病?怎么得的病?怎么治这病?

  社会病了的一个新例证是,在8月1日晚,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永陵镇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造成8死5伤。凶手居然是一名17岁少年,而导火索,据说仅仅是这少年显然是早恋,并与自己16岁的女友闹了点矛盾。报道说,8名死者中,两位是女友亲属,其余6人是毫无关联的陌生人。这仿佛暗示,陌生人死了是无辜,两位女友的亲戚与那16岁女孩子有关,至少不算无辜。真是岂有此理的报道。

  报道还说,这孩子的父亲在孩子行凶开始前已经到警察局报案,在孩子长达半个多小时的行凶过程中,警察也一再接到报案,可是就是没有当回事。这么多无辜者死了,警察又这样的失职。这还了得!所以,凶案一出,“社会正义”的神经就被拨动了。网上民众纷纷要问责警察:为什么迟迟不到位,制止悲剧,人民养你们是干什么的?于是,理所当然就要求开除地方警察的公职。法治爱好者更要求严惩凶手,管它少年不少年。鉴于这类那类的凶杀案,虽然是或然性事件,却是在必然地已经危及到太多人的安全,自然就要求“乱世之下必用重典”。好一个正义堂堂。在这些人看来,只要把千万架铡刀拉开,遍地开杀戒,就会万事太平。可是他们忘了,1983年阿D发令搞过持续三年的N次严打,万事太平了呢?还是万事遇“野火”(资本主义)更加嚣张起来了呢?

  那个时候,社会主义中国在阿D的幕后策划和“胡开明”的公开操作之下已经完成所谓“拨乱反正”,也完成了对毛泽东所谓“晚年错误”的清算,毅然抛弃列宁主义原则,回归据说是纯正的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在一国建立的,只能是一个资本全球化后的全球性事件。这种“机械论”的破烂,自那时以来,成为补课论的核心理论。

  既然按照马克思主义“五步经典”,社会主义不能在一国先建成,必须是一个资本主义全球化后的全球化事件,那么,同样按照这个“五步经典”,当初的资本主义就必须也是“不可能在一国建立,只能是封建社会成为全球化事件之后的全球性事件” 。可是事实呢?在世界许多地方还是奴隶社会、农奴制的时候,在英国首先萌芽了原始资本主义。既然资本主义可以在一国先搞起来,为什么社会主义不可以在一国先搞起来呢?列宁错在哪里?毛泽东错在哪里?

  “破落贵族”的破烂家当,直到现如今还拥有广泛市场。例如张木生《改造我们的文化历史观》,被新左派追捧无限,就是因为这个破落贵族,在书里反复强调“大道理管着小道理”,现在还是美国人的“大道理”管着中国人的“小道理”,在社会主义这个“全球化事件”还没有到来之前,中国其实“别无选择”!。

  张木生的意思再明确不过了。“大道理管着小道理”,这是毛泽东的话。读者看看,美誉为左派理论家和民族主义强硬派的大腕张木生(远不止他一人),是怎样拿掉毛泽东的说话语境和具体所指,借贩卖毛泽东夹带自己私货的。正是因为这样的“私货”泛滥,毛泽东留下的肌体健全的社会开始病起来。

  年初,有次和朋友吃饭,席上谈到宣传口居然又想到搞“学雷锋”活动。朋友本人十分赞赏,说社会风气,这么糟糕,再不提倡雷锋精神,孩子们都毁了。朋友的夫人反唇相讥:烦不烦,谁学?有什么用?两公婆要我的意见。我说,都对!雷锋精神好不好?当然好。可是封建社会要武训,不待见雷锋,资本主义真的又如某些骗子宣扬如“西点军校学雷锋”那样容得下雷锋吗?容不下。

  为什么容不下雷锋?因为社会既然已经清算毛泽东的“非理性疯狂”,回归了“理性”,就自然要用经济学家的“理性主义”。这个主义主张,人的行为要合乎理性人准则才是理性的。所谓“理性人”,就是自私的人,就是在经济行为中,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人。符合理性人原则的行为是理性行为,否则就是不理性行为。经济人都按照“理性人行为原则”进行经济行为,企业会获得效益最大化,市场将获得帕累托改进,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社会资源任何配置的改变,都不可能再使哪怕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状态啊!这就是主流经济学家自1980年代严打以来天天高唱的普世极乐世界的旋律儿,那个据说已成为民族经济学家的郎咸平先生,最近10年来更以“雷倒”世界华人的时代最强音,加盟主流经济学家的合唱,且后来居上,以非主流经济学家的身份,赢得当代中国五湖四海左派人士的热烈爱戴。

