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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县委书记落马为何拉不下送礼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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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08: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报道,河南许昌鄢陵县委原书记谢连章受贿案公开判决后,有人梳理了判决书中提到的曾给谢连章“送礼”的数十名官员职位变动及现状,发现大多数仍然在位,有的官居要职,有的甚至已经高升。(新京报1月15日)

  关于这批“送礼官员”,不论属于哪种情况,都是应该给予处理的,也就是说,即使不能定罪判刑,或是党纪政纪处分,至少也应该给予组织处理,不能继续当官了。一是涉案金额较大的,比如有的官员涉案金额达十几万,这种情况应该至少涉及到行贿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从党纪条例来看,“送礼官员”应该都触犯了党纪“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应当进行组织调查,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三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些“送礼官员”明显存在着跑官要官,甚至买官卖官的嫌疑。

  那么,为什么一些“送礼官员”就不能同时被拉下马来?恐怕会存在这样一些因素:第一,当前的反腐,仍然重在查“受贿”,“行贿”往往都是轻放了,这里面可能还有利于办案的因素。

  第二,“送礼”在一些地方或行业的官场可能是普遍现象,几乎无法避免,不少官员也认为这属非常正常。既然大家都一样,都是这样一个规则,往往可能“法不责众”。

  第三,“送礼官员”既然能给县委书记送礼,肯定还会给其他官员送礼,甚至更高级别的官员。这样他们的靠山是很多的,虽然一个靠山县委书记倒了,但还可能有靠山依然在位,所以恐怕有人在保他们。

  从这个现象来看,说明当前反腐反四风都面临严峻形势,这样一些潜规则仍然盛行,要想彻底拔掉,还需要动大真格,真正从权力制约与监督层面下大功夫。

  此前,中央已经确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如果一个干部连“送礼”都不能“下”,又如何真正的疏通公务员的出口,做到优胜劣汰。所以,如何公正公开公平地处理这批“送礼官员”,一方面在考验当地从严治党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在考验当地廉政建设的状况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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