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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娃:云南旅游乱象没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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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0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法制晚报报道,2月7日凌晨,云南大理警方在其微博公号为大理警方通报网友反映的“大理才村锦瑟客栈老板猥亵女客人”的案情。该通报称,2017年2月6日,大理市公安局发现网友反映“大理才村锦瑟客栈老板猥亵女客人”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看展调查。经查,该案受害人没有报警。违法嫌疑人吴某某(男,二十九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系锦瑟里客栈老板。经调查证实吴某某实施了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吴某某亦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大理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的确,从过往媒体对丽江以及云南旅游市场发生的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在损害游客的事件发生后,当地有责部门常常是在舆论已成声浪的情况下方有动作,且往往重拿轻放,难以起到警示效尤之用。如上述女游客被围殴毁容事件,如非媒体介入,也难以在事发两个月之后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公开回应。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变,以及与其相关的社会治理方法不变,则旅游市场的乱象不仅制止不住,甚至还有可能蔓延。

  诸如像云南这样山川秀美、景色壮观、气候适宜,环境优异中既有田园风情,也有热带景致,将旅游作为支柱产业,是云南绿色发展的不二之选。旅游开发,市场开拓,提升服务,做大做强,所有这些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直线而行。但是在面对屡屡发生的殴打坑蒙游客事件,并非云南旅游发展之路上的不能避免之事。恰恰相反,对于这种事件不依法依规“顶格”处之,会迟滞旅游市场的发育及其拓展,甚至毁掉这个于云南而言可谓得天独厚的绿色产业。

  这也就难免对于云南丽江旅游乱象真的没治了么?纵观云南其他这么些个地方,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让游客被打、被坑事件发生,甚至可以说是不绝于耳,乃至于在人们印象中已经开始形成将云南旅游视为畏途的观念。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以中国庞大人口数量为基数的游客人数,很难让这种观念在相对狭小的丽江乃至云南旅游市场上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个现实,是丽江以及云南其他旅游地区的某些相关从业者不惧没有前赴后继的游客,因而虽一次又一次地被“处理”,但复又屡屡殴打坑骗游客的底气所在。

  然而,也有评论认为这个现实,也是不应该成为当地官方、尤其是当地旅游和公安部门治理乱象不力的原因。特别是在最近两三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升温,云南旅游市场旅游乱象涉及这方面治安问题的事件多发、频出起来,已成媒体相关报道的焦点。但也让人不解的问题是,把旅游作为支柱产业的云南省,其相关有责部门看似也在媒体曝光和舆论的压力下对曝光的旅游市场丑闻做了处理,但效果极其有限,乃至同类事件重复再现,甚至只是情节性质愈加恶劣而已。

  相对于目前的环境里面,即便是游客理性消费意识淡薄,云南旅游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综合监管不到位,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换句话说,这就是云南市场乱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也就是说,针对不合理低价问题重点整治了对虚假宣传、不履行合同义务、降低服务标准、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同时结合“零负团费“和不合理低价的整治,还加强了旅游监管机制的建立,通过行业协会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自律管理夯实了整个从业群体的基础。

  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是在提出的“零容忍”、“壮士断腕”整治旅游市场的要求,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上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来遏制不合理低价现象。若是从目前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看,存在着无序趋同开发、内在价值衰减、空间分布不均等资源路径依赖问题,约束了旅游业发展。或者在伴随旅游业快速发展,过度依赖资源开发发展旅游业的路径逐渐进入死胡同,打破传统资源约束成为了旅游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首要任务。而目前云南其他地方的旅游乱象中,要等到游客用脚投票显现出明显效果、以致对云南的支柱产业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之后,才能找到有效的治理办法吗?

