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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保护中小投资者需要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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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08: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话题是中国股市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了。不过,对这个话题的谈论日前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12月27日下午,国务院以国办发〔2013〕110号文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简称“新国九条”),专门就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事宜首次进行顶层设计。

  这件事情的本身就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说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件事情非常重要。对于这一点实际上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此之前已有确切的表述,即“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这个表述与美国股市的表述完全吻合。二是说明我国政府对中国股市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问题的高度重视。三是说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国股市之前并没有做好,否则就不会惊动国务院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

  而就“新国九条”的内容来看,共提出了九方面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举措。虽然说有的措施还值得商榷,有的措施也不是目前能够实施的。但总体说来,“新国九条”的出台是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信心。

  不过,从过去中国股市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来看,这方面的工作之所以存在很大差距,当然存在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但一些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以至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始终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在实际行动中,该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时候,丝毫都不手软。所以,要发挥“新国九条”对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关键是要把“新国九条”的精神落到实处。正如新国九条强调的那样: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把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监管工作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

  而对于时下的中国股市来说,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精神,就是如何将“新国九条”的精神贯穿在IPO新政里,贯穿到优先股的制度之中。毕竟IPO新政与优先股制度是当前市场非常关心的两项制度。而这两项制度又都涉及到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问题。如IPO新政,主要突出的是对机构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为此不惜牺牲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将新股发行份额的60%以上划拨给机构投资者,同时在市值申购的过程中,又非常荒唐地将深沪股票的市值分开计算,甚至要求投资者“先缴款后配号”,引导中小投资者卖老股申购新股,这些措施都是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所以,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国务院能够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这是令中小投资者欢欣鼓舞的一件事情。但在“新国九条”出台后,如何将“新国九条”贯彻落实,则是需要市场各方来关注的一件事情。如果“新国九条”出台后,各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制度还是照样执行,那么“新国九条”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积极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情在中国股市里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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