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建制在中国施行的时间相当长,这主要由于其是适应农耕社会的需要的。但在当今工商业社会,县乡村建制却严重制约了社会的发展。 首先,县乡村建制导致资源错配。资源总与权力相伴。县乡村制导致不该配置资源之处也配置了大量资源; 其次,县乡村建制导致资源分散。工商业社会,资源需要适度集中。而农耕社会,农民逐地而居,要把土地这种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人密切组合在一起,这就导致在农耕社会资源是分散的,而为了适应这种生产生活方式,也就孕育了县乡村体制。在工商业社会,需要适度集中资源时,这种体制仍然持续导致资源分散; 再次,县乡村建制导致人浮于事。县乡村建制导致大量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与国家公务有关人员,人浮于事。在此不赘。 最后,县乡村建制导致基层治理错乱。县乡村制的最基层是村,村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村里人,良莠不齐,又不是长期任职,多有捞一把就走心思,加之在农耕社会,家族聚居,宗族观念浓厚,如此等等,基层其实是半瘫痪状态,且持续导致基层矛盾激化。 县乡村建制的问题还远不止上述,限于篇幅及精力,不再详述。 鉴此,以东部省份为例,应抛弃县乡村建制,改为省辖市,市辖区和镇,区、镇辖居委会,每个居委会以5000—10000人为宜,居委会应减少管理职责,增加服务内容。政府着力打造以区、镇为枢纽的快速交通体系,使物流、人流、信息流极速运转,这就形成了与工商业社会相适应之中下层行政体制,为中华强盛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