  若是回顾这些个过往媒体对云南旅游市场发生的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在损害游客的事件发生后,当地有责部门常常是在舆论已成声浪的情况下方有动作,且往往重拿轻放,难以起到警示效尤之用。其中也并未制定旅游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旅行社、主管部门不作为,游客恶意投诉,这是违背公平原则,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旅游市场。制定旅游收费标准,明确哪种标准享受哪种待遇,让游客行使自主选择权,而且在在合同中明确细节。至于像旅游执法部门对旅游市场乱象重视不够,守株待兔变为主动出击。

  需要注意的问题中,还是不定期对景区的哄抬物价进行明察暗访,像交警查酒驾,让违法者心存敬畏。对旅游市场的监督不仅仅把责任全部交给政府,应当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而不是舆论维权,通过消费者依法维权,行政机关可以同时获得线索,对违反合同的行为在追究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所以在此建议对于旅游标准化合同进行精细化修改,明确违约责任、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引入律师和社会资本帮助维权,比如昆明现在已经开始的诉讼垫资服务。等等等等。

  另外,导游分级制度太粗糙,中级和高级导游很难考核,建议成立公众评价平台,实现游客打分升级制度,同时导游级别与团费相挂钩,导游收入与导游级别相挂钩;要深入挖掘云南省民族文化,解决旅游商品同质化的问题,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为经济收入;合理处理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与旅游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不要简单的一刀切。更关键的是管理要常态化,不能等事情出了之后才去查处,更不能一罚了之。旅游管理部门只有出其不意,经常扮演“游客”深入景区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廓清旅游市场的秩序。诸如此类。

  于2017年2月8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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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15:38: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的问题在于很多地方实行自治,用本地人的话说就是山高皇帝远谁也管不着,中央工作组一到地方暗访,省级立马通知地方做好应对工作,做万事太平的表面文章,地方官僚问题十分严重,中央政策几乎落实不到地方,或者到了地方已经严重畸形。一切向钱看,这个就是地方官僚的执政态度,每个政策到了地方,官员首先就是思考这政策落实后官员要少捞多少钱,在没有想岀用其他方式取代捞钱之前,政策基本落实不了,或者就是落实了也变味了。个人深有体会,地方各级官僚只要送钱,没有什么不达标的,中央组一来查,刚到省上就全省都通报了,中央看不到问题,也就解决不了问题。云南这种类似省的问题要解决,中央巡视组首先要改变工作方式,不事先通知,不搞大排场,坚决把好暗访的口风,声东击西,由中央不打招呼直接派暗访组常驻地方各州,实地了解地方情况,然后汇总想岀解决之策。云南自古代起一直就是自治的历史情况,地方官僚问题太严重了,根本难同步中央的精神和政策。说几个点:一个是游戏室,中央明确取蒂,但是还有人送钱后依然开着;一个网吧实名问题,这个成地方网监的财政收入了,交钱后就不管,公卡不断,网监只管罚款,不要求禁公卡,罚不着就向网吧下发广告包和个别广告公司联瓜分利益;一个就是宾馆ktv,黄毒不止,还是收钱就没事。其实全国地方都是这种现状,只不过云南因为长期自治,官僚捞钱导致各种问题突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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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16: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和法律只管汉族,只管良民的现象该引起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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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17:2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鱼 发表于 2017-2-8 16:02
宪法和法律只管汉族,只管良民的现象该引起注意了!

不见得汉族就是良民,问题关键是地方官僚有什么作为,贴子反映的问题可能在其他地方就是家常便饭,来到云南遇到了就大加熏染,前几天打人那个事情真像也岀来了,还有视频和目击证人,那些来云南撒泼的最好不要来,这种人就是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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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18: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源 发表于 2017-2-8 17:26
不见得汉族就是良民,问题关键是地方官僚有什么作为,贴子反映的问题可能在其他地方就是家常便饭,来到云 ...

贴出来看看是个啥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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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22: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鱼 发表于 2017-2-8 18:26
贴出来看看是个啥事情?

丽江打人那个,你自己百度看看,大参考前几天也有人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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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9 10: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源 发表于 2017-2-8 22:31
丽江打人那个,你自己百度看看,大参考前几天也有人帖过。

乱糟糟,看不出究竟来,感觉都很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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