  这是何等的讽刺?左派不左,社会主义被歪解,毛泽东思想被亵渎,人民群众因此被出卖,无论我怎样一再强调,不少人还是将信将疑。

  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宝典,虽然是经济学的,却没有道理不转化为社会行为准则。于是按照这个宝典,社会也将获得帕累托改进,达到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然后大家日夜向着圣母,齐唱贝多芬《欢乐颂》感谢之。这个就是我们现在正在经历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下,老版新版彭宇案中的老太太及其家属,是社会必须歌颂的理性人;重庆周某人持枪抢劫杀人,还在逃亡中射杀盘查的警察都是理性行为,无可指责;17岁的少年,更是提前获得理性,杀人毫无疑问是理性行为。对比之下,彭宇、新版彭宇案中的自杀司机、重庆抢劫犯枪口下的死者包括警察、17岁少年要杀的16岁的少女,统统都是不理性的人,行为毫无理性。

  17岁少年杀8人案进入了公众视野,所以能拨动社会所谓“正义的神经”,还有多少没有如此规模的案子“就地消化”了呢?我所知道的是,不少导致一两个人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案子,多数本都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手机的普及,使这些案子在事发第一时间悲剧远没有实际发生的时候就都报到警察局了。可是,警察接报出警前,只要从接报中获悉肇事者带有枪支或者砍刀一类杀伤力很大的凶器,就必然找各种理由拖延出警和就位时间,一定要等凶手作案完毕,逃之夭夭,才器宇轩昂,大义凛然,风尘仆仆,火速到达现场。

  17岁少年杀人案中的警察和这些没有曝光的案子里的警察,有错吗?我以为,只要我们现在遵循的“理性主义”不被抛弃,他们当然就没有错,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最完美合乎“理性人行为准则”。他们是维护国家和谐的优秀警察。对于这样的警察,凭什么要罢免他们的公职?当然应该予以嘉奖,最好是像奖奥运金牌得主那样,重奖。

  不少老百姓可能以为美国或者其他西方国家的警察,都是如好莱坞大片里的英雄那样,重大凶杀事件发生或者火灾、地震灾害发生,都个个勇于牺牲,及时出警。这是大错特错,我是对西方有直接经验的,私下知道的不足为证。以公开报道的美国发生的枪杀案为例,包括最近的电影院枪杀13人伤59人案和没完没了的大学校园枪击案,美国警察都没有失职吗?又以前不久加拿大超市火灾案为例,那些现场的警察要确保自己安全,拒绝救援,眼看着能救出的人被活活烧死,无动于衷,加拿大社会铺天盖地谴责他们了吗?加拿大当局开除他们公职了吗?这些警察不过都是遵守“理性人行为准则”的活生生的典范。中国警察不过学习西方,与世界接轨才这么几十年,只不过是终于摆脱毛泽东思想的毒害,学起西方警察刚刚有点模样,草民们为什么要搞双重标准?允许西方警察“理性”,强迫中国警察“不理性”并以问责开除公职加害之?

  中国警察,依我看,拿了人民钱却不替人民干活而最该被问责被开除公职的,应该是在那些群体事件发生之后,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在指定的时间准时到达事发地点对群众大打出手的警察,因为他们严重违反“理性人行为准则”,自己被群众回击打的头破血流是活该不打紧,还让警车被掀翻被火绕,让执法工具,国家财产,遭受惨重损失。这样的警察难道不该受到严惩吗?

  据报上海也有一个人倒在血泊之中,没有围观的同胞相助,最后是一个“鬼妹”伸手相助,有人说这“鬼妹”当时还就现场同胞围观而不伸手相助骂了带F字头的脏话(是否如此不必在意)。在理性人社会,像这样一个人倒在血泊中,目击民众或者旁观者是该乐于还是该拒绝救援?是否拒绝救援就该受到“社会正义”的谴责呢?依我看,只要“合乎理性人原则”依然有效,依然是我们社会的行为准则,就不该受到谴责,无论谁,都没有权利斥责他们冷血!而且,无论谁,都要时刻准备好有一天自己会倒在血泊中,得到的不是旁观者的救援,而是他们如雨的尿柱!谁一旦成为这个倒霉蛋,不要抱怨,而应该为自己理论联系了实际,躬行了“理性人”价值观而感到无比自豪。

  大家既然已经接受了一种资本主义的“理性人”价值观带来的种种好处,那也就该必须同时接受其所有的不好的东西。你爱一个人,不能只想从其优点中获得并实际享受好处,而拒绝接纳其一切本性使然的缺点和坏处,或者梦想去改变或者改造那些缺点和坏处;你爱一个人也不能只爱她的青春和美貌,在她疾病和人老珠黄之后抛弃之,否则,你就是伪君子,是骗子。

  任何老百姓——注意是老百姓,如果试图去救治这个血泊之中的人,那么这个老百姓就成为违背“理性人准则”的变态者,例如彭宇!就是试图直接或者间接制造更多凶案的杀人狂和更多勒索案的教唆犯。他自己若因此被勒索,哪怕致死都是咎由自取,如新版彭宇案中的司机。因此,这个时候,一个救助的行为实际就是一宗犯罪。只有所有人都视而不见,才能让那血泊中人绝望并自我精神了断:或者绝望而认命——这样,他即便死了,也轻如鸿毛,或者绝望而忏悔而觉悟,站起来以自己的方式去问责这个“理性人”社会及其设计者——这样他可能成为英雄。他要是死在了现场,就让他的家属代他完成遗愿!

