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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会否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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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08: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国家发改委6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会同多个部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解读这份意见,有几个值得老百姓关注的地方:

  1、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2、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3、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

  4、加强医药费用控制,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密切关注改革后医药费用变化情况,防止出现其他方面未见到实际效果,医疗服务价格却大幅上升,群众和全社会医疗负担加重的问题。

  对于此项改革,的确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能够充分体现医生的价值,鼓励医生不断学习创新。也就是说靠技术和劳务吃饭,凭的是过硬的知识、业务本领和职业道德,因为一个医生如果没有本事,或是道德素养太差,肯定就不会有病人找其看病,这样还可以真正调动那些有本事有能力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可以推进医药分离得到实现,至少可以让一些医生从乱开药、乱检查中解脱出来,防止一些医生、医院被药品、器械等利益集团所绑架。

  三是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当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时,就必然促使一些医生、医院把功夫放在提高技术、提升职业道德方面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更大的收益。

  当然,要确保此项改革不走样,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要防止诊疗服务价格与药品费用、检查费用同时增长,这样必然导致改革失败,这是非常关键的地方,尤其是要防止有的医生既在服务价格上提高了,同时还能与药商合谋开药拿回扣。否则就会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景。

  二是要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对医生的技术、劳务等水平、质量进行评价,作为医生评定职称、评级、评优、绩效工资等的重要依据。

  三是要对医院诊疗服务价格实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对医院的所有财务收支明细进行公示,公示要非常具体、细致,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各类费用的有效、合理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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