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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骞:别了,那些年的“奇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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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09: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顽强”地存在了多年,一直被社会诟病的“奇葩证明”即将要被清理,这真是个令人欢欣鼓舞的好消息。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20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年底前将对社会上诟病的“奇葩证明”拿出解决办法并实施。(新华网11月20日)

  解决“奇葩证明”的依据是,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通知》。依照这个通知,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减少繁琐手续,旨在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为此,要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应一律取消。这符合“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治思想——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作为行政机关不能做出行政处罚或强制要求;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作为老百姓做了都不是违法的,都是可以做的;政府执行法律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二是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随着“互联网+”新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应用,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公共服务部门之间已经具备条件进行信息互通与共享。只要某个部门已有的群众某一方面信息,就没必要让办事的群众另行提供,而是部门之间主动对接信息即是。三是将探索实行“承诺+监管”的办法,进一步减少各类证明材料。此举显然是一种管理创新,既倡导诚实守信好风尚,又彰显政府管理责任的担当精神,最重要的是方便了群众,减少了群众办事不必要的麻烦。

  为保障这些措施落地生效,文件明确了3条保障措施。一是针对群众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底前拿出具体解决方案。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机制、“群众点赞”平台。三是加强日常督促协调,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或者说不善为的要进行监督,追究责任。

  李克强总理强调指出,要把解决困扰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作为下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强调要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好政策落地在即,更需破解“最后一公里”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规定,摒弃部门利益,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执政为民。

  这样看来,群众即将要跟那些年的各种“奇葩证明”告别了,这真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值得公众称道!

  别了,“奇葩证明”们!

  201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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