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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命犯脱管再杀人,当事法官岂止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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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07: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渭南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宏为身负命案的罪犯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导致犯人再犯命案。今年8月李宏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公诉。

  在陕西华阴身负命案的罪犯李宏亮因参与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然而在服刑期间他却如常人一样自由出入公共场合,并再次参与杀人。李逃离法律制裁的背后,是审判法官违法办理监外执行、拒不收监犯人,这一系列乱象,暴露出华阴司法系统乱象。(12月11日《新京报》)
  李宏亮2010年因犯命案,次年7月被渭南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可李宏作为该案的承办人,却超越了正常程序,成功地帮助重刑犯李宏亮不被收监。而一年后,本该待在监狱里的李宏亮却再次杀人,李宏也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公诉。

  仔细阅读完这篇报道,感觉渭南这个地方司法相当混乱,某些有钱人也相当任性。比如仅仅因“敬酒被拒”就打电话“叫几个人把高军那怂收拾下”的商人李峥嵘,结果找来的打手下手太狠,把人给砍死了,李峥嵘也因此身陷囹圄。当然,他在看守所也能享受超常待遇。该文称,在“高军案”审判期间,看守所所长同意犯罪嫌疑人李峥嵘回家过春节,副所长邢磊还带着李峥嵘去西安游玩。

  而不可思议的是,两年后的今年7月,李峥嵘父亲李海潮的秦晋矿业与鑫达矿业抢夺铁矿时,秦晋矿业十多名员工点燃7管炸药,扔向对方矿坑,炸伤5名农民工。虽然“爆炸属于性质恶劣犯罪”,但李海潮还是成功被取保候审。

  即使如李宏亮这样因杀人被判刑,未被收监而再次杀人被关押的案犯,在当事法官处于被审当口,其家人竟然还想给他办理取保候审,可以想象该地的司法腐败到了何等程度?该文披露,本月7日,李宏亮的哥哥说,他们也试图找人再次为李宏亮办理取保候审,“咨询过好多人,没人敢给他办了。”

  李宏亮的哥哥怎么咨询,向谁咨询?无非就是“开价”问题,否则谁会冒这个风险?而李宏当初帮助李宏亮逃脱“收监”,如果没有收钱,又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从李宏在“李宏亮案”的所作所为看,只要不是傻子都会怀疑其“收钱”了。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何况这种冒着“蹲监狱”的风险去帮一名罪犯解脱。

  很明显,李宏亮第一次杀人被以“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就明显是法官李宏的“法外开恩”了。可李宏继续为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李宏亮谋求“监外执行”待遇,笔者以为这就如一般商品出售后的“售后服务”一样,“监外执行”待遇只是当初“一揽子协议”中的一部分。

  而李宏当初敢于与李宏亮家人签订这么个“一揽子协议”,估计不仅仅是糊涂胆大,更有可能以为其有个强硬的后台,其姐夫为省高院的副院长。

  也正因为如此,今天《南方周末》一篇题为《杀人犯被违规放出后砍死人渎职法官仍在职吃空饷》的文章报道,据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多位工作人员证实,李宏因涉案,长时间未上班,但其刑一庭副庭长的职务未受到任何影响,“工资也仍照发”。

  笔者以为,李宏除了涉嫌玩忽职守罪之外,应该还涉嫌受贿罪。因此,渭南检察机关应该就李宏是否涉嫌受贿问题给社会一个说法,而不是装聋卖傻。而相关部门甚至应该追究一下李宏任省高院副院长的姐夫,在该系列案中是否有“利益输送”,是否给相关部门“打过招呼”,是否偏袒过自己的小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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