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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保禄:释永信“被迁单”有效无效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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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9 18: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今年7月25日再次爆出对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多重举报门后,社会各界就已经在期望着相关部门能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公众一个交代。终于,历经126天后,“河南省释永信事件调查组”公布了初步的调查结果,结论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所谓的释永信1988年“被迁单(即僧人犯戒被摈出门)”“是错误的、无效的”,因为这是“时任少林寺名誉方丈释德禅”“在没有开会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的私自行为”。 第二,释永信的方丈资格是1996年12月经少林寺民主选举,又经河南省佛教协会报请河南省宗教局同意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的,因此是合法合规的。第三,所谓的释永信的两个“私生女”韩某恩和刘某亚,其实分别是已经失去生育能力的释某某2009年收养的弃婴和释永信四弟刘某彪的女儿,只是二者的户口通过“造假”途径都落到了释永信母亲的名下而已。至于释永信被举报的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依法依规调查之中。

  面对上述千呼万呼始出来的调查结果,社会各界的反应是复杂的:有释然、有失望、有愤怒、有质疑。对我个人而言,我更关心的倒不是释方丈是否有私生子或私生女,也不是是否有经济问题,而是当年释永信“被迁单”这属于纯寺院内部事务的决定有效无效到底由谁说了算。

  众所周知,不论是佛教的寺庙、道教的道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的教堂和修院等,均属宗教场所。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宗教场所也该有各自的规定和制度。凡是不触及国法的地方,国家和政府部门都不应该越俎代庖,干涉纯属宗教和信仰生活的范畴。换句话说,即使当年的释德禅对释永信的“迁单”是“私自行为”,也犯不着少林寺外面的人士和机构插手横加干涉,而应留给少林寺自身去内部解决。否则,堂堂一千年古刹又如何能保持其独特的经营和管理方式呢?宗教和信仰又如何和外在的政治、经济、文化、世俗、商业等因素区别开来呢?这又怎能不让人怀疑,当年的释永信就是通过外力的帮助而推翻了释德禅方丈的“迁单”并攫取了方丈的地位呢?

  通过这些年来围绕释永信的风波,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宗教管理方面的弊端和漏洞,许多本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如贪污腐败、行贿受贿、房产租赁、收入分配等,却因为有了宗教这一外衣而变得特殊化、人治化,因此也变得政治化、敏感化、复杂化:执法部门怕得罪了“各路神仙”而不敢依法行事,而只有行政监督和管理的其它部门却大包大揽地扛起了“法治”的大旗,随着相关人士的好恶而随意解释和处理。最后的结局无非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却乱管”,处于“法外之地”的宗教机构和人士则只能看着主管部门及领导的脸色行事,要么饱受窝囊气,要么投其所好地成为利益攸关并沆瀣一气的贪腐分子。这不但是对国家法治的阻碍,更是对宗教界的捣乱和伤害。鉴于此,今天有许多有识之士,不但呼吁尽快采取真正意义上的“政教分开”,也呼吁通过“宗教立法”来实现“宗教法治”。唯有如此,存在于宗教团体内部的矛盾和纠纷才不至于因外力的介入而久拖不决,更不会政治化、复杂化;也唯有如此,即使国家宗教局再有一个像张乐斌这样因严重违纪而落马的副局长甚至局长,也不会殃及到本是佛道门、伊斯兰和基督宗教“净土”的寺庙道观及教堂修院!

  总而言之,不管是“河南释永信事件调查组”还是更高一层的调查部门最后给释永信做何定论,倘若他的确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就应该由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措施,而不要拿 “宗教”作为遮羞布来蒙混过关;如果只是因涉及到佛门清规和戒律而“被迁单”,就请其他部门和人士敬而远之,留给佛门人士来依规遵律地处理。否则,包括少林寺在内的许多“宗教场所”都将或迟或早地陷入各式各样的污泥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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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08: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净土?
宗教从两千年前就从世俗大获其利
随着商业文化的发展
宗教更是成了一个商业文化的标志
宗教讲穿了就是单身汉们在世俗家庭文化之外的一个生存空间
你所谓的政教分离
是剥夺单身汉们的政治权利呢?
还是剥夺家庭文化圈的其他人的政治权利呢?
还是像我国当前的两者并行不悖呢?
外部势力?
这完全成了你万能钥匙
这次举报本身就借助外部势力来解决问题
社会大众关注了
相关检查进行了
你回头又说什么大众介入
那么你是反对那些举报的人呢?还是反对调查人员呢?
如果你只准备就迁单一件事情来讨论什么道理
反对宗教内部实行集体决策
那你应该约束的是宗教界本身
他们就不该让这些事情流弊于外
其他更广泛的世俗大众希望宗教内部干净些
你却打着净土的旗号行恶心大众的事实
你不觉得无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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