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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天:感谢不扔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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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07: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益阳街头灯火辉煌的时候,我和赵律师还守在益阳市公安局门外等办案人员还我手机。陪同我们一起等候的,还有益阳市公安局法制科的曹科长。

  这是正戈被抓的第六天,也是我重返益阳的第二天。益阳市公安局依然不准我们会见犯罪嫌疑人,也不给我们出具不予会见的决定书。正戈究竟关在哪里,谁也不知道。2016年的益阳,仿佛在执行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很明确,监视居住应该在住所执行,只有无固定住所的,才有可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很显然,正戈不符合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而且,他也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3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7条的特殊情形,除非他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

  正戈究竟犯了什么罪?需要益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派几十个人又是搜查又是扣押又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连律师都不准会见?

  益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说,是骗取贷款罪。根据群众举报和有关案件线索,经益阳市公安机关调查发现,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吴某某及其妻贺某骗取银行贷款,数额巨大,涉嫌骗取贷款犯罪。该罪是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年以前,发生了什么,我真的不确定。我所知道的是,那就是一笔存在纠纷的住房按揭贷款,他们也一直都在还,而且涉案的民事诉讼打了好几年,法院已经通知他们今年的8月29日要宣判。可就在宣判前,突然以刑事的罪名抓了他们。

  这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还是和恐怖活动犯罪?有那么严重么?正常的看守所的都不让关押,要把他关到一个律师根本见不到的地方,隔离起来秘密审讯?

  澎湃新闻报道了吴正戈被抓的新闻,说他一直在举报益阳的官场腐败。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抓我,会给我按一个什么样的罪名。今天我为正戈奔走,也是为我自己奔走。我不想因为举报腐败,而遭受被报复的恐惧。

  这一天里,我们先跑到看守所,想会见她夫人,说不让会见,因为办案单位在提讯。我们随后去了检察院,提交了侦查监督申请,侦监科科长休假去了,材料是控申科代收的。

  我们下午又去了看守所,依然是说办案单位在提讯,不让律师会见。

  最后我们又来到公安局,要求批准会见吴正戈,要求归还我的手机。

  我从三点多一直等到下班,益阳市公安局也不给我答复。下班时,我看到从办公大楼里走出来的法制科曹科长,就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要求他给一个说法。说实话,曹科长脾气真好,没有把我当做上访人员抓起来,还帮我打电话给办案人员,要求他们来给我做笔录。我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做了笔录,就开始等待他们承诺给我还的手机。曹科长他陪我们一直坚持到晚上十一点多,才等到办案人员把手机送来。

  在等待的几个小时里,我们聊得很多,谈理想,谈人生,谈家庭,时而辩论,时而感慨,时而吐槽,让我们都深刻地感受到,当强大的权力作恶时,个人真的是无能为力。违法办案,今天受害的是正戈夫妇,明天受害的可能是我们两位律师,后天有可能是曹科长。

  正如崔卫平说过的,人们渐渐地被这样的“制度”同化,感觉不到自己身上人性与良知的力量。他们与制度一道.结成一张密密实实的大网.在遏制他人良知的同时,也遏制了自己的人性。

  晚上十一点半,我等于等到我的手机。还好他们没有把我的手机扔掉,当作不存在。他们归还我手机的时候,我心中万千神兽在奔腾,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感谢办案人员的不扔之恩。

  回顾我们两天的历程,不管是要求会见也好,还是讨要手机也好,都把我们折腾得筋疲力尽,我们像是被庞大的权力机器调戏的陀螺,不停地在原地转动。很累,但感觉没有成效。

  离开了我六天的手机,再重新回到我手中的时候,我不仅没有责怪它移情别恋,与益阳市公安局暗度陈仓,反而热情洋溢地表扬了收留它的益阳市公安局。是其办案人员的果断、迅速,使我们在短短六天之后就能重逢。我在微博上表扬了他们“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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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08: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感谢,感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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