  一个血泊中得不到救助的人,可能意味着,要么一个或多个人向社会制度问责——至于问责方式,我想见仁见智,最好是杨佳那样的,要么一颗或多颗火花,点燃民众的怒火,燃烧出一个赤彩的世界来。这个“帕累托最优状态”是何其美妙又讽刺啊!

  那些一方面认可特色甚至还当着左派,一方面又吆喝与叫喊着“重典”,冒称高尚斥责旁观者冷血、警察失职要开除的人,在我看来,不过是可怜的道德倭寇(这个“倭寇”是借用,与日本人无关)。“重典”,是封建君主采用的屠杀反抗的民众的法典,你们怎么能够高叫着以“重典”加害自己被社会抛弃与遗忘乃至像杨佳那样被加害像17岁少年那样被扭损的阶级同胞或者他们的子弟呢?谁给你们的权力?毛泽东给过你吗?谁让他们冷血,你向谁问责,谁让他们成为杀人犯,你找谁清算。这样做,虽然当不成左派,却至少是一个杨佳那样的好男儿。

  “合乎理性人”,就要排斥一切见义勇为和雷锋精神,并坚决尊重地痞流氓恶棍贪官污吏的所谓人权、自由以及隐私。今天的主流的左派也好,右派也好,无不斥责毛泽东时代的道德教化是不人道,不尊重人的隐私。现如今,高高在上的流氓地痞恶棍贪官污吏,拥有了比普通守法公民还多的隐私权,守法公民的肖像权可以被随便侵犯,而他们的肖像随罪行公告社会,常常还要打上马赛克,真名字常常也还要隐去。如果这样的社会是理性的,是法治的,那么世界上真还存在犯罪这样一件事吗?我以为不存在了!

  中国本是那么热血的民众,30多年来被“合乎理性人”行为规则的现实一再教育,终于麻木以至于现今社会产生大家看到的众生相了,还被一个“鬼妹”骂做:“fucking Chinese people-草尼马的中国人”。于是,中国社会终于以最雄辩的事实证明了经济学家们的正确:你看,社会都是由“理性人”组成的吧?每个人行为都是准确的按照“合乎理性人”准则行为的吧?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何等的颠扑不破。进而就证明:毛泽东搞的那一套,就是违反人性,伤天害理!社会主义没有人性基础,毛泽东公有制解决不了中国的问题。结论:只有资本主义“合乎理性人”原则的一套才有效。我的《天梯》贴出,招来位说佛论道的网友,他就是这样看待毛泽东、人性和公有制的。我给了他几个长回复,有兴趣的不妨参考一下。

  封建复辟造成的社会病在资本主义温床下的基因变异,“重典”真能够清除吗?各位,请扪心一问吧。

  有人看到这里,可能觉得晕,正义感驱使他晕了也要弱弱的问一个问题:右而左,那么,你见到一个倒在血泊中的人会怎么办?

  我刚才说过了,列位老百姓,你千万别逞能,去救那个倒在血泊中的人。而我,就不同了,我要告诉试图弱弱的问我的人:首先,我的特权决定我不大可能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遇到那意味着革命即将或者正在发生。第二,我若真遇到,我会立即相救,对我这没有什么风险——因为我有特权,不大可能遭遇敲诈,就是遇到敲诈,我也可以摆平,让那家伙闭嘴,若是事情闹大了,摆不平,我就认了,不就是20万吗?就算200万又怎样,广东话“洒洒水啦”,绝对不影响我的生活。第三,这是最重要的,救助完了,摆平了麻烦,全社会一定知道我的英雄壮举,比崇拜慈善家陈光标更热烈崇拜我。然后,就有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等官媒,号召全社会向我学习,我因此而步步高升,获得我其实一点也不稀罕的更高的官职和至少50万奖金(广东的价码),说不定还有一套对我毫无用处、只好用来养个“小秘”的千万豪宅。有此三锦囊在手里捏着,又有雷锋精神武装胸怀,我该出手当然出手,事实上,我四处下基层,却总也没有找到这样好机会,深以为冤屈,并感到毛泽东的确是个乌托邦主义者,“合乎理性人”的和谐社会主义,才是现实主义的,在中国已经实现。

  最后,我也弱弱的问一句:“保与救”特色左派们,你们真以为你们够力够格佩戴左派的袖标吗?

  右而左
  20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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