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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叫停门诊输液”需要更多地区及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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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1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8月,江苏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提出2016年7月1日起,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今年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江苏省成了全国第一个全面叫停门诊输液的省份。(《新京报》8月15日)

  对于世界上最危险的给药方式——输液,江苏省已在门诊全面叫停。对于这样的举措,笔者认为在我国这样一个被称作“世界第一输液大国”的现实语境里,非常及时且有必要。虽然现在对于此政策,还有许多百姓表示不能理解,认为输液可能见效更快、疗效更好,但权力对于政策的强推显然已经结束了这样的争论。

  门诊不提供输液,是国际医务惯例,这个常识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人熟知。然而,在我国,不仅大医院门诊和社区诊所提供输液服务,就连一些乡下的赤脚医生也都提供上门输液服务。在挥之不去的利益诱惑面前,许多医院和医生从输液中赚得了利益,悲催的是,整个社会却付出了人均每年输液8瓶、全国每年输液104亿瓶次的代价,这个代价显然不只是就医成本上扬的简单问题,更包括抗生素滥用导致了国人免疫力的下降——说得严重一点,这是民族灾难。

  “输液有害”作为医疗常识,在许多国家早已普及。西方许多医院如果要输液,尤其是输抗生素,是需要像对待一场手术一样倍加小心,必要时还需要相关机构、权威专家的论证。在我国,近年以来,关于“输液有害”、“滥用抗生素”的理念常识慢慢普及。遗憾的是,放眼全国,能够叫停门诊输液服务的医院屈指可数。

  当然了,拒绝门诊输液的“良心医院”在我国也绝非不存在。早在1998年,浙江的邵逸夫医院就停止门诊输液,医院也没有门诊输液大厅。该院认为,绝大部分门诊常见病都可以采用口服药物等方式治疗,如果一个病人的病情严重到需要输液的程度,那说明他需要住院了。据了解,该院药占比仅30%左右,远低于多数国内同级医院的60%。据悉,该院由香港著名实业家邵逸夫捐资兴建,自建立之初,就引进美国模式,美国罗马琳达大学以顾问形式参与管理。

  改变“吊瓶大国”和“输液过度”现状,卫生部并非无知无觉。2013年12月,卫生部发布“用药十大原则”。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这显然是一种进步,卫生部门发布这样的原则,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用药规范性和科学性,有着不言而喻的作用。然而,纠结的是,这只是一些所谓的原则,而不是一些制度;只有“遵循”,而缺少强有力的落实。

  制止输液过度、抗生素滥用,仅靠卫生部门发布所谓用药原则远远不够。尤其是,在当下体制之下,医院的逐利性质远远大于它的公共服务性质,靠医院、医生自觉来减少输液,无异于天方夜谭。因此,加强对医院的输液管控,需要更多的制度设计和监督落实。而江苏省用政策一刀切的做法,此时就显得十分给力。那么,其他省份和地区,包括一些医院,都应该积极主动地革掉“门诊输液”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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